监理上墙资料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程序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监理员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进行见证取样。 ⑶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⑷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⑸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产及运行情况。 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给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阶段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给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旁站监理员职责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
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检查装饰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装修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执行强制性标准情 况。
(3)核查进场装修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架构图
湖南稼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安全监理措施
安全监理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理职责,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我负责安全生产
二、将安全生产的管理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编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三,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
四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五.监督承包单位采取的安全生产预放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
六、审查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性能、准用证,督促承包单位定期、不
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安全及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
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八.经常性对施工现巡视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改,并将整改验收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上
九.情况严重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图
监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
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 执行有关工程建 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 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或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 不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