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
第28卷第1期
2013年1月江苏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Vol.28No.1Jan.2013·犯罪学研究·
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
王伟
摘要:罪犯改造态度是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对改造过程和改造活动所持有的稳定的、持久的内部心理倾向。罪犯改造态度是其改造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罪犯心理的转化与矫正,实际上也是罪犯态度的转变过程。监狱管理方面应通过加大教育说服力度,重视建设健康的罪犯改造群体以发挥群体效应,公平、公正地运用奖惩制度力争,改善监狱环境以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等措施,以促进罪犯改造态度的良性转变。
关键词:罪犯改造态度罪犯心理犯罪预防
中图分类号:D917. 6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1020(2013)01-0067-04
一、罪犯改造态度内涵界定
(一)罪犯改造态度概念
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解释,态度是指个人对特定对象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反应时所持有的评价性的,较为稳定的内部心理倾向。基于这一定义,笔者认为,罪犯改造态度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对改造过程和改造活动所持有的稳定的、持久的内部心理倾向。罪犯改造态度包括以下四个内涵:、罪犯、改造态度是一种心理倾向;罪犯改造态度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监狱中与改造有关的一切人与事;罪犯改造态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旦形成将不会轻易改变;罪犯改造态度具有价值判断的成分和感情色彩。①
(二)罪犯改造态度的构成成分和分阶段变化理论
态度由三种成分构成,俗称ABC 模型,认知成分、情感成分、行为倾向成分,这三种成分是彼此相互关联的。罪犯改造态度的构成成分也可以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罪犯改造的认知成分是指罪犯对于改造活动的认知综合,具体包括观念,概念、意见、评价等。罪犯改造态度的情绪成分是指罪犯在改造中的所产生的一种主观感受和内心体验,如对于改造接受还是拒绝,积极还是消极。罪犯改收稿日期:2012-12-31
作者简介:王伟(1989-),男,江苏泰兴人,汉族,上海政法学院政法干警试点班监狱学1123班学员,江苏高淳监狱
民警,上海,201701。
①段晓英:《罪犯改造心理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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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态度的行为倾向成分是指罪犯在改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意图,即对改造采取什么样的行为反应。
心理学家凯尔曼通过实证提出了态度的分阶段变化理论,态度改变经历三个阶段,分别为依从、认同、内化。同样罪犯罪犯态度转化也经过以上三个阶段。依从是指罪犯为了获得奖励或避免惩罚,按照监狱的要求和规范,而采取的表面顺从的行为。认同是指罪犯开始意识到改造活动的重要性,意识到规章制度的正确性,自觉遵守监规制度。同化指罪犯表现出愿意接受监狱的教育并愿意参加监狱的改造活动,在这一阶段改造态度的变化已经有了情感成分的变化,并开始涉及认知的改变。
二、罪犯改造态度转变的心理学理论分析
(一)罪犯“态度转变——说服”模型
心理学家霍夫兰德(C.Hovland,1959)等人曾提出一个态度转变模型,见图1。
①
专业性
︱
意图
信息差异性
︱畏惧
信念
︱人格特征警告︱分心
图1态度转变模型
霍夫兰德把复杂的态度转变过程放到程序化的信息模式中去考察,而且在说服者、信息、被说者之外,还考虑到了情绪、人格特点、情境等因素对态度转变的影响,其有效性也得到了社会心理学界的公认。受霍夫兰德的模型启发,我们可以构建一个罪犯态度转化的说服模型,见图2。
监狱人民警察
︱
其他罪犯
︱
罪犯家属等思想教育︱行为矫治罪犯的信念︱罪犯的人格特征监狱改造环境︱说服沟通氛围
图2罪犯“态度转变—说服”模型
在这一模型中与罪犯接触的人群主要有狱警、其他罪犯、罪犯家属等;改造活动包括思想教育、行为矫治等内容;情境包括硬件和软件情境,硬件情境主要指监狱的设施条件环境等,软件情境主要指与罪犯沟通时的氛围。态度“转变——说服”模型在罪犯态度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在于它把罪犯态度转变看成一个说服的过程,以被说服者(罪犯)为中心,找出影响罪犯态度转变的相关因素,包括与目标罪犯接触的人群、改造活动、目标罪犯本身的心理特点及说服情境等。这给我们转变罪犯的态度提供了一个思路,即从影响罪犯态度转变的各个因素着手,采取积极措施,转变罪犯原有的不良态度。
(二)平衡理论②
海德(F.heider,1958)的平衡理论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态度转变中的作用。他认为,在人的态度系统中存在某些情感因素之间或评价因素之间的趋于一致的压力,如果出现不平衡就会倾向于①
②郭念锋、虞积生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版,第152页。郭念锋、虞积生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版,第154-155页。-68-
向平衡转化。海德的平衡理论对于罪犯态度转变的指导意义在于,在转变罪犯态度的过程中不要把目标罪犯看成孤单的个体,而是把他看成是群体中的一员,除通过狱警对目标罪犯进行个别教育改造外,还可以发挥群体的作用,重视其他罪犯在目标罪犯改造中的作用,利用改造积极的罪犯群体去影响目标罪犯,因为罪犯绝大多的时间是跟其他罪犯在一起的而不是狱警。
(三)认知失调理论
费斯廷格(L.Festtinger,1957)认为个体对于自我、环境和态度对象都有许多的认知因素,当各认知因素出现“非配合性”的关系时,个体就会产生认知失调。失调认知对个体的意义越大,失调的认知成分多于协调的认知成分,则认知失调的程度越大。认知失调给个体造成心理压力,使之处于不愉快的心理状态。此时个体就会产生消除失调、缓解紧张的动机,通过改变态度中的某些认知成分,以达到认知协调的平衡状态。认知失调可能有逻辑的矛盾、文化价值的冲突、观念的矛盾、新旧经验相悖等四种原因。解决认知失调的措施有:一是改变或否定失调的认知因素一方,使之协调;二是引入或增加新的认知因素,以改变原有的不协调关系;三是降低失调的认知因素各方的强度。①
失调程度=(失调的认知数量X 认知的重要性)/(协调的认知数量X 认知的重要性)
认知失调理论告诉我们:当个体原有的认知与现在的认知相冲突时,个体就会产生改变压力。所以在转变罪犯的态度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给罪犯引入新的认知,使之产生认知失调,从而产生改变的压力,创造一个态度转变的时机。
(四)社会交换论②
社会交换论从个体对得失权衡与比较后,产生的趋向与回避的动机角度来解释态度的形成与转变。该理论认为,决定个体采取何种态度以及转变态度的关键是诱因的强度。态度持有者不是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影响,而是主动地对诱因进行周密计算,态度是肯定因素(得)与否定因素(失)的代数和。
A(态度)=f(肯定因素、否定因素)
社会交换论把态度的转变看成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当个体通过精密的计算发现外界刺激对自己的利大于弊端时,他就会改变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改变自己的态度。所以在罪犯态度的转变过程中,我们要重视奖励和惩罚手段的运用,寻求改变罪犯态度的外力。
三、促进罪犯改造态度形成和转变的具体方法
(一)说服教育
罪犯之所以犯罪是由于他们之前社会认知的某些方面与社会常态存在偏差。很多罪犯进监狱时还是保持着这种认知偏差。根据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通过说服教育给罪犯大量灌输一些新的正确的认知,这样罪犯原先的认知与现有灌输的认知激烈冲突,会使罪犯产生认知失调。随着灌输信息量增大及罪犯对新价值观的渐渐领悟,罪犯认知失调渐渐严重,罪犯面临的压力渐渐变大,转变动机就愈加增强,从而促使罪犯最终改变原有的认知。
成功的说服教育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实事求是。说服教育的内容信息要立足事实,客观真实,夸大会造成罪犯的怀疑感和不信任,过分缩小则会使罪犯忽略信息,起不到说服效果。二是有针对性。根据罪犯的不同特点,因人施教,采取不同的说服方式。三是信息传递方式要多样化。在讲求正面教育的基础上,灵活采取单面论据和双面论据的方式,信息传递方式谋求多样性。四是适时性。把握好罪犯教育的时机,一般情况下,罪犯在良好的心境状态下,比较容易接受教育、规劝,态度也最容易①
②植凤英:《社会心理学中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研究述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郭念锋、虞积生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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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当罪犯出现认知失调、心理失衡时,这是加大教育说服力度的契机。五要避免教育内容过度、重复。心理学家的实验证明,在沟通说服中反复呈现的观点,无论此观点是被试者希望听到的,还是他们不希望听到的,其效果都呈现倒U 型曲线。①
(二)发挥群体效应
海德的平衡理论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态度转变中的作用,告诉我们在促使罪犯态度改变过程中他人及群体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如,同一类型的罪犯P 、O ,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态度是相似的,而与狱警X 是相悖的,三者P 、O 、X 之间存在一肯定、两否定的关系,存在着一种弱平衡;如果狱警X 将罪犯O 转变了,使罪犯O 与自己的对某些事物的态度保持一致了,则此时P 、O 、X 之间是两肯定、一否定,存在一种不平衡,P 产生一种压力,这种压力会促使P 发生转变与X 、O 保持一致,从而达到P 、O 、X 之间三种肯定的强平衡状态。而后P 、O 、X 可以作为一个小群体,根据相同的原理继续去促使其他人的改变,起到滚雪球的作用,发挥群体影响效应。
在发挥群体的影响中,监狱人民警察起着很重要作用。首先,监狱管理人员要全面提高个人素质,只有有了过硬的素质才能更好地感化别人,才能使罪犯做到认同和内化而不是依从。其次在发挥群体对罪犯犯罪态度转变的过程中,监狱管理人员要学会借助外力,注意利用正式群体规范的强制力、约束力,迫使罪犯去了解接触教育改造的内容,促使其改变态度。除了运用群体规范外,还要重视建设健康的罪犯改造群体,培养良好的改造氛围,形成正确的群体舆论,营造有利于罪犯改造的心理环境。
(三)奖罚分明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决定个体采取何种态度以及转变态度的关键是诱因的强度,是罪犯对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综合权衡后的结果。这说明监狱管理要重视奖罚机制在促成罪犯犯罪态度转变中的作用。当罪犯表现较以前有所改善时,监狱有关单位应适时给罪犯一些奖励,通过正强化这种措施这有利于提高罪犯态度的动机。当然对于罪犯抵抗改造、破坏改造的活动也要给予相应的惩罚,惩罚的力度越大,罪犯以后出现这种行为的概率会减少。
在具体运用运用奖惩方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运用奖励手段的初期应以物质奖励为主,后期以精神奖励渐渐取代物质奖励。第二,要规范奖惩的制度的建设。只有奖惩制度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人性化,才能具有公信力说服力。第三,在奖惩制度具体运用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力争公平。
(四)加强监狱硬件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温勒提出过一个经典的公式:B =f (P, E )。B 指个体的行为,P 指个体,E 指环境。也就是说一个人采取的行为是是个体自身和环境的函数。所以说监狱环境对罪犯犯罪态度转变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如,夏天犯人的暴力性侵犯比较多,因为天气比较燥热监舍没有空调,犯人心情烦躁。舒适的环境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罪犯犯罪态度的转变。监狱要改善自己的硬件条件设施,最大限度地给犯人提供一个适宜的改造环境。当然环境也包括软环境,这要求监狱要加强人性化管理,更多地关心罪犯生活,关心他们合理的诉求,创造一个温馨的有助于改造人文氛围。
[责任编辑:孙勇才]
①李进宏:《态度转变理论对提升廉政监狱效果的启示》,《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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