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稿清单]合法性证明.承诺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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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征信报告:董监高、挂牌企业、子公司、股东(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
二. 无犯罪记录证明:董监高、自然人股东;
三. 合法性证明:工商局、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税局、地税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仲裁委、消防、房产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等——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 各项承诺:
1. 股票限售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董监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承诺、声明以及个人诚信状况说明;
3. 全体董事对申请文件的承诺:全体董事一起签字;
4.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挂牌企业、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
5.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6. 不占用资金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声明:挂牌企业;
8. 未占用资产的承诺:挂牌企业;
9. 股东所持股份未有权利受限的承诺:全体股东;
10. 关于房屋租赁无产权证风险承担的声明:实际控制人;
11. 承担公积金被追缴风险的承诺函:实际控制人;
12. 承担社会保险费被追缴风险的承诺函:实际控制人;
13. 关于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的声明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