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为确保大家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根据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院内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卫生管理制度。
1、维护院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人人有责。
2、各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部位的清洁卫生,院内公共环境由院内物业公司的清扫保洁人员将做到区内道路及楼前楼后一日清扫一次。
3、任何人都应尊重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准随地乱扔皮果壳、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4、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垃圾化。各单位应把袋装垃圾投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袋,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
5、为了使公用部位畅通、平坦,任何单位不得在走道及一切共用场所占用、堆放、吊挂物品,禁止在道路、路边和它公共场所凉晒、堆放物品。
6、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或物品,禁止在任何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7、进入院运送物品的车辆,应装卸完好,不得将车上的东西撒落在院内,违者除主清扫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公司卫生管理处罚措施
1、未做好门前三包部位的清洁卫生,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
2、在院内公共区域内乱扔杂物的,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3、在院内公共区域内乱摆放物品,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元。
4、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或物品。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元。
5、在公共区域造成公物损坏的,有当事人的,按原价赔偿。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院内车辆安全,为大家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院内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院内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院内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院内租户单位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院内租户单位车辆停泊使用。
(四)临时停车位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保安部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保安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保安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保安人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保安人员交回停车证,保安人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