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60周年中国经济思想史学术研讨会论文
建国60周年中国经济思想史学术研讨会论文
2009年10月 北京大学
新中国60年经济发展与基本经济制度建构
(上海财经大学 赵晓雷 王昉)
内容摘要: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社会中决定经济体制框架的形成、其他经济关系及上层建筑的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两个要素:一是社会的所有制及其结构,它决定着或影响着其它的经济制度,并决定着社会的根本性质;二是经济运行体制。经济制度是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长期的理论思辨和实践探索,中国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新中国建立以来近60年的实践已经表明,正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制度保证了新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任务之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元化和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新中国 经济发展 基本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增长
关于经济制度,现代经济学有过深入的探讨,阿兰·格鲁奇认为,“经济制度是各个参加者的组织的发展的复合体,这些参加者是同分配稀缺资源以满足个人和集体需要有关的。”1林德伯格认为,一种经济制度就是用来就某一地区内的生产、投入和消费作决定并完成这些决定的一整套的机制和组织机构。„„总的说来,经济制度在这里已被解释为一种八面体。这八个方面所涉及的是:“决策机构、提供情报、分配资源和协调经济决策的机制;财产所有权的定义;个人与公司对刺激和命令的选择,决策者(竞争的角色之间的关系;整个制度与外部世界制度的‘开放性’)之间的关系。”诺思把经济制度理解为规则、法律程序和道
12 本文系《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版)一书的“总论”部分。 阿兰·格鲁奇:《比较经济制度》(中文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5页。
2何正斌:《经济学300年》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918页。
德规范,具体解释为人类设计的规范,人类相互作用的约束,包括如法律、规章等正式约束,也包括如道德伦理规范、风俗习惯以及其强制实施机制等非正式约束。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制度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生产关系的总和,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该社会的经济制度。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是上层建筑借以树立起来的经济基础,并制约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因此,马克思是从“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的范畴出发来研究经济制度的,而构成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由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由此决定的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构成的有机统一体。
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存在许许多多经济制度,每一种经济制度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存在和运作的。它们之间互相关联,互相制约,又互相作用,统一构成社会经济制度体系。所有制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总和又构成经济制度。生产关系的全部内容也就是所有制形式或财产形式的全部内容。因此,所有制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居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层次,对其他经济制度要素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区分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性质的根本标志。产权制度作为所有制的法律形式,是所有制在经济运作层次上的表现,是在既定的所有制形式之下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拥有的行为权利,是联系所有制和资源配置机制的中间层次,是处理生产关系的责、权、利的规则。资源配置方式则是所有制通过产权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实现方式。
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两部分: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它决定着或影响着其它的经济制度,并决定着社会的根本性质;二是经济运行体制。所有制结构与经济运行体制具有相关性:公有制结构下资源的配置是通过集中决策、计划配置来实现的,经济运行体制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多种所有制结构下则是通过分散决策、市场配置资源实现的,形成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其他具体制度和非基本制度,对于经济体制框架的形成、其他经济关系及上层建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定作用,首先表现在它决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领域的各种经济关系。每一种所有制关系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始终贯穿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环节中发挥作用,决定诸环节中的具体经济关系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它决定社会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一个社会形态的性质,并不取决它存在多少种所有制形式或经济制度,而主要取决于占主体地位、起支配和决定作用的所有制形式或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国有制、个体所有制、劳动者的合作所有制等多种形式,但占主体地位、起支配与决定作用的所有制形式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因而其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尽管也存在个体私营经济,存在三资企业,但占主体地位、起支配与决定作用的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社会的性质是社
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具有决定社会性质的功能,而且它的存在与发展,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
制度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已在学术界得到广泛共识。新制度经济学派强调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是制度因素,制度框架约束着人们的选择集。制度形成一个社会的激励结构,因此,政治和经济制度是经济业绩的潜在的决定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在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的作用最重要。在技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经济增长。既然这些规则不仅造就了引导和确定经济活动的激励系统,而且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结构在静态上就决定了一个经济实体及其知识技术出路的增长率。不同的制度安排既可以影响甚至改变各要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程度,同时还会影响经济增长的实际效益。好的制度能通过制度效率的提高来促进经济增长,差的制度则降低制度效率。
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及其内涵
1、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指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体系或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同时界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范畴:“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对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认识和政策决策上遵循了如下发展路径:单一公有制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为补充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毫不动摇支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发展,大力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与计划市场相结合的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按照上述路径,可以将新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划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单一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渐形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70年代中国经济制度发展演变的一个主要的理论基础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是客观经济规
律,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有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所赖以产生和发生作用的经济条件有二:一是生产社会化;二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够自觉地运用
这一规律来指导经济的发展。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70年代末,都是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计划经济对中国的工业化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由于脱离了中国国情,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起了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被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城乡个体小商品经济被改造成为集体经济。据统计,1978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56%、集体经济占43%、非公有制经济只占1%。这一时期追求“一大二公”和社会主义“纯而又纯”,力图搞“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结果导致理论与实践上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误认,即把公有制十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误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实践上导致了:所有制上对非公有制成分统统消灭;对集体所有制搞“升级”与“穷过渡”;强制推行“国民经济计划化”,否定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扼杀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使整个国民经济处于僵化和停滞不前的状态;全社会奉行平均主义的统一分配模式。严重束缚了职工和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限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理论上厘清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之后,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一理论为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提供了理论支持。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所有制成分和形式问题逐步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认识:在所有制形式的选择标准上,突破了唯生产关系论和唯意志论,重新确立了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决定所有制关系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在所有制结构的认识上,突破了单一的公有观念,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思想;在所有制评价的判断上,突破了公“是”私“非”的观念,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在公有制的存在形式上,突破了国有或集体所有的简单形式,确立了不仅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而且同一性质的公有制也有不同存在形式的观念;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上,突破了只看比重大小的量的观念,确立了重控制能力与实际效果的思想;在对公有资产的权利上,突破了权力越集中越好的单一的占有权利,确立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想等等。党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逐步消除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对生产力的羁绊,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
面,并在理论上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不仅推动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还推动了所有制理论问题认识的深化。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科学方法运用于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研究,冲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所有制教条”,在所有制形式的得失成败上,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和取舍的根本标准,突破了单纯依据公有化程度的标准,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互关系上,完从“对立论”到“有益补充论”到“共同发展论”再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形成了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和政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壮大以及市场经济的形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有效地推动了公有制经济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过程基本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1年。这一阶段在理论上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认识,转向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在公有制产权理论上也有了重大飞跃,股份制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的提出,大大丰富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在实践当中,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农村实行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企业进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沿海地区引进外资,发展中外合作、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同时,所有制结构得到了调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比重逐步下降。第二阶段是1992—2001年。这一阶段理论上由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补充”发展为公有制、非公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中共十五大报告将非公有制经济由公有制经济“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升华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大报告对为什么要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做了说明:“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使“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融入到基本制度之内,并确认其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为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高度肯定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奠定了基础。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改革的重点放在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1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改革开放三十年:从历史走向未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25页。
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同时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同时,对外开放呈现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新格局。第三阶段是2002—2009年。这一阶段是基本经济制度不断走向完善的阶段。中共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中共十七大进一步阐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些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指明了方向:坚持平等保护物权;继续把国有资本集中到能发挥自身优势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完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的基础。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所有制结构更加合理,国有企业改革更加深化,对外开放向更深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发展。新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内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正确结论。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泛指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在生产力落后,由于特殊历史条件取得社会主义胜利,并经历了过渡期,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一方面,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公有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包括起主导作用的国有经济和作为公有制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经济,也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如股份制中的国有和集体经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既包括量的规定,也包括质的规定。公有制的资产和新增加值,应在国民经济的总资产和新增加值总量中占优势。国有经济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主导即导向和引导作用。公有制经济要通过改革焕发勃勃生机,表现出其应有的优越性。另一方面,中国处于并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弥补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足。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过来要适应生产力,而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主要方面,因此,生产力的水平和结构决定了所有制的结构。所有制的状态是由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中国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中国经济的社会形态发
展客观规律的遵循。同时,由多层次生产力的状况决定,还必须同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完全等同于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可以利用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深刻含义在于,凡适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经济成分都应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得到发展。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中国经济必要的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本身也具有多种实现形式,它们只有比重的大小之分和资产组合方式的不同。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不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一定要向公有制经济转化的问题。它们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完整体系。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的过程中,对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理论的创造性伟大实践,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传承、创新和超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中国化科学社会主义,其基本原则决定的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只能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不可能有其他任何别的选择。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不仅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还在于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趋势。
三、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效率
1949—1978年,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单一公有制为特征的。实践表明,计划经济体制具有统一资源配置、集中使用生产力、争取合理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等优点。我国工业化之所以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大的发展,与长期推行计划经济是有联系的。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制,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产力基础。但是问题在于,我国工业化建设中的许多挫折,经济活动的缺乏效率,经济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我国20世纪50—70年代期间经济体制缺乏效率、经济运行质量低下、经济波动起伏较大、经济资源浪费严重,其深层次原因在于经济体制与现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以及计划经济决策不科学和非经济性。这种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导致生产力发展停滞不前,生产效率低下,人民生活困难,社会主义优越性无法得到体现。
经济体制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相应的决策、管理、调节体系解决经济运行的微观效率和宏观均衡问题,以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经济的均衡、稳定、持续增长。经济体制作为一种制度因素,它的样式、内容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及利益关系特性有联系;但从根本
上看,经济体制的发展类型、发展阶段是由生产力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在对社会主义本质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识上长期存在着片面强调生产关系性质的倾向,以致严重影响了思想认识的科学性和经济发展的绩效。邓小平在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科学的界定,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以前的经济体制有两方面的根本缺陷: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脱离了发展生产力这一核心;二是在运作上权力过于集中,行政色彩太浓,不是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所以,为了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对传统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生产力标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演进学说就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点之上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社会主义社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进步、生产力发展水平更高的社会形态。邓小平准确地把握了科学社会主义的这一原理,结合中国及世界上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深刻地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本质及根本任务就是要发展生产力。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只有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在实践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了发展生产力,就不能用某些形而上学的抽象原则和空想模式来判断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及经济体制,就必须摒弃被实践证明是僵化的、低效率的、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传统经济体制,就应当根据具体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生产力发展要求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以使其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是因为具有这种深邃的理论内涵,邓小平经济体制改革思想才成为一种科学的指导方针,引导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冲破种种思想观念方面的束缚,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之路,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纵观20世纪后期及21世纪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清晰地显示出一条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轨迹。这一改革过程是邓小平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现实体现,反映了这一思想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功能。
1978年以来进行的市场化改革,使得资源配置的主体和机制都发生了转变,产权制度的多元化既有助于全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又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上取得了巨大成绩。市场经济体制是以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为基础的,因此,没有所有制结构由公有制一元向所有制多元的转变,没有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也就没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极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30年来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快速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扩大就业、繁荣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新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正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确立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300670亿元(图1),年均实际增长9.8%,是同期世界经济增长率的3倍多。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增加到15780元(图
2),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761元(图3),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400多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由210.6亿元增加到21788.5亿元,货物进出口总额由208亿美元增加到25616亿美元,外汇储备由1.7亿美元增加到19460亿美元,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长到61316.9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加到25616亿美元。中国的经济总量在世界经济总量中所占位次,由第10位上升到第3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实力和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到2007年,国有工商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5万亿元;销售收入达18万亿元,利润总额超过1.6万亿元,上缴税金超过1.5万亿元。城乡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也迅速发展。同时,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在快速发展,成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新就业岗位的主渠道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物质文化需求的生力军。2008年,全国登记个体工商户2917.33万户,私营企业657.42万家。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的比例,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
图2 1978-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
图3 1978-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既是中共十七大对近30年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对中国这样相对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
四、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及其完善路径
新中国建立以来近60年的实践已经表明,正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制度保证了新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任务之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元化和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的重要路径。
相对于所有制,所有制实现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也可以采取同一种实现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者既可以通过控制一定所有制赋予的全部权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可以通过权利的分割和部分权利的有偿转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体现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所有者控制全部权利,就形成了独资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资产的直接经营方式;所有者有偿让渡了部分权利,比如经营权,就形成了股份制等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资本的间接经营方式。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而且发展不平衡,同时,由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所决定,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元化对于全面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以及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关系分析,中国所有制结构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有经济实现形态较单一,而且效率相对较低,但占用的资源(包括金融资源)相对较多;第二,未能形成一种产权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流形态。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市场的成长、企业制度的变革与所有制及产权制度的调整是一个相互联系的过程。所有制及产权制度的调整是为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为了提高经济制度效率和经济活动效率。
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是指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还包括经济运行机制上的混合的经济体制和混合的资产组织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联合。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机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经济等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的重要组织运营方式和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多种所有制经济通过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企业法人财产,既能发挥各自的优势,又能发挥整体功能,这就顺利地实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要求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适应经济社会化、市场化不断发展
的趋势,积极推行股份制,鼓励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积极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增强了经济活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主体多元化,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非不仅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压力,而且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了一个“参照系”,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很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体系的转轨、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及中国改革开放,都是在追寻一个目标——民富国强,即人民共同富裕和国家繁荣强盛。经过60年发展,尽管有挫折、有失败,但改革开放使中国打破了世代延续的集体贫困之链,中国在贫困中循环往复的历史已经终结,国民基本摆脱了贫困,实现了由追求基本生存条件向小康生活的转变;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已从克服重大生存危机向追求安全、稳定和繁荣转变。中国从1990年前后基本解决温饱或有余,到2002年达到总体小康水平,现在正在进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已从20世纪70年代的普遍贫困、20世纪90年代的温饱有余,发展到现在的总体小康水平并继续向全面小康社会发展。但中国要作为一个强国崛起,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邓小平提出了分三步走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即到21世纪中叶,才能基本解决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落后挨打、富民强国的历史性课题。这里一个前提是持续稳定的发展,中间不再有折腾。所以不能在一些空泛的论题上纠缠,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民族前途为重,以中国作为一个强国崛起为重。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重申中共十七大阐述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性质:既是我们党领导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