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补充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补充规定
1. 若采用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分工作票上应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人员在分工作票上签名。
若采用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任务单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任务单上应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各任务单的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人员在任务单上签名。
2. 指定专责监护人:工作负责人认为需指定专责监护人时,应填写专责监护人名字,并明确监护的地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未指定专职监护人时本栏可空白。
设立专责监护人的工作:
2.1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的高空作业;
2.2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同杆双回、平行或临近带电线路的登杆作业;
2.3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位的工作; 2.4一个工作任务包含保护、检修、试验等不同性质的工作;
2.5变电站内或电力设施附近的起重作业; 2.6有临时工人员的分散工作;
2.7危险性较大需设专责监护人的其他工作; 2.8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设专责监护人的其他工作。 3. 盖章
3.1已执行的变电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保存的工作票在“工作终结时间” 栏右下侧加盖“已执行”章,工作许可人保存的工作票在“工作票终结”栏右下侧加盖“已执行”章。对未执行的工作票,在其编号上加盖“未执行”章,在备注栏说明原因。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配电工作票“已执行”章盖在“工作票终结”栏右下侧。
3.2已执行的事故紧急抢修单在“抢修结束汇报时间”上加盖“已执行”章。
3.3因故作废的工作票应在每页右上角处加盖“作废”章。
3.4变电倒闸操作票、配电倒闸操作票在最后一项上(向上)加盖“已执行”章。
4. 设备双重编号前冠电压等级,设备运行编号含有电压等级者不再填写电压等级。主变填写高压侧电压等级。方110东表、方351不视为含电压等级。
5. 设备双重编号使用开关、刀闸。电压等级使用千伏,3号地线写为“#03”,25号杆写为“25#”。
6.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6.1“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
施已执行栏” 打“√”应手工进行。
6.2“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栏”无内容时应填写“无”。
6.3“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有变动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所持票均应填写。
6.4“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有变动时只在工作负责人所持票填写即可。
6.5工作票终结栏未拆除的工作地点接地线、接地刀闸、绝缘隔板数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7. 线路名称
7.1主干线路需全部或部分停电线路名称填写变电站出口线路名称。例如:“35千伏社城线”,“10千伏城供一线”。
若为双(多)电源线路,中间有多个分段断路器(刀闸)将线路分为多段,任意两(多)个分段断路器(刀闸)之间有工作,填写停电线路名称加电压等级,还要填写工作地段各侧分段断路器(刀闸)名称。
7.2如果主干线路不停电,只停支线及以下线路上的柱上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令克)时只填支线及以下线路名称。
7.3 如果线路不停电,只停一台配电变压器只填写该配变的线路名称、配变名称和编号。
7.4同杆(塔)双回或多回线路均应注明双重名称,左
(右)线(从小号侧向大号侧看)或上(下)线。
7.5如果停电的线路与其它线路同杆(塔)架设、交叉跨越或邻近需停电时,应填入此栏。例如:10千伏社供一线有工作、与10千伏社郊一线同杆架设或两条线路均有工作则应填为:10千伏社供一线、社郊一线同杆架设。
7.6 T接的输电线路写法。例如:110千伏青潘社T 线。 8. 对于既有电缆又有架空线路的输配电线路停电的工作,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工作票。
8.1变电站内部电力电缆停电的工作(指内部联络电缆、电容器、消弧线圈、站用变、配电变压器用电力电缆),应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由变电站许可。
8.2变电站20千伏以下出线电缆或变配电站与变配电站之间20千伏以下电缆上工作,办理配电工作票。
8.3对于既有电缆,又有架空线的输电线路,全线有工作时,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若线路中某一段电缆线路有预试、更换电缆头等工作时,应办理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9. 配合线路停电工作的规定
9.1配合停电线路系指与停电检修线路相平行、交叉跨越、同杆(塔)架设及邻近的需进行配合停电或接地的其他电力线路。
9.2配合停电线路及其安全措施应列入工作票相应栏目。
9.3本单位调度有调度管辖权的配合停电线路:由调度值班员(许可人)对配合停电线路许可工作。
9.4本单位调度无调度管辖权的配合线路(其他配合停电线路):由本单位调度、营销、农电或检修施工单位协调停电工作,并将协调结果及时汇报值班调度。
9.5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接地线的拆除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6有配合停电线路的第一种工作票终结后,调度许可人通知协调人员,本单位工作终结,所做的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具备送电条件,并在工作票上填写双方姓名。
10. 电力线路、配电、电缆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栏中“执行人”的填写规定:
10.1工作负责人保存的工作票填写工作许可人。 10.2工作许可人保存的工作票填写操作的受令人。 10.3用户自调的配合停电线路填写停电联系人;若要单独办票,填写配合停电线路工作负责人。
11. 工作票延期手续原则提前半小时办理。
12. 双重许可的电力线路、配电、电缆工作票终结时在变电站终结手续后方可向调度办理终结手续。
13. 使用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和配电工作单时任务单内的安全措施必须包含在工作票内。
14. 填用紧急抢修单的工作:电气设备或电力线路发生
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发现故障点后2小时内并在能够12小时内能完成的工作方可办理紧急抢修单。
14.1设备故障后损毁严重,不能在短时间内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时,紧急抢修单的抢修任务则限于将设备恢复至稳定状态,其后续工作应转入正常处理工作,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4.2一起事故由多专业承担紧急抢修任务时,各单位应分别根据专业需要填用“紧急抢修单”,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15. 紧急抢修单抢修任务:填写抢修地点、抢修设备名称及抢修内容,要求语句简练、准确。使用设备双重名称,前面冠以“处理”。例如:处理35千伏社大线10#杆C 相断线;处理110千伏青社2断路器A 相进线侧线夹发热。
16. 紧急抢修单抢修任务布置人应为熟悉设备、人员状况的工作票签发人。
17. 操作票的填写补充规定
17.1断合断路器、装拆接地线的时间不填写。 17.2检查电流、电压、负荷等不填写。
18. 持线路、电缆、配电工作票可以进入变电站内进行架空线路或电缆工作,但应增加工作票份数,由线路、电缆、
配电许可人许可后再由变电站许可人许可,无需重新编号。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其它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栏或电力电缆第一种(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变电站部分的安全措施,由变电工作票签发人和线路工作票签发人双签发(或由有权签发全局范围内各类电气工作票的签发)。
19. 各单位两票种类、数量在次月2日前报安质部。在次月4日前送(供电所送农电工作部,变电站、运维站送运维部)审查盖章,安全例会时报安全监察部审核,安全监察部对“两票”合格率进行考核、通报。凡在检查中发现履行两票有违反《安规》和上述有关规定者,均视为不合格。封面格式见附录2。
20. 每单位每月办理紧急抢修单一般不超过一份。从第二份开始扣除本考核期绩效,极端恶劣天气除外。
附录1:各生产单位名称简称
附录2:审核封面模板
审核:
农审: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审核封面
单位: 供电所 月份:2015年01月份 份数02份不合格00份 合格02份 合格率100%
2015年02月01日 2015年02月04日
安审: 2015年02月06日
附录3: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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