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生產部管理績效考核方案
1.考核目的:
1.1激發與提升現埸管理乾部的向心力與工作積極性,逐步改進工作,形
成績效管理為導向的管理機制,特制訂本考核方案。
1.2為對生產部管理各職員有一個客觀的評估,作為薪資調整與職位晉升
的依據〃
2.考核範圍:
2.1 生產部領班、組長、課長、部長人員均適用. 2.2 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不列入考核。 3.定義
績效:“績”就是業績,主要是針對於員工講的。意思是他們做了多少事,工作量如何,起到了何種效果。這實際上是一個標準化加量化的過程。根據評價結果,他們清楚自己做了什麼,做得怎樣。“效”即效益, 是針對公司來講的。即指公司獲得了多少利潤。 4.績效管理實施流程:
4.1.績效資金依據各職等『績效獎金基數』所分配的金額(單位:元),依據來源為公司薪
資制度薪資架構內容,需要時可適度調增。
4.2績效項目與權重劃分.
4.2.1生產部考核分KPI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主管级人员考核方式为 KPI(權重40%)+定性
考核(權重60%) ,技术与管理事务人员只做定性考核(权重100%)。
4.2.1.1定性考核之權重分配:依直屬層級級數依次核定,經理級人員含以上人員不列入考
核,隸屬層級最多分三個層級.考核權重分配如下表:
定性考核層級權重分配表
4.2.1.2KPI定量指標項初始設定為生產達成率,統計基數之產能標准先期由生產部
提供,待績效改善階段結束後或工藝改進後應適時調整〃 4.3考核的方式
4.3.1自主考核:考核由崗位人員根據考核項目結合當月工作工作實際表現進行自評,記
錄於”崗位考核表”中〃需要時應附上考核佐證〃
4.3.2復評考核:被考核人員直接上級根據考核項目,結合當月工作中實際表現及工作中的實際事件,進行考核溝通、面談,並當場考核評分,如有異議則由生產部經理進行裁決。具體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專案及內容見後頁。 4.3.3考核項目中除設定的KPI指標及崗位標準的考核外,還設定一些行政獎懲加分或扣
分,每出現一工作中的行為給予小過(小功)以下獎懲處罰,每出現一次扣一次,直至考核分扣完為止。
4.3.4考核資料復核;生產部完成考核後,應及時送交管理部覆核,如發現考核結果與考
核事實不符時,經確認後屬實,則依規定期限重新考核,如未依規定期限完成考核或重新考核發現有重大不符時,由生產部處級主管裁示是否取消考評資格〃 4.4考核資格:考核期內出現以下情形時,則取消考評資格〃 4.4.1月請假/事假等情況缺勤達10天及以上者。
4.4.2當月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治療金額達2500元的,當事人直接主管與課主管均含蓋,工傷損失或治療金額超過2500元以上的,當事人部級主管須含蓋〃 4.4.3當月被考核人因出現違規違紀等,被記2次大過及以上處分(含累計形成嚴重警
告)。
4.5考核的週期及時間;
4.5.1考核週期為自然月,起始日為自然月的第一天,截止日為自然月當月的最後一天。 4.5.2KPI指標資料由資料提供人員于每月初2個工作日完成計算,共用资料由部门文员
或指定人员负责提供,各直接上級在每月初3個工作日內完成,部門經理/协理每月初5個工作日完成覆核。
4.6各崗位績效考核指標
4.6.1生产部班组长/課長/部长
4.6.2技术与管理事务类人员
4.7 考核成績統計与运用。
4.7.1在每月考核的實施過程中,考核人員需對直接下屬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工作中的
事件及各種工作活動情況需進行及時記錄,避免月初實施考核時,無相關考核資料。同时生产部课级主管应指定人员(单位文员)进行日常考核资料登录、查核、搜集与统计工作,统计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
4.7.1.1月度生产达成率(须包含各岗位人员的生产达成率,表单格式不限)
4.7.1.2品质异常管制表(依体系表单,应包含提案人、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另责任单位之失职人员应追塑至班组长、课长与部级主管)
4.7.1.3客户抱怨处理管制表(依体系表单,应包含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另责任单位之失职人员应追塑至班组长、课长与部级主管) 4.7.1.4培训记录(依体系表单)
4.7.1.5工伤记录表(表单格式不限)
4.7.1.6被考核出勤与奖惩记录表(表单格式不限)
4.7.1.6持续改善登录表(表单格式不限,但应包含提案人)
4.7.2被考核人员每月月初依4.7.1项提供资料与考核项目完成自评、覆评工作,并附上
下表完成『考核成績統计表』,由单位指定人员汇总后转管理部做最終的覆核。 4.7.2.1考核计分公式;
A:技术类与管理事务类(三职等以上人员);部长定性考核分*20%+经理定性考
核分*50%+协理定性考核分*30%;
B:技术类与管理事务类;课长定性考核分*50%+部长定性考核分*30%+经理定性
考核分*20%;
C:班组长;定量考核得分+课长定性考核分*50%+部长定性考核分*30%+经理定
性考核分*20%;
D:课长;定量考核得分+部长定性考核分*50%+经理定性考核分*30%+协理定性
考核分*20%;
E:部长:定量考核得分+经理定性考核分*60%+协理定性考核分*40%;
4.7.2.2每個考核週期結束後,直接上級須在要求的時間期限內,與每位被考核人員根
據上月的資料資料進行考核面談,以準確資料及具體事件情況進行考評,避免憑感覺或印象打分。當場回饋被考核人本人。對被考核人待改進的工作事項,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4.7.3 總分之加扣項
4.7.3.1 因違反公司制度要求進行行政記過處份,依輕微違紀行為扣0.5分,警告扣1分,
小過扣2分,大過扣3分之標準,從總分中扣除。嚴重違紀行為開除。
4.7.3.2 因表現優異給予的行政記功獎勵,依嘉獎加1分,小功加2分,大功加3分之
標準,在總分中加分。 4.7.3.3 請事假一天扣總分0.5分。
4.7.3.4 當月加班时数控制在80小时内的加20分,81~100小时的加10分,超过100小
时的不加分,限有加班费的。
4.7.4 表現優異最高可考核分上限為1.5倍。
4.7.5考核結果的運用
附件:
東莞赫升機電有限公司
2013年 月份管理部考核成績統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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