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着装.仪容管理规定
员工着装、仪容管理规定
1. 员工着装、仪容管理规定
1.1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需统一着工装、戴工牌,工装应保持干净、整洁,保持服装纽扣齐全,无掉扣,无破洞, 工牌应端正的佩戴在胸前。保持工牌的整洁,工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工牌补发,严禁将工牌转借他人作任何用途。
1.2工装经常洗涤并保持平整,不能有皱折,领口袖口不能有污垢、汗渍。着装要规范,不得挽起衣袖,不得卷起裤脚,施工、维修、搬运时可除外。
1.3员工上班时间内保持头发梳理整齐、干净、无异味。员工染发不得染过于夸张的颜色,如:大红色、蓝色、白色等。
1.4男员工不准蓄长发、留胡须、剃光头。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无袖衫及短裤。女员工的具体发式不限,以符合个人形象、气质为宜,但不得篷头散发,不得戴夸张的头饰。前台接待人员必须将长发挽起,配戴深色头饰。
1.5男员工春秋季节上班应穿着:衬衣、西裤、西装、打领带,深色皮鞋,衬衫的领扣要扣好, 领带要系在与领口齐平位置,保持端正,衬衣下摆束入裤内。夏季上班应穿着:半袖衬衣、西裤、深色皮鞋,衬衣下摆束入裤内。
1.6女员工上班应穿着:工作服,衬衣下摆束入裤内或裙内,化淡妆,不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穿裙装配穿肉色过膝长筒袜, 不准穿
其他颜色袜子。
1.7护卫员、维修人员上班时间需着公司统一制服,并保持整洁。
2.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仪容仪表、着装日常检查和考核。对违反着装、仪容要求的员工,提醒其改正;对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的员工,提请公司领导予以处罚或辞退。
3. 各部门(管理处)负责本部门人员仪容仪表和着装的检查、督促和考核。
注:
1. 本公司管理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必须着工装,周六周日可自行恰当着装,但严禁穿拖鞋及超短裙/裤(膝盖上10cm 以上)、超薄、露胸、露脐、露腰、露背、吊带裙、吊带背心、无袖衫等服装。前台接待员须每天着工装。
2. 维修人员、护卫员必须每天着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