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职责
工会干部职责
一、主席的职责:
1.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2.全面领导协调和检查基层工会委员(包括工会小组)的工作,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好工会委员一班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委员(包括工会小组长)的作用.
3.维护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倾听和集中教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与合理要求,维护和代表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做到对上负责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4.负责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包括专题活动计划和总结);定期向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会工作,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5.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学校,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做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1.经常了解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积级分子的工作积极性。
2.安排好工会民主生活会,向会员进行性质、任务以及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 3.按照工会章程,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建立和健全会员档案、管理好各项资料;及时接转会员关系;招待对犯错误会员的组织纪律;建立和健全工会小组。
4.协助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考察和管理工作。 5.协助行政,会同生活福利委员做好教工及教工家属之间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协助行政,配合当地民政、司法部门,对侵犯教工利益的人和事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6.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
三、宣教委员的职责。
1.经常了解会员及会外教职工的思想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提供给基层工会主席和有关部门研究,使思想教育有的放矢。
2.协助学校行政,组织和发动教职工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策的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文体委员办好“教工园地”、“教工活动室”。
3.配合行政,开展群众性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青年教工向老年教工学习业务和经验,促进青年教工的迅速成长;经常了解教育、教学方面的情况,向行政反映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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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代会的议题。
4.会同有关部门搜集、介绍和推广教改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炊事员、优秀勤杂工、优秀校办厂工人的工作。
四、生活委员的职责:
1.经常了解职工生活上的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育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注意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关心青年和未婚教职工,教育他们做到晚婚和计划生育。
2.配合行政、管好用好福利费,办好互助储金会,办好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 3.关心在职教职工和退离休教职工的生老病死,反映他们的要求,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具体困难。
五、文体委员的职责:
1.办好“教工活动室”、“教工阅览室”等教工活动阵地。
2.根据教职工的年龄特点,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
3.组织安排好妇女节日活动。
六、女工委员的职责:
1.关心并尽力解决女教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协助做好女教工和儿童的保健工作。
2.协助行政积极做好晚婚和计划生育工作,教育青年教工正确处理婚姻、恋爱、家庭等问题。
3.组织安排好女节日活动。
七、财务委员的职责:
1.编制工会经预决算,定期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交情况。
2.做好会费及其他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做好年终组织年报和经费年报,自觉接受经审委员的财务兑赛互助组的经费审查。
3.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把好各项经费使用的支付关。
八、经费审查委员的职责:
1.检查在财务工作上贯彻执行党、政府和上级工会有关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的情况。
2.审查工会经费账据是否合理,使用是否妥善,是否坚持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做到每年审查一次,审查时可聘请工会会员二至三人进行工作,查后在账册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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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和督促是否每年一次向会员公布账目和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4.检查有否违反财务纪律的情况,并向一切贪污、浪费等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斗争。发现这些问题,应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
5.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工作。
九.工会小组长的职责:
1.了解小组成员及会外教工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家庭情况,经常听取和反映会员对工会、行政的意见和要求。
2.协助学校做好本组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教职工完成学校和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有准备地过好每季度一次的工会小组组织生活,发扬民主,增强团结。 4.协助组织委员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收缴好会费。
5.积极主动地关心群众生活,生动活泼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会小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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