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外应考研2016信息
246法语二外考试内容范围
一、考试范围《法语》(马晓宏主编,外研社出版)1-2册全册及第三册前10课的各种语法、句法、词法和词汇。
二、知识点: 1、各种时态
2、各种语式
3、各种介词
4、各种代词
5、法译汉(短文)
6、汉译法(句子)
610《基础英语》考试内容范围
《基础英语》科目是一种水平考试,主要考核学生实际掌握和运用英语的能力。本科目的总分为150分,全套题共有5部分,其中客观题占40%,主观题占60%,考试时间为3小时。 I. The Use of English (30分)
本部分由两个项目组成,总分为30分。Part A为多项选择题,共有20道题,每题1分,主要测试考生对英语惯用法、习语、近义词、难点语法等方面的掌握情况。Part B 为填空题,每空1分,试题给出150词字左右的文章,留出10个空,考生从给定的15个词或短语中选择符合文章逻辑关系和意义的填入空中。本部分主要考察学生理解篇章能力、运用语言能力和使用词汇和语法能力。
II.Reading Comprehension (30分)
本部分共有3篇文章,每篇文章350词左右,15个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阅读理解的测试旨在检验考生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对所给阅读材料中叙述的内容进行理解、洞察和辨别,要求考生能掌握所读材料的中心思想、主要内容和细节;对所读材料的内容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理;理解某些词和句子的意义及上下文之间的逻辑关系;领会作者的观点和判断作者的态度。题材有科普、经济、教育、社会生活、历史文化、人物传记等;文章体裁包括议论文、叙述文、说明文、应用文等。
III. General Knowledge (10分)
本部分为一般知识性测试。共有10道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主要了解考生对几个主要几个讲英语国家的文学、文化、风俗、政治、历史、科技、地理等方面的一般了解情况。 IV. Translation Work (40分)
本部分有两个项目:Part A 为英译汉,试题给出350 --- 400词的文章,从中下划线5个句子,每个句子4分,共20分。主要了解考生对下划线句子,乃至整片文章的理解能力、汉语的表达能力、句中难点的处理能力。
Part B 为汉译英,总分为20分,试题给出1 --- 2段300 ---- 400字的汉语文章,要求考生将其翻译成英语。本部分主要了解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词汇量、句与句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连接水平、及对原汉语的理解能力。题材主要有:科普、经济、教育、社会生活、历史文化等。 V. Writing Work (40分)
作文部分共40分,要求考生按照试卷所给题目写出400词以上的一篇议论文,标题说明可能是文字、图画或表格。本部分主要的判定依据为:
1. 是否抓住题目要求的主要内容,紧扣主题展开论述;
2. 整篇的布局和分段是否合理、
3. 整篇文章是否逻辑严密;
4. 文章的语言是否通顺,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5. 文章语法是否基本正确,单词拼写是否准确。
844英语语言学考试内容范围
考试范围:语音学、音系学、形态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文化、语言习得、第二语言习得等普通语言学的分支学科
知识要点:普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及方法;音素及其分类;发音部位与发音方法;音位的概念、识别;常见英语音位规则;词素的概念及分类;传统句法理论、结构主义句法理论及形式主义句法理论中的基本概念、范畴、短语结构规则、转换规则;不同的语义观;词义;意义分析方法;语境概念;言语行为理论;会话原则;相关理论;语言与社会的关系;语言的变体;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语言习得的基本理论;第二语言习得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考试要求:准确理解并掌握相关的基本概念、原理,并能够运用到实际语言现象的分析之中。 考试题型:名词解释;填空;判断;辨析;实际语言分析
参考书目
1.戴炜栋. 2002. 《简明语言学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 胡壮麟. 2001. 语言学教程.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3. 胡壮麟、刘润清、李延福. 1991. 语言学教程.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张鑫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82 88 126 110 406 许文博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66 61 120 119 366 阴悦章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69 81 91 118 359 昝思瑶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79 61 101 114 355 成诚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73 87 109 86 355 张茹茹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73 66 95 116 350 附件3
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考生公布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环节的具体规定。所有测试评分时,应掌握统一尺度,一视同仁。对复试中评分差距较大的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故意拔高或压低考生成绩。
1.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每门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所有笔试由学院安排(包括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登录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试题的保存和保密工作并集中阅卷。复试结束后要保存好考生的答卷,以备存查。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答卷在复试结束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笔试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要求组织,即单人单桌或两人之间至少空两个位置,每20人至少配1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配2名监考人员,并有考场记录。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综合能力、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在评定成绩时,以下几点应专门考虑:
A.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B.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C.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D.逻辑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及能力;
E.获得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情况;
F.获奖、发表论文及其它奖励情况。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一般以口试为主。复试记录中必须注明复试方式。
外国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际,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外国语水平。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基本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考生行为修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特别要加强考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测试与考察。
二、考生综合成绩和排序
1.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统考:总成绩(ZCJ)=初试总分(满分50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含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 管理类联考:总成绩(ZCJ)=初试总分(满分300分)×2+思想政治理论课(满分10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含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
2.复试中各项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以及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外,各学科考生成绩均按总成绩排序。
3.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考生不参加排序。
三、录取
1、各学院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的材料一律不得自行公布。
2、经审核后的复试名单,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我校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其它
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