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安全技术说明书正式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甲醇 按照 GB/T 16483、GB/T 17519编制
修订日期:2014年10月23日 SDS编号:BCT-AH-2014031
最初编制日期:2008年12月26日 版本:3.1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甲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alcohol
企业名称:山东薛焦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临泉路68号
邮 编:277000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632-4460087
传真号码:0632-4412032
企业应急电话:0632-4411382
产品代码:(鲁)XK13-014-00005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物理化学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
爆炸危险。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
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具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
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及上呼吸道刺
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
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
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慢性
影响: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
脱脂、皮炎等。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GHS危险性类别该产品属于:
易燃液体-2,皮肤腐蚀/刺激-2,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3,特异性靶器
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2,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2,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3,
对水环境的危害- 长期慢性3,吸入危害-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引起皮肤刺激; 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可能引
起昏昏欲睡或眩晕;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致器官损害; 引起严重眼睛刺激; 对水
生生物有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且有长期持续影响;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
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在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在未了解所有安全措施之前,且勿操作。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
——采取防止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
——使用防爆型电器、通风、照明及其他设备。
——保持容器密闭。
——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
——避免吸入蒸气(或雾)。
——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呼吸防护器具。
——妊娠、哺乳期间避免接触。
——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
——操作后彻底清洗身体接触部位。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应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应急响应:
——消除所有火源(包括禁止使用非防爆电器)。
——疏散泄漏污染区域人员至安全区。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切断泄漏源。
——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转移至安全地带。
——发生火灾时,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
——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
废弃处置:
——收集到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用焚烧法处置。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 混合物 □
CAS No.
67-56-1
危险组分 甲醇
浓度,% 99.9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直接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最好淋浴。在冲洗过程中脱掉弄脏的衣服,
如果起泡或出现红斑就需请求医生治疗。
眼睛接触:睁着眼睛直接在清水中浸泡至少15分钟,紧急求医。
吸入:脱离受污染环境,保持温暖并静养。呼吸困难时要输氧。如果呼吸停止或
观察信号消失,要施以人工呼吸。不要口对口换气。如果心脏停止跳动,给予外部
压缩起博心脏,寻求医生紧急医治。
食入:用清水冲洗嘴外部。喝一些冷水或牛奶来缓和影响部位,不要引起呕吐。
紧急求教医生医治,处理中可能会休克。
接触该化学品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
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神经损害,失去知觉,可能引起惊厥。如吞服甲醇可
能致命。
对施救者的忠告: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防护器。如果发生事故或身体
不适,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前往治疗时,应随身携带产品说明书或标签。
医生的特别提示:如发生上述危害,施救者应按上述急救措施对患者进行急救,
并及时就医,遵医嘱。
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对于重症患者,一定要及时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爆炸的危险。燃烧时无火焰。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
马上撤离。
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扑救。可用喷雾水冷却包装容器和周围环境。
特殊灭火方法:用水灭火无效。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
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第六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携气式呼吸
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包括禁止使用非防爆电器)。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
至安全区。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切断泄漏源。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转移
至安全地带。
环境保护措施: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
地下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
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他惰性不燃材料吸收,并转移至
安全场所。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处理。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
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严禁各种能产生火花、静电的危险作业活动,
防止引燃泄漏物。泄漏区周围必须建立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必须防止泄
露的本品的燃爆性,尽快使之收集或扩散去,防止发生次生污染事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生产过程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提供紧急淋浴和眼睛冲洗设备。操作
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
烟。禁用非防爆型的电器设备。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害。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当不使
用时容器应保持紧紧的关闭状态。
储存:储存区域应该凉爽,通风良好,仓温应不超过30℃。远离热源或火源,
远离氧化剂物质。贮罐必须放置在围堰区域里面。选用适合本区域危险等级的电
器设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和合适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注意防雷。罐装时注意流速
(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合适
的储槽材料是:低碳钢、不锈钢。不要储存在:铝及铝合金、铅、锌、某些橡胶、
聚苯乙烯。因为它的自然腐蚀性,在选泵、填料、管道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填料
及密封用:压缩石棉板,异丁橡胶,PTFE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PC-TWA 25mg/ m3,PC-STEL 50mg/ m3,能通过皮肤吸收。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变色酸分光光度法。
生物限制:无资料
检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方法:可以通过许多方法进行控制。对特殊工地,合适标准取决于怎样
使用这些材料及潜在的暴露,工程上更着重于选择防止或控制暴露的方法,包括
工艺或个人防护物,机械通气(稀释、就地排空)及工艺条件控制。如果工程控
制及工作实际在防止及控制暴露无效,于是应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手防护:戴PVC或橡胶手套。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如有溅出的危险,就要穿戴PVC或橡胶靴及其它不可渗漏的衣
服。
特殊防护措施: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
料。注意个人清洁卫生。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
气味:有酒精味。
pH 值:6.8-7.0(99.9%)
熔点(℃):-97.8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64.7(在1013Mbar下测得);0.8
闪点(℃):12
爆炸上限:%(v/v)44.0
爆炸下限:%(v/v)5.5
密度:789 KG/M3 (20℃)
蒸汽压(KPa):13.33KPa(21.2℃)
蒸汽密度(空气=1):1.11
相对密度(水=1):789 KG/M3 (20℃)
溶解性:溶于水、可溶于醚、醇等多种有机溶剂。
辛醇/水分配系数:-0.82(-0.66)
自燃温度(℃):463
分解温度(℃):无资料
气味阈值:无资料
蒸发速率:无资料
易燃性:高度易燃
临界温度(℃):240
临界压力(MPa): 7.95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在一般条件下是稳定的。
危险反应: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应避免的条件:明火、高热(包括夏季阳光下暴晒)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不相容的物质: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危险的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预期用途:除少量直接用做燃料、溶剂、抗凝剂外,绝大多数作为基础的化工原
料,用于生产甲醛、纤维、农药、染料、医药、涂料以及应用于国防工业。
可预见的错误用途:不可用做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禁止作为制作毒品和化学武器
的原料。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5628mg/kg(大鼠经口);7300 mg/kg(小鼠经口);15800 mg/kg
(兔经皮);LC50:83776 mg/m3,4小时(大鼠吸入)。
皮肤刺激或腐蚀:家兔经皮,20mg(24小时),中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家兔经眼,40mg,中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单独4小时半闭塞使用,对未受损的兔皮肤产生刺激。(意味
着大量红斑或水肿或二者兼有)。尚未知皮肤过敏报告。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浓度(TDL0):7500mg/kg(孕7~19天),对新生
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20000ppm(7小时),(孕1~22
天),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长时间的或重复性的暴露会造
成肝损伤。
吸入危害: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过度会
引起头痛、恶心、困倦、呕吐、视力模糊、失明、昏迷以及死亡。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下列种类进行96小时LC50 13680mg/l 测试:虹鳟
下列种类进行48小时EC0>8100mg/l 测试:海藻
持久性和降解性:该产品易挥发成气体进入空气,产品将快速溶解于水中。
产品很少被土、砂吸收。该产品能迅速被生化分解。BOD5=48~82% ThOD,
BOD20=97% ThOD。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该产品不认为能被生化积累,对下列80种生物浓度因子
=10golden ide。预计生化浓度因子=0.2。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产品处理―焚化。按照所适用的地方和国家法规处理。如果正确
地焚化该物质则只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酸渣填埋以后保证该物质无长久活动并
呈中性。
-残余废弃物:二氧化碳和水。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在容器未被清洗前不要将标签弄掉。不要在容器和容器
的附近切割、刺破和焊接。空的容器也可能含有危险的残余物质,这样的空容器
决不能当作普通废物。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来清洗,然后再使用或掩埋处理或适
当焚化。不要焚化密封的容器。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贮存参见“储存注意事
项”。容器处理一在容器未被清洗前不要将标签弄掉。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230
联合国运输名称:甲醇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3
包装标志:5易燃液体(主标志),26有毒品(副标志)
包装类别:Ⅱ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
外木箱。不要储存在:铝及它的合金、铅、锌、某些橡胶、聚苯乙烯。按安全装
载量灌装。注意静电接地。
海洋污染物(是/否):是
运输注意事项:
夏季应早晚运输,停止日光曝晒。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应配备有相应
品种的消防器材入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第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第七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9国务
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04.1.7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
议通过)、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其他重要信息:无
参考文献:
1.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4、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 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 册》,中国环境出版社。1992
填表时间:2008年12月26日
填表部门:山东薛焦化工有限公司
修改时间:2014年10月23日
数据审核单位: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修改说明:第三版是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对本技术说明书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