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办[2007]35号)铁道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
转发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
考核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和环境保工作的落实,全面实现“十一五”铁路建设目标,铁道部在开展铁路施工企业信誉评价活动的基础上,今年3月在网上公布了《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
[2007]35号),公司已于6月从网上下载并以《转发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股司工函„2007‟104号)转发给公司各单位,7月28日铁道部以书面文件正式颁发了该指导意见,正式文件与网上文件相比,除了在原来考核内容4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的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考核内容外,其余的内容基本一致。该指导意见就如何对参加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等五项内容上进行定期考核和奖罚做了明确规定,此机制的建立对公司在铁路市场的生产经营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公司结合施工生产实际,要求各相关单位重点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该办法的考核内容共5项,分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2006‟55号)的基础上增加了四项,涵盖了工程建设各个方面,使评价体系更为健全,且直接针对各个项目。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加强铁路项目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范施工行为,严格遵循相关文件规定和考核标准,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指标实现,力争在每次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二、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搞好续建项目、特别是需抓好太中银、龙厦、哈大、吐库等今年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具体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争取在每次的考核中获得好成绩。
1. 各单位务必加强施工现场每一道施工工序过程控制,严把图纸、测量、试验关,严厉打击各种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2. 按照公司在安全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特别是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禁违章蛮干,杜绝任何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
3.搞好项目施工策划,上足人员、设备、料具等施工生产资源并加强过程调控,保证每一步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含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确保所有节点工
期目标均能满足合同总工期的要求。
4. 严格按照业经复核及优化的施工图纸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据实验工计价,杜绝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和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等不规范施工行为。
5. 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和措施(含环境保护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环保、水保措施等得到落实,施工的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质量达到要求。
6.太中银、龙厦铁路项目现建设单位从合同总价中暂扣0.5%作为激励约束考核费用,与本指导意见精神不一致,请上述两个指挥部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尽快与建设单位订立补充合同,约定增加考核专项费用。同样其余续建项目如建设单位需开展此项工作,请各个指挥部(项目部)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尽快与建设单位订立补充合同,约定增加考核专项费用。
三、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指导意见,加强对各自铁路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公司各铁路工程指挥部(经理部),特别是今年新开工铁路项目指挥部(经理部),要在2007年12月30日前进行一次对标检查,帮助和督促现场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公司。
四、及时掌握建设单位动态,制定应对措施。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及时掌握各建设单位动态,了解和研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含新签订的补充合同)以及建设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中的考核条款、考核费用额度、考核的实施方式、考核节点具体目标等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每一次考核检查。铁道部激励约束机制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两种方式,平时考核在年终或完成节点工期时进行,项目考核在初验结束时进行。平时考核按综合考核或单项考核进行(项目考核结合平时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综合考核等次按五项考核内容中考核等级最低的一项确定,这对项目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以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各建设单位组织的每一次考核工作,才能保证项目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为了使公司及时了解各项目在考核中的情况,各铁路工程指挥部(经理部)要指派专人,将工程建设情况、建设单位的激励考核实施办法、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公司。
七、原《转发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股司工函„2007‟104号)同时废止。
为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抓好铁路项目激励约束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公司各个项目在每次考核中取得好
成绩,公司将对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等级为甲类、乙类施工的指挥部(经理部)在业主支付的考核费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奖金奖励指挥部(经理部)领导班子、其他管理人员及基层项目部,同时公司将对被考核为丙类施工的指挥部(经理部)领导班子、其他管理人员及基层项目部按业主扣减的考核费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罚金进行处罚。
公司强调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铁路项目激励约束考核评价工作,强化铁路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铁路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在铁路项目激励约束考核评价中取得好成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
指导意见
铁办„2007‟35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更好地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确保建设质量、建设安全、建设工期和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全面实现“十一五”铁路建设目标,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建立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控股的新开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别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五项;考核标准设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1. 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按照铁道部办公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2006‟55号)的评分标准,总分在270分(含)以上,且没有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的,考核等级为甲;总分在210(含)至270分(不含),且没有严重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的,考核等级为乙;总分在210分(不含)以下的,考核等级为丙。
建设单位可参照铁道部办公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质量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2006‟55号)对单独承揽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四电专业工程的处级施工企业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工程质量考核级别。
2. 施工安全考核标准。
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任何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等级为甲;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三级(含)以上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等级为乙;考核期内发生三级(含)以上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等级为丙。
3. 建设工期考核标准。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含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考核等级为甲;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考核等级为乙;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考核等级为丙。
4. 投资控制考核标准。
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并完成核定投资计划,严格按照铁道部批复概算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据实验工计价;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被采纳、变更设计后节省投资的,考核等级为甲。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无虚报实物工程量,个别工点未完成形象进度或年度投资计划,但采取有效措施后整个标段能够完成核定的年度投资计划,考核等级为乙。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核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的;由于施工单位管理
不善而造成投资增加;没有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凡涉及上述任何一条,考核等级为丙。
5. 环境保护考核标准。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特别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以上考核标准全面达到的,考核为甲级;在符合第4、5项要求的同时,达到4项(不含)以上的,考核为乙级;仅达到4项(含)以下的或第4、5项任何一项未达到的,考核为丙级。
监理单位的考核等级参照所监理标段的施工单位考核等级确定。
三、考核费用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考核条款和考核费用额度等内容。
1.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额3~5‰,采取累进递减法确定考核费用额度。即:合同额在50亿元及以下的,按5‰;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4‰;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3‰。
2. 监理单位按监理费的1%确定考核费用额度。
3. 施工、监理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统筹考虑激励约束考核因
素。
四、实施方式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考核工作,并在施工、监理合同条款中约定具体的实施方式,设定考核节点具体目标。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费用比例各占50%。
1. 平时考核一般在年终或完成节点工期时进行,可按综合考核或单项考核的方式实施。综合考核等次按四项考核指标中考核等级最低的一项确定;单项考核按3:2:2:2:1确定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和投资控制考核费用比例。
2. 项目考核在初验结束时进行,结合平时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具体考核办法由建设单位制定。
3. 对平时考核、项目考核等级为甲类的施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额度100%予以激励,即支付全额合同价款;对考核等级为乙类的企业,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对考核等级为丙类的企业,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额度予以扣罚合同价款。对项目考核为甲类的,考核奖励中,施工、监单位项目经理(总监)可占一定的额度。
五、其他事项
1. 激励约束考核机制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自觉接受各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续建项目中投资完成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在与施工、监理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本指导意见精神,建立激励约束考核机制,费用额度按照新招标的铁路项目额度的50%确定,并按规定订立补充合同。
3. 京津城际铁路项目根据《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会议纪要》(铁建设函„2006‟527号)精神,参照本指导性意见,由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依法合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约定考核条款。宜万线重点隧道项目,也可参照本指导意见,结合二线工程在补充合同中约定考核条款。
4. 建设单位(含项目管理机构)按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铁办„2005‟158号)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铁道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