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1.依据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铁七程[2004]51号)。
2.流程
3.标准
3.1开工前,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以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2审查前,要充分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
设计标准,工程特点和采用的定型图,认真研读现行规范和有关
技术标准,并结合施工现场调查,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审查。
3.3 审查内容除按常规对设计图纸的尺寸、工程数量进行审
查核对外,重点应放在对设计文件的技术标准进行审查核对,审
查技术标准是否合理和完善,设计文件有无缺陷和漏洞,防止由
此对在建工程带来工程质量隐患和安全使用隐患。
3.4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分专业登记,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
查后书面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研究处理。
3.5对审查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引起Ⅰ类变更设计时,项
目部总工程师应及时编写技术文件审查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向每指挥部总工程师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设计文件
及技术标准审查表。向上级部门报告时必须书面行文,以正式文
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报告。
3.5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核准,设计变更批准后,项目总
工组织项目的实施;在审核问题未得到批复前,项目不得盲目施
工
3.6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继续加强对设计标准和图纸
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汇报。
3.7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审查过程中形成的报告、纪要、批
复等有关文件和公文按技术档案进行保存。
4.责任
4.1项目部不定期对项目部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审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审查规定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对有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4.2对违反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审查制度,以致造成重大事故,给集项目部带来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将按《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关违章违纪、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