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难以为继的原因分析
〔摘要〕 人民公社化时期让渡产权的激励模式、党政社三合一管理模式下的趋同性、半供给半工资的分配机制抑制了行为歧异性的出现,导致社会异质性因素严重缺失,从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人民公社难以为继、走入死胡同的原因。
〔关键词〕 人民公社;社会整合;社会异质性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0)03-0151-03
传统中国社会长期以社会整合为主。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逐渐成为了主要模式。在民主革命时期这一模式集中表现为深入的土地革命。新中国建立后受革命惯性思维的影响,政治领域一直在社会整合中居重要位置。从形式上来看,在农村最初为合作化,之后为人民公社;在城市则以单位为主干,辅之以街道委员会系统。大量资料显示,以政治领域作为社会整合的基础时,通常表现为政治领域对其他社会领域实行直接统辖和支配,社会各个领域均辐辏于政治领域的轴心;政治目标统辖其他一切社会目标;政治价值是评价一切社会行动的根本标准;阶级斗争泛化,一切社会问题都是政治问题,都通过政治的方式来解决。政治与行政系统高度重合,通过建立以行政网络为核心的纵向等级结构体系和控制社会中的各种重要资源,将各种社会组织单位及其成员都纳入到自己支配之下,行政权力作为社会中决定性的支配力量,借助体制的合法渠道,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主宰了一切重要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也成为连接各种社会因素的主要纽带。
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表明,人民公社时期是我国以政治领域作为社会整合基础时间最长的一段时期,这期间农村的血缘关系、家族主义等被抑制或被掩盖在阶级关系下,整个社会形成了以政治为本位的等级结构。其特征是一种基于纵向结构、单向依赖的权力关系的等级控制,借助体制的力量对社会加以分割,把社会经济关系转化为行政关系,以维持上层对下层、中心对边缘的有效控制和社会行动的统一和有序性。在政治整合模式下随即出现的问题便是社会异质性因素的缺失,最终导致的是社会的低度发展。本文将通过分析社会异质性因素在公社时期被抑制的原因及结构性背景来论证人民公社难以为继的命运。
一、社员让渡产权的激励模式抑制了社会异质性因素的出现
195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总动员令。决议下发后,人民公社在一片热潮中纷纷兴起(见下表),广大乡村社会被严密组织起来,实现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完全整合。
从乡村政治结构的角度来看,人民公社在体制上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58到1960年的创建时期;1960到1967年的定型时期;1967到1978年的革命化时期和1979到1983年的解体时期。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各地农村撤乡、镇并大社,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
公社建立之初确实激发了农民空前的热情,但紧接着问题便出现了。在这种模式中,先是农民自主权的丧失,同时凸显的一个极其严重的后果就是产权的让渡,即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统归公社所有、调配和使用。农民不但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失去了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同时还失去了由劳动力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其他相关权利。如规定:社员转入公社,应该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公社公有,但可以留下小量的家畜和家禽,仍归个人所有。社员私有的牲畜和林木转为全社公有,应该折价作为本人的投资。到1960年时《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进一步提出:劳动力、土地、牲畜和农具必须坚持“四固定”。此后,“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公社形成了革委会体制下的社队分权制。在中国整个的农村地区都搞“割资本主义尾巴”,把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限制到极小的程度,社员主要靠生产队的分配而生活。
从本质上来看,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让渡产权是我党通过集体化的方式完成的,其实质是抑制分化,重组农村社会。由于与农民相关的各类产权几乎丧失殆尽,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便在公社高压体制下被压抑和消磨,搭便车成为了唯一的理性选择。社会陷入了典型的“具有较强同质性的总体性社会”。在无所不在的阶级斗争氛围下,丧失产权的个人完全服从集体,没有异质性因素和行为歧异性出现的土壤。
二、党政社三合一管理模式下的趋同性阻滞了社会异质性的出现
从历史结果来分析,人民公社的建立实现了国家行政权力体制与乡村社会经济组织的结合,实现了政社合一。各地农村撤乡、镇并大社,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在公社的整个运转中,社会阶层的分化趋于模糊,前期土改中一再显现的平均主义制度化。在管理模式方面,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
人民公社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公社的管理机构,一般可以分为公社管理委员会、管理区(或生产大队),一般是分片管理工农商学兵、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生产队是组织劳动的基本单位。
在实际运作中,人民公社管理本辖区的生产建设、财政、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武装等一切事宜。它既是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又是农村经济单位。人民公社内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即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归公社、大队、小队三级集体所有。但对生产管理的责任,以及为了收入分配而进行的劳动核算,都下放到了由自然村落组成的生产小队。村落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属于人民公社这个集体中的社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集体劳动,同时也将这种集体劳动形式作为唯一谋生的手段。
在整个人民公社时期,集体所有看似是生产资料方面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但实际上集体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和权力。在行政组织中,集体不过是一级生产单位和行政管理单位,用以组织农民生产,保证计划生产任务按时完成,保证意识形态教育及政治运动贯彻到底。集体的真正含义不是利益群体,而是劳动组织,是一种国家财政不负担的、靠集体自己养活自己、一切听命于国家计划的劳动组织。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被剥夺的对象。事情还不止于此,之后当人民公社进一步成为基层社会组织后,事实上农民个人便全面依附于公社。公社体制下的社员喊着同样的口号、拥有同样的语言体系、接受同样的社会主义教育、重复着同样的劳作。这种趋同性成为社会异质性因素出现的最大障碍。
三、半供给半工资的分配机制抑制了社会异质性和行为歧异性
关于人民公社的分配机制问题,资料显示1958年8月7日人民公社的第一个章程《�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中曾规定,该公社实行工资制的同时,实行粮食供给制。从时间上来看,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伴随人民公社的出现而应运而生的。之后这一机制得到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认同。从形式上来看,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粮食供给制,这是人民公社时期各地普遍推行的方式,具体办法是在公社预定分配给社员个人的消费基金中,口粮部分按国家规定的留粮指标统一拨给公共食堂,社员无代价地到公共食堂用饭,副食品部分仍由社员出钱负担。二是伙食供给制,即社员的口粮和副食品都供给。三是基本生活供给制,即除吃饭外,住房、穿衣、教育、生育等都由人民公社供给。从历史的结果来分析,这种半供给半工资的分配机制具有明显的平均主义性质,在具体的实施中主要伤害了贫农和下中农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到1959年时,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人民公社夏收分配的指示》,对部分工资部分与供给部分的比例作了新的规定:在分配给社员的收入中,工资部分要占60%-70%左右,供给部分要占30%-40%左右。某些收入水平过低暂时无力实行供给制的地方,可以继续按照高级社的办法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对困难户实行定额的粮食补助。同时,对公共食堂也有所松动,《指示》规定了“口粮分配到户”的原则,并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允许社员私养家禽和家畜。到1961年时,我党对于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机制的弊端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并展开了丰富的调查研究。在1961年的调查研究中,邓小平和彭真根据在北京近郊顺义县的调查曾致信毛泽东指出,许多典型材料证明,这种供给制不但不一定对贫雇农和下中农有利,甚至是对地富和中农更有利。因为贫雇农和下中农一般结婚比较迟,子女少,劳动比较好,在他们中间占这种供给制便宜的人比例较少;而地主、富农一般抚养人口比较多,劳动比较差,又有使子女上学的习惯,在他们中间占便宜的人比例较大。之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出台,将关于供给制的条款删除,规定严格实行评分记工、按劳动工分进行分配。同时,对供给制的载体公共食堂的去留问题也明确规定由社员讨论决定。社员的口粮,不论办不办食堂都应该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
总体而言,在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组织中,作为建构集体的主体成员社员在利益分配中充当最次要的角色。集体利用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首先保证国家对农产品的征购,其次是集体的提留,最后才是工分赋值。无论是初期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还是其后的工分制,社员在整个分配机制维度上只能勉强应付消费,根本无法形成储蓄。而且在分配机制运作的过程中,公社还辅之以其他制度和措施来限制社员外出务工,并展开大规模的阶级成分制和阶级理论宣传攻势。对此,于建嵘的研究指出:以阶级划线的作法,在事实上给所有乡村社会成员造成压力。那些不愿意重新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不使自己被划归地富阶级阵营,不得不服从,顺应大势而为之,因为土改时地主的下场已是前车之鉴。而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这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光明大道,根本不存在农民自愿不自愿的问题了,积极响应者给予一定的好处;左右不定的做一些说服教育工作;坚决抵制的最终还是以权力强制。
人民公社化时期让渡产权的激励模式、党政社三合一的管理机制和半工资半供给的分配体系结合在一起使整个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定意义上的趋同性,个体的行为歧异性和分层利益被抑制,社会成为同质性社会。换句话说,社会异质性的严重缺失下,激励性与效率性的双重丧失实质上成为人民公社走入死胡同、难以为继的症结所在。
(责任编辑:裴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