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误餐补助实施办法
09-21
学校教职工工作餐补助实施办法
针对学校教学区和教工生活区相距较远的实际,为减轻教职工上、下班途中的辛苦,从关心教职工生活出发,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在校用餐的教职工给予工作餐补助,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补助办法
(一)由人事部向后勤服务部提供享受误餐补助的教职工名单。
(二)后勤服务部依据人事部当月提供的工作餐补助人员名单为每位教职工餐卡充值。职工餐卡周充周销,金额不累积。每周一上午到后勤服务部IC 卡中心充值。
(三)财务部依据后勤服务部提供的工作餐实际补助金额,及时划拨后勤服务部。其标准为:班主任每人每周2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周15元。
(四)为便于规范管理,防止在办卡发卡过程中出现问题,首次发卡实行集中办理,按部门发放。
(五)工作餐补助时间:2007年9月24日开始。
三、具体要求:
(一)为方便教职工进餐,确保饭菜质量,后勤服务部需安排固定的厨师和服务人员为教职工服务,做到快捷、热情、质优、价廉,让教职工满意。
(二)职工餐卡只能用于进餐消费,不得办理取款及校内其他消费。
(三)进餐卡在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若丢失请及时挂失。
四、本办法从2007年9月24日开始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