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安全通知书
魏县实验学校
告家长安全通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衷心感谢您对魏县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开展防寒保暖、预防煤气中毒、防摔伤、防火、防电、交通安全、防滑、防滑冰、防溺水等各种安全教育,学生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请您和我们一起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学校严格门卫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学校需与接见人取得联系,征得接见人(班主任)同意许可后登记入内;外来车辆严禁驶入校园,学生因病因事外出一律履行手续并凭教师外出条出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家长按时接送孩子,要在规定时间段、区域内接送孩子。上学让孩子自己走进校门,下学家长到指定区域接孩子,请各位家长接送孩子时不要把自己接送的车辆停在校门口和行进校园,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来接孩子,请提早与班主任做好沟通工作,以免孩子不能及时接送,造成意外情况出现;需托管学生,家长应为其选择有资质证件齐全、卫生干净的托管机构,保障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切实加强监护职责,教育孩子及时告知家长自己的动向。特别要加强上下学、节假日期间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对孩子的活动,该过问过问,该陪同陪同,孩子出门前必须向家长打招呼,并按时回家,不要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来往,避免意外事件发生;家长要向班主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家校联系畅通。
5、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不带零花钱习惯,教育子女坚决做到“三不”: 不买路摊小商 (食)品、不吃三无小食品、不随手乱扔垃圾;不在街头摊点购买“三无”产品和不卫生食品,防止因假冒伪劣产品对学生人身造成伤害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
6.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路途追逐打闹;要教育子女不乘坐“四无”车辆(无营运证、驾驶证、保险证、无牌照),不乘坐电动三轮车、三马车或超载、超速等违规车辆;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满12岁的人员严禁骑自行车。
7、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教育孩子了解火、电、煤气相关知识,在生活中注意消除水、火、气、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玩火,正确使用电器,不私自拆装电器,注意各类取暖设备的使用安全,严禁使用易引发事故的各类电器;遇到火警时及时拨打119报警。 冬季是煤气中毒高发期,增强安全意识,防止煤气中毒。
8.禁止学生入校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食物;学生课间文明活动,不做危险动作、游戏,课间不追、撵、跑、打,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拥挤、不起哄避免造成踩踏等安全意外事故。
9、规范孩子行为。不进网吧等娱乐场所,不观看黄色书籍和浏览有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络;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不抽烟、喝酒、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偷窃、不聚众闹事、起哄和参与有危险性的围观,不参加封建迷信、违法、违纪的活动。
10、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诈骗、防伤害。要求孩子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要私自外出,更不准私自在外留宿,不随意让陌生人进屋和接受陌生人的东西,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遇到危险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
11、严禁滑冰、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严禁到河、湖、沟、渠边玩耍、嬉戏、游泳、打闹、捕鱼、捡拾水中物品。冬季水面结冰,严禁学生到河、湖、沟、渠边及冰面上玩耍,防止冰面破裂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学生若不慎发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向附近的成年人大声呼救,同行的未成年学生、同伴不得自行贸然施救,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更大伤亡。。
1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维护校园周边环境成果。
希望家长结合上述要求内容,对您的孩子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我们己阅读了《告家长安全通知书》,详细了解了告家长安全通知书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认真做好相关事情,履行家长的监护责任。
班级: 姓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魏县实验学校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