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程资金监管
如何进行工程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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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数采用的管理制度下,谈谈如何进行资金监管,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实现工程盈利最大化,对当下大多数施工企业有着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资金监管 专款专用 合同 材料 人工 工程款支付 垫支
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建筑市场日趋严峻,施工企业面临着僧多粥少的窘境。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部分施工企业进行了由注重量到注重质的转变(从注重承接的业务总量到注重业务的质量、增强项目的管理,产生更大利润上转变),如何进行工程资金监管,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整个工程能否顺利实现盈利最大化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个人认为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材料管理、人工费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和工程垫支管理五个方面来保证工程资金监管质量。
一、 项目部合同管理
项目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分包人(供应商)事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需将拟定的合同报公司监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签订后及时报监管部备案。
各合同注意要素:
1. 材料合同:
采购数量(略少于预算数量)、单价及其组成、运费承担、供应时间、开票与否、产品质量、质保资料提供、材料检测责任约定、付款方式(滞后于收款时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2. 劳务合同:
工程量计算方法或面积等计算规则、单价及其组成、付款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责任承担、中途退场情况处理、现场管理制度、检查配合、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3. 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量计算方法和规则、单价及其组成、材料品牌品质规格等、施工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工期、安全责任、分包资料提供、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4. 设备租赁合同:
租赁方式、租赁费计算、租赁期节假日的扣除、正常维保责任、设备运输安拆责任、安全风险承担、产权等资料的提供配合、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二、 材料管理
1. 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有进货单,进货单必须有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及现场施工
负责人等岗位人员签字。
2. 所有进场材料需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对账确认,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对
账单由供应商、材料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等签章确认后两天内报监管部。钢材、模板等大宗材料进货单每次直接报监管部,进货单由供应商、材料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等签章确认。
3. 钢材、模板等大宗材料批量进场前,项目部应提前告知监管部,监管部根据
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4. 监管部根据工程材料分析单对比核查现场实际用量。
5. 几个工地相互之间调用材料,需经公司监管部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挪用,监
管部有权提报公司予以处罚。
三、 人工费管理
1. 员工进场,项目部应及时将员工身份证、作业工种等信息上报监管部备案。
2. 员工退场时,项目部应及时上报监管部,并提供该员工工资结算证明。
3. 清包班组无论与工人约定何种结算方式,班组长必须每天对所辖班组员工进
行考勤,每月与员工进行出勤工日核对,项目部需每月将各班组考勤核对单上报监管部。考勤核对单需员工、所属劳务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4. 工程完工后,需提供所有班组人工费结账承诺书,相关责任方签字确认。
5. 项目部申请的人工费必须及时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所有工资表中工人需提
前经监管备案(花名册),发放工资时确认人证(身份证)合一方可发放,并要求工人予以书面签字确认。每次人工费发放完毕,项目部须及时将经工
人及清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的人工费发放清单上报监管部。
6. 对于临时借调工人,工资当日发放的,清包人支付工资需有施工员证明,并
与支付后一周内由项目承包人签字后送监管部备案。
四、 工程款支付管理
1. 项目部申请工程款需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并
根据监管要求提供相应的应付款依据。监管部依据合同约定、现场实际进度节点,结合理论材料分析对比,确认全部符合事实的,方可签字同意发放。
2. 项目部款项分配完毕后,应及时将收款收据等付款证明材料上报公司监管
部,监管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走访核实。
3. 特殊情况下,一个项目部分工程款用于其他工程的,需填写“项目资金调用
申请”,经总经理书面批准。
4. 必须坚持人工费优先材料费发放,人工费发放到人,材料款专款专用的原则。
5. 按内部协议及相关采购、分包协议约定开发票的,须及时提供相关发票。
6. 工程款必须支付给签订合同的当事单位,如为其他个人收取,需提供当事单
位收款委托书,与个人签订协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五、工程垫支管理
1. 垫支款出资人及出资时间:承包工程垫支款由各承包人全额出资,具体支出
额及支出时间根据工程付款需要分步支出。
2. 垫支款支付:垫支款支付应同样填写工程款申请分配计划表及准备相关依据
附件,零星项目可以先行支付后提供垫资分配表及依据附件,但累计数额较大(超过合同造价2%)时,应及时提供垫资分配表及相关依据附件给监管部审查备案;大宗款项支付必须先申请后支付。
3. 垫支款收回:在建设单位拨款后,如项目根据实际付款需要分配完毕后,有
剩余资金,项目部可申请收回垫支款,申请额不得大于实际分配后剩余资金额度,也不得大于垫支款总额,垫支款总额以监管部根据项目部前期提供的工程款垫资分配表及相关附件依据核实后确定,未提供垫支资金分配表及依据不全的垫资资金,公司不予承认。
结语
做好工程资金的监管,要从成本分析、合同管理、现场实际情况监控等入手,取得第一手资料,保证数据来源可靠,认真核对、审核每一笔付款,做到每笔付款都有据可依、凭据真实、凭据完善、多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