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运行管理制度2
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修订稿)
湖南省电力公司
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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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订 说 明
原湖南省电力工业局颁发的《变电运行管理制度》历经1987年和1990年两次修订,对指导和规范我省变电运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技术的进步,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网的建设和管理相应发生了重大变革,变电站的设计、建设已经实现了小型化、无油化、智能化,变电运行已经迈向无人值班,变电检修也正在积极推行状态检修。基于以上因素,修订《变电运行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次修订以1990年版《变电运行管理制度》为基础,新增了可靠性管理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为了兼顾全省变电运行状况,运行管理分为有人值班变电站和无人值班变电站两大部分。
本制度作为全省变电运行管理的大纲,特别是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应以本制度为基础,此前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颁发的有关文件、制度中,凡与本制度相矛盾的内容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湖南省电力公司生产处负责修订,主要修订人:曹志煌、甘胜良、李继明、邹永辉。
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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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 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
3.1值班制度
3.2交接班制度
3.3巡回检查制度
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3.5设备验收制度
3.6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7设备维护工作制度
3.8运行分析制度
3.9设备评级与可靠性管理
第四章 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
4.1管理模式
4.2职责分工
4.3值班制度
4.4交接班制度
4.5倒闸操作
4.6工作票管理
4.7巡回检查制度
4.8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9 设备验收制度
4.10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11设备维护工作制度
4.12运行分析制度
4.13设备评级与可靠性管理
第五章技术管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
附录
一、监控中心、维操队、220千伏及以上有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制度
二、维操队、无人值班变电站,以及有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技术图纸和图表
三、监控中心、维操队、无人值班变电站,以及有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各种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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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记录簿的填写说明
五、记录簿格式
六、无人值班和有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定期维护、轮换周期表
七、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的生产管理分工
八、年度变电工作总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1.1 变电站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变电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电业局生产技术部门及变管所、县电力局应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1.3 各级变电运行及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网、省电力公司和本局颁发的规章制度。
1.4 各电业局必须根据审定的地区变电站无人值班规划设置相应数量的监控中心(县调可兼监控)和维护操作队(以下简称维操队),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1.5 监控中心、维操队以及有人值班变电站应按规定配备素质合格的运行和管理人员。除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外,还应按上级颁发的《电业生产培训制度》的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运行值班工作。
1.6 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及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必须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湖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执行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的补充规定》(综合本),以及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的要求和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还应执行湖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无人值班变电站操作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1.7 各级变电运行人员必须按湖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发、供电维护范围分界》和《关于重新明确500千伏输变电及长、潭、株220千伏变电站设备检修维护分工的通知》中的规定,管好、维护保养好所辖变电站设备。
1.8 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的结线改变或设备拆除,必须经电业局主管领导及相关调度同意、省电力公司批准后方能进行。110千伏变电站的结线改变或主设备拆除,由电业局主管领导批准,报省公司备案。
1.9 调度、通信、自动化专业必须制订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以适应变电站无人值班工作的需要。
1.10 本制度适应于湖南省电力公司直属的,以及有资产或管理关系的35千伏及以上有人值班变电站和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中心、维操队)。
1.11 各电业局主管局长、总工,生技、安监科长,变管所、调度所所长,4
变电检修单位负责人,县电力局主管局长,各级专(兼)职技术人员,以及调度、监控、维操和运行值班人员要熟知本制度;省调通中心、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的有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亦应熟知本制度有关部分。
第二章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2.1 电业局生技部门变电运行专责人员的职责:
2.1.1负责制订变电运行管理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变电运行工作总结。
2.1.2组织或参加本局变电设备事故、障碍和重大异常运行的调查分析。
2.1.3组织制订本局变电反事故技术措施。
2.1.4组织做好变电运行人员培训工作。
2.1.5组织审查或编制变电现场规章制度。
2.1.6组织检查变电管理所(县电力局)及变电站技术资料、图纸管理情况,并负责建立本局的变电运行管理基础资料。
2.1.7及时掌握变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督促设备缺陷的及时消除。
2.1.8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安全、可靠、经济的变电运行方式。
2.1.9参加本局变电设备大、小修、预防性试验、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组织或参加变电站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1.10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现场倒闸操作的把关。
2.2 变管所主管所长的职责:
2.2.1在上级职能科室的指导下,负责本所(县电力局)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节约开支,降低生产成本。
2.2.2组织做好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工作, 督促设备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的按时完成,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备的改进建议。
2.2.3定期进行监察性巡视,有重点地检查运行设备和技术记录,督促搞好生产场区文明生产,及时解决和改进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4组织或参加本单位的变电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和运行分析,并提出防止对策。
2.2.5负责审查和上报本所(局)两措计划,并督促完成。
2.2.6组织进行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
2.2.11督促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辖变电站技术记录、技术档案、图纸,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生产文件的管理。
2.2.8结合生产管理,组织搞好技术革新,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2.2.9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现场倒闸操作的把关。
2.3 变管所运行专责的职责
2.3.1负责本单位变电运行管理的生产技术工作,结合生产需要搞好技术革新。
2.3.2制订本单位有关变电运行管理的年度生产计划,按时做好年度变电运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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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制订各种技术措施,确保变电设备安全运行。
2.3.4认真贯彻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本所的反事故演习,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3.5定期进行监察性巡视,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变电设备的检修、预防性试验和运行维护工作。督促检修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认真贯彻执行《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变电设备评级标准》,按期评定设备等级,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参加新建、扩建和主要设备大修的验收。
2.2.6组织编制变电设备的现场规章制度。
2.3.7定期审查各变电站的记录、资料、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2.3.8参加本单位的变电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和运行分析,并提出防止对策。
2.3.9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变电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
2.3.10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现场倒闸操作的把关。
2.4 变电站站长的职责:
2.4.1 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和生活后勤等工作。
2.4.2 组织本站的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搞好站内团结,带领全站落实岗位责任制。
2.4.3 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主持本站事故、障碍及异常调查和运行分析会。
2.4.4 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存在的设备缺陷认真核实,并督促及时消除。
2.4.5 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全站人员情况与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组织完成;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4.6 经常查阅有关记录,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抓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
2.4.7 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组织全站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并进行不定期考问、考核,组织好新建、扩建设备投入准备,并参加验收。
2.4.8 组织做好全站设备维护、文明生产等工作。
2.4.9 负责现场倒闸操作的把关。
2.5 变电站专责工程师(付站长)的职责
2.5.1 变电站专责工程师(付站长)是全站的技术负责人,协助站长做好生产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
2.5.2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发生的技术问题。
2.5.3 负责分析并掌握设备健康状况,按时完成设备评级工作和各种报表的填报,根据上级规定,切实做好可靠性管理工作。
2.5.4 负责各项技术资料、有关记录的正确与完整,图纸与实际相符。
2.5.5 负责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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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按培训计划,完成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2.6 变电站值长(值班负责人)的职责
2.6.1 值长(值班负责人)为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2.6.2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指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2.6.3 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缺陷。
2.6.4 受理和审查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2.6.5 组织好设备维护工作。
2.6.6 审查本值记录。
2.6.7 组织完成本值培训工作。
2.6.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2.7 变电站正值班员的职责
2.7.1 在值长(值班负责人)领导下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2.7.2 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值长(值班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记录。
2.7.3 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2.7.4 受理操作命令,审核副值班员及跟班实习人员填写的操作票,并监护执行。
2.7.5 审核当值副值班员或学员填写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2.7.6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指定的培训工作。
2.7.7 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
2.8 变电站副值班员的职责
2.8.1 在值长及正值班员的具体领导下对设备的异常运行、障碍、事故进行处理。
2.8.2 受理操作命令后,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值班员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2.8.3 协助值长及正值班员搞好本站(或本班)的运行管理工作。
2.8.4 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缺陷处理。
2.8.5 做好运行中的各种记录。
2.8.6 保管好各种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2.8.7 受理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2.8.8 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
2.9 监控中心班长的职责
2.9.1 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班组建设和文明生产工作等负全面责任。
2.9.2 领导并带领全中心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定期地对“四遥”缺陷进行分析,主持与本中心相关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调查和运行分析会。
2.9.3 根据人员情况与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 7
并认真督促执行;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9.4 经常查阅有关记录,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抓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
2.9.5 组织全中心人员技术、业务学习,并进行不定期考问、考核;参加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新建、扩建设备“四遥”功能的验收。
2.10 监控中心值班负责人的职责
2.10.1 全面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2.10.2 负责监视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状况,并进行事故处理。
2.10.3 根据调度指令监护或执行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遥控”、“遥调”操作。
2.10.4 及时发现和分析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缺陷和异常,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2.10.5 审核值班员填写的操作票。
2.10.6 参加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新建、扩建设备“四遥”功能的验收。
2.10.7 审查本值记录。
2.10.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2.11 监控中心值班员的职责
2.11.1 在值班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监视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状况和事故处理。
2.11.2 根据调度指令负责填写操作票,在值班负责人监护下,执行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遥控”、“遥调”操作。
2.11.3 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2.11.4 做好各种记录。
2.12 维操队队长的职责
2.12.1 队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人员培训、职工教育、班组建设和文明生产工作,对所辖各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现场操作及运行维护、巡视等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2 领导并带领全队人员严格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按时组织安全日活动,主持或参加无人值班变电站事故、障碍及异常的调查分析。
2.12.3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人员情况与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设备巡视、维护周期表,并组织实施;审查、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12.4 定期查阅有关记录和检修试验报告,了解运行、检修情况,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状况,对存在的设备缺陷认真核实,组织对I 类设备缺陷的分析,积极督促检修单位消缺,防止事故发生。
2.12.5 督促、考核当班人员遵章守纪,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遇较大范围的停电、检修工作及较复杂的操作和事故处理,到现场监督把关。
2.12.6 根据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技术培训等活动,并进行不定期考问、考核。组织好本队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大修设8
备的投运准备,并参加验收。
2.12.7 认真贯彻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督促完成上级下达的反措计划。
2.12.8 组织做好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维护、文明生产等工作。
2.13 维操队技术员(副队长)的职责
2.13.1 在队长和上级专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是全队的技术负责人。
2.13.2 认真贯彻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主持本队的反事故演习,定期进行运行分析,组织或参加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的调查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和防止对策,防止事故的发生。
2.13.3 按上级要求,按时上报无人值班变电站反事故措施计划、技措及安措计划,并督促实施;按时填报各种总结、报表。
2.13.4 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健康情况,按时完成各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评级工作。
2.13.5 审查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检修预试报告(记录),建立健全各种记录、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并定期审查,做好技术资料和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
2.13.6 组织或参加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小修设备的验收。
2.13.7 结合生产实际,制订年、季、月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完成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2.14 维操队值班负责人的职责
2.14.1 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2.14.2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指令,正确、迅速地进行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现场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2.14.3 组织安排本值的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缺陷。
2.14.4 受理和审查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2.14.5 检查、安排车辆和通讯工具的使用,保证正常巡视、维护工作的需要。
2.14.6 审查本值记录。
2.14.7 组织完成本值培训工作。
2.14.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2.15 维操队正值班员的职责
2.15.1在值班负责人领导下负责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2.15.2遇有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及时向有关调度、值班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记录。
2.15.3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和记录。
2.15.4受理操作指令,审核填写的操作票,并监护执行。
2.15.5审核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2.15.6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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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
2.16 维操队副值班员的职责
2.16.1在值班负责人及正值班员的具体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16.2受理操作指令后,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值班员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2.16.3协助值班负责人及正值班员搞好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2.16.4做好设备的巡视维护,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
2.16.5做好本值各种记录。
2.16.6保管好各种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2.16.7受理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2.16.8按规定参加设备的交接验收。
第三章 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
3.1 值班制度
3.1.1变电站的值班方式,由各电业局确定;其值班轮值表,由站长编排,未经站长允许不得调班。
3.1.2 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每值在值班时间内,均应指定专人监盘;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如因倒闸操作、设备维护工作,可以短时全部离开主控制室,但必须有可靠措施,即在任何时候均能听到事故或异常运行的音响信号和调度电话铃声。
3.1.3在当班时间内,接调度指令,必须复诵,向调度汇报,必须准确无误,并作好记录,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的事故、障碍、异常运行处理及倒闸操作的调度联系,应进行录音。
3.1.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与活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办理与值班无关的事,各电业局应制订现场值班守则。
3.1.5当班值班人员应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值班标志,衣着整齐,不允许穿高跟鞋及拖鞋。
3.1.6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3.1.7脱离值班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熟悉设备、系统及有关规程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参加值班工作;对脱离值班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人员,经熟悉设备及其系统后,即可正式恢复工作。
3.1.8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做好保卫、保密及安全生产工作:
A 、局外人员进出变电站,必须遵守门卫制度;
B 、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严禁进入变电站;
C 、外单位来本站实习或施工的人员,须经变管所(县电力局)同意;并由值班人员介绍安全注意事项后,方能按计划及规定的范围进行活动; 10
D 、不准带小孩进入变电站;
E 、由变电站内持出物件时,必须经站长同意。
3.2 交接班制度
3.2.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并应与有关调度的交接班时间尽量一致,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3.2.2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值长(值班负责人)指挥下协助工作。
3.2.3交接班前,交班人员除进行卫生清扫、整理好有关记录以外,全值要开好交班前的碰头会,并在运行工作记录簿内按以下内容做好交班小结:
A 、运行方式;
B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变更情况;
C 、设备运行情况;
D 、倒闸操作情况;
E 、检修维护工作;
F 、其它。
3.2.4交接班时应做到列队、全面地对口交接,由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设备。
3.2.5 交接完毕,接班人员签字后交班人员方能在运行工作记录上签字。
3.2.6 接班后,值长(值班负责人)要组织当班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明确本值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并在两小时内简明、扼要地向当班调度员汇报当时的电压、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等。
3.3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3.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
3.3.2巡视应按本站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次(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晚间闭灯时)。
3.3.3 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在运行工作记录内做好记录。
3.3.4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A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初次加入系统运行;
C 、设备缺陷有所发展时;
D 、恶劣天气(包括高气温、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存在可疑现象时;
E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3.3.5巡视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单人巡视,不得擅自触动运行设备、进入固定遮栏。
3.3.6 各级领导人员的监察性巡视周期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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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业局主管生产的局长、总工程师及生技部门的领导,每年到各220KV 及以上变电站不得少于一次;
B 、变管所所长(县电力局主管局长),每年到各变电站不得少于一次;
C 、变电站站长,每周1次。
3.4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3.4.1 变电站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应列入工作计划,由站长组织进行,并做好记录。
3.4.2 设备试验轮换周期规定如下:
A 、 长期备用的主变压器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充电并运行12小时以上。
B 、 站用电源每月必须轮换一次,并运行1小时以上。
C 、 主变冷却系统应每月进行一次轮换,并检查、试验冷却器组是否完好。
D 、 直流充电机(或模块)有备用时应每月进行一次轮换。
E 、 事故照明及交直流自动切换装置应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检查。
3.4.3 设备试验轮换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并督促检修单位及时处理。
3.5 设备验收制度
3.5.1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3.5.2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均按国家、电力行业和网、省公司颁发的规程、导则、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办法)等进行。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投产,电业局的主管局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参加。
调相机和220千伏及以上主变压器的验收,运行、检修单位的双方领导必须参加。
3.5.3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站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份,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变电站负责人应验收签字。
3.5.4 新、扩、改建工程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A 、 检查竣工的施工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 检查规定提交的技术文件;
3.5.5 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试验、仪表校验后,由进行修试的负责人将情况记入有关记录簿中,还必须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及运行中的注意事项,经验收,并由施工、运行双方在记录簿上签字,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3.5.6 验收设备的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3.6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6.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仍在继续使用,但影响运行安全,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A 、 Ⅰ类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B 、 Ⅱ类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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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3.6.3对Ⅰ类缺陷,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防止造成事故,需检修单位处理者,应及时联系并督促处理。对Ⅱ类缺陷,应督促及时处理,并按月上报。
3.6.4检修单位对Ⅰ类缺陷,应及时消缺;对Ⅱ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进行处理,但应将缺陷消除计划及时书面通知运行单位。
3.6.5有关领导及局生技部门、变管所、县电力局专责工程师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督促联系尽快安排处理。
3.6.6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在缺陷未消除之前,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包括以各种手段进行跟踪)。
3.6.7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及时销号,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实行闭环管理。
3.6.8发现了不属于本变电站维护范围内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应设法通知该设备的维护单位。
3.7 设备维护工作制度
3.7.1各变电站应按本站设备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站的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按时进行设备的维护工作。站长应进行督促检查,运行主管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
3.7.2对变电站防误装置必须按湖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对于定期维护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报检修单位进行维修。
3.7.3 各变电站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7.4 按国电公司颁发的《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在现场设置各种消防器具和设施,全站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并保持完好。
3.7.5变电站应按有关规定备有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或补充。
3.7.6变电站的常用工、器具,应有登记簿,并进行定期检查及试验。
3.7.7变电站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登记造册,放置专门场所,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制订管理措施。
3.7.8 变电站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维修,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7.9空调机、去湿机、通风机、驱潮电阻或驱潮灯、加热器等应每月进行检查和清洁维护,并启动试验一次。
3.7.10设备维护工作完后,应在专用记录簿上作好记录,变电站站长应定期检查、考核签字。
3.8 运行分析制度
3.8.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运行工作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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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运行分析的次数规定如下:
A 、综合运行分析,电业局每半年一次,变管所(县电力局)每季一次,变电站每月一次。
B 、专题运行分析,结合当时的严重不安全局面,不定期的进行。
3.8.3 综合及专题运行分析的内容如下:
A 、综合运行分析:分析并找出安全、经济运行及运行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系统结线方式、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设备完好率、保护或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事故、障碍、异常运行、I 类设备缺陷、预防性试验结论及劣化趋势、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可用系数、强迫停运率、最大及最小出力、耗能指标完成情况、电压质量、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及效果、记录填写、资料管理、文明生产等。
B 、专题运行分析:针对事故、障碍、异常运行,以及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细致地分析。
3.9 设备评级与可靠性管理
3.9.1设备评级按湖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变电设备评级标准》执行。
3.9.2各变电站应明确设备可靠性管理责任人,按照《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对所辖变电设施进行统计评价,并填报下列报表:
A 、变电设施注册表:变电站投运时应填报全部设备注册表,以后根据设备更新、扩改情况进行增减变动。此报表应长期保存。
B 、变电设施运行情况统计表,按月填报,并长期保存。
C 、变电设施变动情况表,根据设备更新情况进行填报。此报表保存5年。
3.9.3变电站每季应统计站内设备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和提出控制措施。每年对可靠性管理工作及设备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加强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计划和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对策。
第五章 技术管理及培训
5.1监控中心、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必须具备国家和网、省公司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规定、导则、条例(见附录一)。
5.2 变电站设备现场运行规程由各电业局批准颁发。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必须分站编制,110KV 及以下变电站由各电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设备现场运行规程每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编一次,如现场设备和结线有变更,则应随时补充、修改。
5.3 监控中心、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的技术图纸、指示图表及记录,应适合现场生产需要,其种类、格式、填写要求详见附录二、三、四、五。
5.4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分工,可参照附录七,由各电业局制订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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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并按单一设备分别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应包括:
A 、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B 、出厂试验记录;
C 、 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D 、 改造、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E 、 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F 、 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G 、 设备发生的Ⅰ类缺陷、异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5.6 监控中心必须具备如下技术资料、图表:
A 、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电气一次接线图及220、110千伏系统联络图;
B 、各级调度所辖设备明细表;
C 、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台帐;
D 、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E 、各级有权发布调度操作指令人员名单;
F 、维操队人员名单;
G 、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H 、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
5.7 变电站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台帐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5.8 各电业局于每年元月底以前,按附录八要求的内容,向湖南省电力公司填报上一年度变电工作总结。
5.9监控中心、维操队和有人值班变电站的现场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
5.10 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根据人员素质、设备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季、月培训计划,并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5.11 监控中心、维操队和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人员必须经过集中培训,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文明生产
6.1 监控中心、维操队、变电站室内外环境整洁,设备场地平整,搞好绿化,生产场地不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6.2 保持设备整洁,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外壳、构架无腐蚀,房屋不漏雨。
6.3 变电站电缆沟内干净,盖板齐全、平整,防火隔墙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4 变电站有醒目的巡视路线及定点巡视标志。
6.5 各种图表摆放整齐,资料装订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有专柜存放。
6.6 室内外运行设备,按国家电力公司标准化要求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
6.7 变电站内外照明充足,安全围栏设施完好。
6.8 变电站内生产场区严禁饲养家禽家畜,设备场区不准种农作物。
6.9 检修人员到变电站进行设备检修时,现场的工、器具,拆下的零件及材 15
料备品,应摆放整齐,严禁将设备用油洒入草地内。每日收工,均应将工作现场收拾干净,工作完毕后,负责修复因检修损坏的场地。
6.10维操队和变电站的工器具、备品备件,要求摆放有序、有编号,实行定置管理。变电站盘上仪表应标有极限红线。
6.11安全设施布置应完善严密,警告牌、标示牌、遮栏绳设置得当、醒目。设备网门完整,加锁关闭。
6.12主控制室、高压室严禁储放粮食或遗留食物,防小动物措施完备,防鼠挡板完整无损,孔洞封堵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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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监控中心、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制度
一、 监控中心、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必须具备的有关规程制度: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5、 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6、 华中电网调度规程(有网调设备的变电站);
7、 湖南电网调度规程;
8、 关于执行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的补充规定(综合本);
9、 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及评级标准;
10、 湖南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11、 湖南电网220千伏继电保护现场运行导则;
12、 湖南电力系统故障录波工作管理制度;
13、 高频保护运行规程;
14、 母差保护运行导则;
15、 湖南省电力系统远动管理规程;
16、 湖南省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17、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18、 预防220KV 变电站全站失压事故措施;
19、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
20、 网、省公司颁发的各种反事故技术措施;
二、由主管部门配备供变电运行人员查阅的规程制度:
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 网、省公司颁发的检修工艺规程(导则)。
3、发电机运行规程(有调相机时);
4、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5、变压器运行规程;
6、蓄电池及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7、电气测量仪表运行管理规程;
8、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导则;
9、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10、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1、有关设备检修工艺导则;
12、化学监督有关导则、规定、制度;
13、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14、电业生产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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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16、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17、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18、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1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20、火电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21、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安全性评价标准
附录二 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技术图纸和图表
一、 图纸
1、 一次系统结线图
2、 变电站平、断面图
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
4、 站用电系统结线图
5、 直流系统图
6、 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7、 电缆敷设图(包括电缆芯数、截面、走向)
8、 接地装置布置图
9、 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10、 压缩空气系统图(有气动装置时)
11、 调相机油、水系统或静补装置水冷系统图(有调相机或静补装置时)
二、 图表
1、 湖南省电网一次系统结线图(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2、 电气主接线模拟图
3、 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
4、 变电设备年度大、小修、预试进度表
5、 变电设备定期维护、试验轮换周期表
6、 定期巡视周期表(维操队)
7、 变电设备评级表
8、 直流保险配置图
9、 有权发布调度操作指令人员名单
10、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
11、 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12、 有权担任监护人员名单
13、 监控中心人员名单
14、 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15、 定期巡视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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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设备专责分工表
17、 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有人值班变电站)
附录四 记录簿的填写说明
1、运行工作记录簿:记录系统运行方式,调度指令,设备检修试验、安全措施的布置,倒闸操作执行情况,事故处理经过,设备的异常现象和发现的缺陷,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交班小结,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巡视……)。
无论有无情况发生,交班小结的内容均应逐条记上,特别是接地刀闸和接地线的设置变更情况,表明均已将此内容向接班值班人员作了交待。
2、调度操作指令记录簿:记录发、受令人姓名,操作命令编号(或指令号,即中、或地、或县调×字第×号)、操作任务及内容、发布预令及动令时间、开始执行操作及操作完毕的时间。
3、设备缺陷记录簿:记录发现设备缺陷的时间、内容、分类和发现人员姓名,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填上消除日期、处理和验收人员姓名。
4、断路器故障跳闸统计簿:记录按设备或线路名称分页进行,记录断路器故障跳闸的原因、次数、重合闸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如重合闸动作重合未成功,应统计为故障跳闸2次;断路器经过解体检修,故障跳闸的累记次数从该次检修后重新开始累计。220千伏及以上断路器必须分相统计。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工作记录簿:记录按设备或线路名称分页进行,记录在装置及回路上工作的项目、简要内容及工作班负责人姓名、整定值及改变定值情况、试验中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模拟试验和带负荷试验结果、装置的使用或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结论意见。凡属以上情况记录后,变电站(维操队)当班和其他每值值长均应阅后签字,并要求本班人员知道其全部内容。
6、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记录按设备名称分页进行,记录检修或试验设备(在修试类别中要填明是大修、小修、预试或其他检修原因)的工作日期、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录试验数据、结论、工作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姓名。
7、蓄电池测试及充放电记录簿:每月逐个测试记录一次电池的电压、比重、温度。充放电时记录并核对蓄电池的容量、运行状况及异常现象。
8、避雷器动作记录簿:按电压等级及运行编号分相记录,记录投入运行前记数器的指示数、记录时间,根据要求记录避雷器泄漏电流,更换了避雷器应重新累记(一相中只更换1节,则继续累记),记数器的变换、检查亦应记录。雷雨后应及时抄录,正常情况每月抄录一次。
9、事故预想记录簿:记录预想的时间、事故简题、应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步骤、对整个预想及处理的评价、参加预想的全体人员姓名。
10、反事故演习记录簿:记录演习的日期、参加人员姓名、演习的题目及内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及今后拟采取的措施并对演习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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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记录簿:记录发生的时间、天气、发生经过、设备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的情况、系统周波和电压、设备和环境温度、分析发生原因和制订防止对策、责任分类及责任人的姓名和职务、设备的型号和损坏程度及损失情况。
12、运行分析记录簿:记录活动的日期、参加人员姓名、分析的内容、对存在问题及打算采取的措施。
13、培训工作记录簿:记录培训活动的日期、培训对象的姓名、培训内容、评价和负责培训的人员姓名。
14、政治学习记录簿:记录政治学习参加人员姓名、学习内容、学
习时间,以及发言、讨论等情况。
附录七 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
的生产管理分工
各维操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应设立兼职的技安培训员、资料管理员、材料管理员、生活管理员及设备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D.1. 技安培训员:
1、协助抓好安全思想教育;
2、协助执行反事故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
3、协助执行每月制订的培训计划;
4、协助搞好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
5、协助整理好培训档案;
6、及时参加本队(站)的事故、障碍或严重不安全现象的分析和调查;
7、负责安全工具的定期试验及补充等管理工作;
8、负责领取生产防护用品;
9、协助督促执行年、季、月的检修、试验、维护计划。
D.2. 资料管理员:
1、协助本队(站)管好技术资料,并按分工督促各设备专责人及时填写、整理设备技术档案;
2、配合本队(站)领导定期检查各种技术记录的填写,并提出改进意见;
3、提出不符合现场实际图纸的修改意见,并协助制订修正图纸的计划;
4、设备变更引起系统结线的改变,及时进行修改一次系统结线图,并督促专责人对有关资料进行更正;
5、负责文件的收发、归档;
6、负责本队(站)技术图表的填写及修正。
D.3. 材料管理员:
1、负责维修工具的领取和管理,并提出工具的补充计划;
2、负责维护材料计划的编制及材料的领取和保管;
3、负责设备事故备品备件的管理,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动用后及时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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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靠群众搞好节约利废,搞好旧金属回收工作。
D.4. 生活管理员:
1、协助本队(站)按设备专责区搞好环境卫生;
2、发动职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生活区的卫生;
3、配合工会做好职工家属工作;
4、协助搞好食堂管理,改善职工生活;
5、协助工会做好对困难职工的补助;
6、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7、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及本队(站)的报销工作。
D.5. 设备专责人:
1、对专责设备的定期大修、小修及预防性试验,负责联系或督促进行;
2、参加专责设备的中间和竣工验收;
3、审阅专责设备的施工记录及试验资料,及时归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4、熟悉专责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并监督按铭牌运行;
5、定期对专责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状及时向领导汇报;
6、专责设备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情况及处理经过,及时记入技术档案。
附录八 年度变电工作总结内容
一、简要文字总结内容:
1、. 基本数字统计和基本情况分析:
2、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总座数,主变总台数总容量,无功设备总容量,当年新投产变电站座数和主变台数容量。
3、与去年同期对比,各项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如设备完好率、保护及断路器正确动作率、无功设备投入率、设备大修及预试完成率、变电事故率等。
二、安全运行分析:
1、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的最大负荷、正常及异常过负荷情况,电压波动(最高最低电压时间)等。
2、贯彻部、网、省局技措、反措所进行的工作和实效。
3、安全运行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如变电站接地网问题引起的事故扩大等)。
4、典型事故情况及分析。
三、规程制度的制订及技术管理:
1、修编、补充现场规程制度情况。
2、技术图纸、图表、记录、台帐整顿完善及填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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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下一年度变电运行工作重点及目标管理要求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