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机技术要求
07-03
皮带运输机技术安装要求
一、机架(包括中间支架)
1、机架中心线与运输机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得大于3 mm。 2、机架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1000。
3、中间支腿对建筑物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3/1000。 4、中间架间距的偏差不大于±1.5mm 。 5、中间架的相对标高不大于间距的2/1000。
6、固定托辊支架的相对螺孔中心线与运输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偏差不大于2/1000。 二、滚筒
1、滚筒轴线对运输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 。 2、滚筒径向中心线对运输机纵向中心线重合,其偏差不大于2mm 。 3、滚筒上母线水平偏差不大于0.5/1000。 4、驱动滚筒上母线应比托辊上母线高出3~8mm。 5、包胶滚筒表面不得有打皱凸和破裂等现象。 三、托辊
1、水平度偏差不大于2mm (槽型托辊在中心托辊上测量)。 2、横向中心线对运输机中心线的重合度偏差不得大于3mm 。 3、托辊上母线应在同一水平面,其偏差不大于3mm 。 4、调心托辊上母线应高出3~8mm。 四、拉紧装置
1、滑动轨道与固定轨道接头处高低,左右偏移不得大于0.5mm 。 2、轨道纵向中心线与运输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大于1mm 。
五、清扫装置
1、刮板和胶带的接触面不小于85%。 2、回转式清扫刷与胶带接触面不小于1mm 。 六、胶带的连接
1、搭接处的厚度不超过皮带厚度的5%,搭接方向必须是顺着皮带运转方向(可逆皮带可顺着常用方向)。
2、采用混合胶带冷接和硫化胶结,其用料成分,温度,时间均应符合规定。
3、皮带接头采用阶梯型时,其剖割尺寸应符合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