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程序规定
文件编号:SG-004
为了规范生产计划的制定、调整、审批等管理程序,体现“以销定产、产销平衡、库存有效、效益至上”的原则,以保证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使生产进程更流畅,满足市场所需,追求利益最大化,特对生产计划管理程序作以下规定:
一、销售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销售公司及部门的销售计划,按工厂别于每月24日前传送至生产管理部。
二、生产管理部依据市场需求量,结合年度目标分解的月度生产计划指标以及成品库存量等要素,组织各分厂生产科,根据排产原则,分别编制次月生产计划,并于26日前完成,上报主管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并传送至财务部。
三、财务部必须在28日前依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按不变价预算出计划生产盈亏状态,并及时反馈生产管理部及各分厂,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四、公司分管领导收到相关全部资料后,及时组织评审,保证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计划落实和利益最大化,于月底前批准下达执行。
五、生产计划的调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四次,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上述程序传送和报批,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六、生产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其执行偏差率允许在95%~105%范围,销售计划一旦变化,销售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反馈给生产部门,成品库存上限量为当月相应计划销售量的
1.5倍,特殊情形须经总经理特许。
七、所有计划均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作主张,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八、生产和销售部门及成品库完善生产、销售、库存日报表制,于每日10时前发布于公司OA办公系统,相关数据信息要准确无误。
九、生产、销售及成品库主要负责人对生产销售进程及有效库存控制必须随时掌握,企管部及公司相关领导检查时,不能给出准确的情况反馈的,视为工作不力。
十、对所有计划的完成状态实行绩效管理,奖罚考核办法为:
文件编号:SG-004
1、计划编制、制定每推迟或延误一天,罚直接责任人100元/次,同时扣当月部门绩效分0.5分。
2、日报不及时、数据信息传递有误,未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扣当月部门绩效分0.2分/次。
3、工作不力、擅自作主、执行偏差等造成直接损失及客户投诉,罚直接责任人500元/次,扣当月部门绩效分2分。
4、生产上因盲目生产造成的无效产量按计件工资的二倍扣罚,并按责任制相应条款扣绩效分;销售口因销售计划执行有误,又未及时反馈生产部门就作出相应调整造成无效库存的,罚该客户相应的保证金或当期资金占用成本的二倍,从销售部门的奖励政策及款项中扣罚。
5、计划执行有力、工作无差错、协调组织有序、目标达成、客户满意的部门和个人,可给予100-500元奖励及绩效加分0.5-1分。
十一、本规定自二零一二年元月起试行,本规定解释权属生产管理部,考核权归企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