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消防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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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可燃物氧化剂放热反应火焰、发光和(或)发烟
1、还原剂:凡能与氧或其它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
2、氧化剂:凡是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
3、:凡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统称为点火源。(直接火源、间接火源)
4、燃烧的充分条件:
燃烧的充分条件一定的着火能量
一定浓度的可燃物相互作用一定的含氧量未受抑制的链式
反应
防火灭火
防火
:
控制隔绝消除设
灭火
(1)隔离法
(2)窒息法(15%)
(3)冷却法
(4)抑制法
第二节燃烧类型
一、燃烧类型的分类
1、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以分为着火和爆炸。化学自燃
自燃着火
点燃
热自燃
第二节燃烧类型
2爆炸
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形式释放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汽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
化学爆炸
爆炸
物理爆炸核爆炸
第二节燃烧类型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
通常采用不同的燃烧性能参数描述气体、液体、固体可燃物的燃烧特性。
闪燃一闪即灭前奏警告闪燃原因蒸发速度小于燃烧时的消耗速度闪点(flashpoint)能产生闪燃最低温度
甲类<28℃
乙类28℃≤闪点<60℃丙类≥60℃丁类戊类
热波在油品中传播时,乳化水或自由水蒸发,形成大量油包气气泡,最后发生向外溢出的现象。1%水分石油,45-60分钟沸溢
热波特性乳化水自由水粘度大
原油具有热波特性原油底部存在水垫层高温层与水垫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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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燃烧产物
一、燃烧产物的基本概念
燃烧产物:气体、液体和固体完全燃烧产物不能不完全燃烧产物能烟可见的固体和(或)液体微粒
第四节燃烧产物
一、燃烧产物的基本概念
二、几类典型物质的燃烧产物
二、燃烧产物的危害性
第四节燃烧产物
三、燃烧产物的危害性毒性、刺激性及腐蚀热损伤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火灾分类及灭火器材选用
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把火灾分为六类。
A:固体火灾(如纸张、木材、衣服、塑胶等引起的火灾)
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B:液体火灾(如酒精、汽油等)
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C:气体火灾(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引起的火灾)
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D: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锂等及禁水物质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多因遇湿、遇高温自燃引起,灭火时忌用水、泡沫及含水性物质,也不能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及常用的干粉灭火器,一般用干沙掩埋的方式灭火。
•E:电器火灾(一般带电设备所引起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禁止用水)。•F: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
厨房灭火系统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第三章
学习要求爆炸基础知识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爆炸的定义和分类,理解爆炸极限与温度极限的概念与应用,掌握常见爆炸危险源的特征及爆炸形成机理。
第一节爆炸的概念及分类
一、爆炸的定义:由于物质急剧
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俩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之为爆炸。
•爆炸的破坏作用
•高温、高压
•冲击波
•碎片冲击
第一节爆炸的概念及分类
二、爆炸的分类
(一)物理爆炸
特点:爆炸前后物质的化学成分均不改变,例如:液化气、油桶
(二)化学爆炸
特点:物质的化学成分和性质均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爆炸速度快、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危险性。例如:各种炸药的爆炸、粉尘蒸气和空气混合。
(三)核爆炸
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
第一节
1.炸药爆炸
2.可燃气体爆炸
3.可燃粉尘爆炸爆炸的概念及分类化学爆炸分为以下三种:
粉尘是指分散的固体物质。粉尘爆炸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3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粉尘爆炸特点:
①连续性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
②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见本章第三节)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
③与可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目前已发现的爆炸性粉尘有以下7类:
(1)金属类如镁粉、铝粉、锰粉;
(2)煤炭如活性炭、煤等;(3)粮食如淀粉、面粉等;
(4)合成材料如染料、塑料;(5)饲料如鱼粉、血粉;
(6)农副产品如烟草、棉花;(7)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等
单选:下列粉尘中()粉尘不可能发生爆炸。
A.生石灰B.面粉C.铝粉D.煤粉
第二节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一般认为是物质发生爆炸必须具备的浓度范围。对于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等不同形态的物质,通常以与空气混合后的体积分数或单位体积中的质量等来表示遇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
除助燃物条件外,对于同种可燃气体,
其爆炸极限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1)火源能量的影响。
(2)初始压力的影响。
(3)初温对爆炸极限的影响。
(4)惰性气体的影响。
二、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粉尘的质量(g/m³)表示。因为可燃粉尘爆炸浓度上限太大,以致在多数场合都不会达到,所以没有实际意义,通常只应用粉尘的爆炸下限。表1-3-2列出了部分粉尘的爆炸下限。
四、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
物质的爆炸极限是正确评价生产、储存过程的火灾危险程度的主要参数,是建筑、电气和其他防火安全技术的重要依据。控制可燃性物质在空间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是保证安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基本措施之一。具体应用有以下几方面。
1)爆炸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依据,爆炸范围越大,下限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2)爆炸极限是评定气体生产、储存场所火险类别的依据,也是选择电气防爆形式的依据。爆炸下限小于10%,甲类;大于等于10%,乙类。
3)根据爆炸极限可以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面积、防火墙占地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和灭火设施。
4)根据爆炸极限确定安全操作规程,例如,采用可燃气体或蒸气氧化法生产时,应使可燃气体或蒸气与氧化剂的配比处于爆炸极限范围以外,若处于或接近爆炸极限范围进行生产时,应充惰性气体稀释和保护。
第三节爆炸危险源
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爆炸介质,二是引爆能源。两个基本要素两者缺一不可。在生产中,爆炸危险源可从潜在的爆炸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等几方面来确定,具体包括能量与危险物质、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缺陷等。
第三节爆炸危险源
一、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通常,引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物料原因
(二)作业行为原因
(三)生产设备原因
(四)生产工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