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05-16
油库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为加强宏源汇通南矿项目部油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项目部油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由油库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项目部安全经理
组 员:项目部各部门经理
二、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目部油库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