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异常,确保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视检查内容:
1、 应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巡视检查内容进行,必须详细认
真,对有所怀疑的设备反复检查。
2、 对所有的微机保护装置及保护投入情况检查应认真仔
细,防止有人误动保护。
3、 备用设备的检查同运行设备一样进行。
4、 接班巡视检查后,应查阅“值班记录簿”的记录是否与
实际情况相符合。
二、巡视检查时间:
1、 正常情况下,运行人员每2小时应对所有机电设备巡视
检查一次,每天值夜班的班组,必须对户内电气设备及主变、出线进行熄灯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按运行规程执行,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所有巡视检查必须到位,检查必须认真、仔细,并做好记录。
2、 当系统故障或雷电引起异常时,应及时对有关设备进行
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3、 当发现运行设备有缺陷,在未退出运行进行处理之前,
应加强对该设备的检查,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
4、 凡经检修后投运的设备,在投运8小时之内应每小时检
查一次,以后按正常情况的检查时间执行。
5、 闸首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对水工建筑全面检查一次,汛期
每天不得少于两次,每天与中控室按时核对调节池水位,据经验加强夜间洪水的预测和监视。
6、 生产管理人员每天应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收集运行资
料,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雷电、暴雨天气,生产管理人员应轮流到生产现场。
三、巡视检查中的注意事项:
1、 巡视检查人员检查中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规定的安全距离和有关规定,防止误动设备,不允许触摸机械转动部分。
2、 巡视检查中如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采取必要
的紧急措施,事后向站领导汇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