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
根据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征,如何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谋划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职务犯罪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新课题,我们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着手,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
加强干部职工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我们立足于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
一是抓好经常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订年度的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学习计划。经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关论述,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自觉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经常进行党纪法纪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制观念,用纪律和法律规范大家的行为。大力宣传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正面典型,使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正确的,怎样做是有效的。通过教育,使大家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抓好警示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每年邀请公安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课,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分析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探索防止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提醒大家在公务活动中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水务系统廉洁从政纪律要求》,做到“三不两正常”,即不受礼、不吃请、不说情,与管理相对人保持正常的关系,在内部保持正常的同志关系。还利用系统内其他职务犯罪的事实和教训,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剖析犯罪分子的思想演变过程和思想根源,从反面警示干部引以为戒,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行事,防微杜渐,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让大家懂得“平安就是福,自由值千金”的深刻含义,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保持积极、健康、正常的心态,洁身自好慎始慎终。
三是抓好阶段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抓好每季度的党风廉政谈心活动,即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所、大队)负责人谈心。把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放到突出位置,提高大家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廉洁自律意识。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势分析会,借鉴和推广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力避再犯,真正做到弘扬正气,打击歪风。抓好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防止“节日病”的发生。节前下发有关文件,规范节日期间的廉政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在节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相对人的礼金、礼券、礼品、礼物,不接受相对人的宴请。
二、健全制度,建立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不给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贿、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刹住行业不正之风。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单位一把手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分析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考核。强化过错追究机制,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是建立制度制约机制。在预防职务犯罪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等。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在干部管理方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干部提拔均要实行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三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根据水利法律法规,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对于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建立全方位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无所不在的监督体系,让水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纳入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舆论评议之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是建立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体系。明确重点监督的岗位、监督的项目、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标准、责任追究、操作方法,形成了一整套防范监督体系并付之实施。在行政执法方面,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随意性,数额大的罚款要经过集体讨论;在内务管理方面,突出抓好干部提拔任用,大额经费的使用及审批、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工程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等重点。指定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监督,通过内部监督机制以权力制约权力,达到权力分解的目的,防止产生职务犯罪问题。
二是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在机关内部建立监督体系,在党内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权力保障条例》,鼓励党员更好参与和了解党内事务,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外部的监督体系。在人大、政协、纪委、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政法、新闻媒体等单位聘任特邀廉政执法监督员,让他们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发挥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优势,邀请检察院的领导和专家上门指导,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代表座谈会、个别走访、发调查信等形式,广泛听取预防工作的意见,形成一个触觉灵敏、反馈及时、行动快捷的社会监督体系。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惩治腐败体系。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按照办案的要求和环节,依纪依规及时严肃认真地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达到处理一个,教育多数的目的。对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办事不公、态度不好、故意刁难、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处理,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戒勉谈话、调离岗位、行政处分、开除等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发案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铲除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