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六局卡杨项目部物资管理程序文件
水电六局卡杨工程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讨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管理行为,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减少材料挤压和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采购、使用的各类生产物资。
第三条 材料的保管、使用由项目部具体操作,项目部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材料管理按公司管理手册相关条款执行,保证材料计划、采购、运输、验收、仓储、领用、现场使用全过程受控。
第二章 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一条 设备物资管理实行项目、施工队二级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 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物资设备领导小组和物资部。项目部经理担任设备物资领导负责人,并委派一名副经理负责设备物资常务管理工作。项目物资部作为项目部主管物资设备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项目物资管理细则,组织实施项目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职责
1)项目物资设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a. 负责项目部物资管理的领导工作。
b. 监督、审查项目部执行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的情况。
c. 决定并监督项目部大宗物资采购。
d. 对违反物项目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部门和领导做出处理
决定。
2)项目部物资部主要职责
a. 制定项目部物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b. 组织项目部内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c. 监督指导各施工队物资管理工作。
d. 负责项目部物资设备协调工作。
e. 对分局物资管理部门接口管理工作。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一条 物资计划的编制
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大宗物资,由项目技术、计划部门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物资部根据进度计划分时段编制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应注明物资使用部位,物资部根据库存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见表格1)。
2)常用物资由物资部根据库存和预计用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3)工程中所需零星物资由施工队伍提出“领用需求计划”(见表格2),物资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4)“物资采购计划”应注明物资名称规格、预算价格、预算金额、库存数量、采购数量、使用部位、质量技术标准。
5)“物资采购计划”和物资需求报表编制应充分考虑进货周期、气候、节假日、资金的影响,以储备适量的库存。
第二条 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
1)大宗、特种、专项物资由物资部根据需求、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由项目物资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物资招标、采购或委托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易燃易爆、有毒、需生物检疫的物资,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采购、运输手续。
3)其他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物资设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批。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一条 采购权限
1)单项(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为大宗采购,由项目部组织集中招标采购。
2)特种、专项物资(钎具、设备及重要部件、钢结构、砼添加剂、高压电缆)由项目部组织集中招标采购。
3)其他物资由物资部组织询价采购。
第二条 供应厂商的选择与评价
1)物资部通过书面调查、实地考查、间接询访等形式, 按不同产品类别推荐2家以上物资供应厂商,并填写“物资供应厂商调查表(见表格3)”, 调查人员对该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调查
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证件、管理体系认证文件、报价单、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介绍、访谈记录等。
2)由项目物资设备领导小组或物资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推荐的物资供应厂商以会签形式进行评价,经评价选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填写“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见表格4)”, 调查资料归档。
3)每年年底,由项目物资设备领导小组或物资部负责人组织召开由物资、工程技术、质量、施工、安全主管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年度供应厂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重新评价、复审,结果应形成文件(或会议记要),经评价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中注销,两年内不予录用;同时结合工程特点,对采购人员提供的新的物资供应厂商进行评价,编印发布新一年度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
4)大宗、特、专类物资应选择直接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厂商授权一级代理商。因某种原因选择经销商、零售商作为物资供应商,应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条 采购方式
1)项目部统一组织的大宗、特、专类物资项目采购,由项目部物资部在“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选择3家以上供应厂商,进行谈判招标或询价招标。
2)工程常用物资由选定的当年度合格物资供应厂商供应。
3)业主提供物资、国家地区或业主明文规定由指定部门、企业
供应的物资,由项目部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或业主的物资供应规定,确定相应的物资采购方式。
第四条 采购实施
1)严格按采购计划和采购程序执行,严禁盲目采购,确保采购行为始终受控。
2)采购以合同订货为主,市场采购为辅,按比质、比价、比运距的原则进行。
3)除零星采购外,采购项目一律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签订应有规范的合同文本,以合同法为依据,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质量标准,明确物资的价格、数量、计量方式、交货期限地点、运输方式、付款方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建立合同台帐,以利于合同的执行和查验。
4)采购合同由物资部起草,由物资设备领导小组审核签订。
5)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应在招标结束后与中标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通过谈判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第五条 采购纪律
1)物资采购人员应加强业务、政治学习,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凡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按项目部规定给予处理。
2)项目部不定期对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现价格背离市场行情、质量低劣等问题,应追查原因,严肃处理。
3)实行采购管理责任制,在物资计划、采购、验收、付款等环
节建立相应的责任制。由采购人员负责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进行跟踪,本着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无条件承担质保范围内退、换、修、索赔等工作。因工作失误或渎职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按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章 验收 保管 运输
第一条 入库验收
1)在采购合同所明确的验收地点验收采购物资。订做、加工、修理等物资验收地点宜选在货源处或加工修理场地。在货源处进行物资验证时,应会同质量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2)当顾客代表要求对供应厂商供应的物资进行验证时,物资、质量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3)采购物资的质量证书、合格证、说明书、技术文件等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齐全的物资不得验收入库。
4)采购人员、库保员及其他验收人员联合对到货物资的外观质量、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与订货合同不符或技术性能不合乎要求不予入库。
5)物资验收合格入库后,由库保员及总卡填制“入库验收通知单”,验收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二条 原材料的检验及标识
对于进入主体工程的原材料或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影响较大的原材料,应在入库后进行检验和实验。
1)物资部在物资入库后填写“现场检验委托单”(见表格5),将填写完成的委托单、原材料的出厂材质证明一并送至检验部门,通知检验部门材料存放地点以便取样。
2)检验部门接到物资部编制的“现场检验委托单”或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对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及“检验报告”反馈至物资部。物资部对于检验部门提供的检测资料及时归档,并编制原材料检验台账。
3)物资部门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判定物资“合格”与否,并及时通知使用和保管单位。“检验报告”由物资部门负责归档保存。
4)物资标识
a. 物资部保管员及相关人员对进库的物资及时设置标识,挂立
标识牌以便查找。标识牌应标明品种规格、产地、批号、检验状态、生产厂商、备注等内容。若是顾客提供的物资应标明“甲供”,若是有毒物品标明“有毒”。检验状态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尚未检验的物资应填写“待检”。
b. 现场加工成型的钢筋标识,由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标明
规格、几何尺寸、使用部位等内容。
c. 标识损坏、丢失或搬运材料发生标识移位时,由保管员或
相关人员鉴别检查,并及时恢复正常标识。
第三条 不合格物资的控制
在物资检验和试验或材料贮存和防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资,
物资部负责对其进行标识,并负责将不合格情况填写在“不合格物资的控制记录(见表格6)”中。
1)不合格物资的隔离
不合格物资经判定后,仓库保管员(相关人员)负责对其进行分类隔离,以免误用。
2)不合格物资评审
出现不合格物资,物资部门经审核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分管物资的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或分管物资的负责人主持评审,物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并将处置意见填写在“不合格物资控制记录”中。
3)不合格物资处置
a. 对于不影响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由物资部门负责与
业主及监理协商后,可采用让步接受或降级使用的处置办法;
b. 对于影响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可采用退换、拒收或
报废的处置办法;
c. 让步接收的物资,项目技术部门会同物资部门填写“物
资让步接收单(见表格7)”,经项目经理或项目物资设备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检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认可。
第四条 仓储管理
1)验收合格的物资,根据物资的理化性能、特点和数量,确定适当的存放地点、垛形和保管方法,库内物资要堆码整齐,便于装卸。
2)保管员对进场后的物资,及时填写“物资保管明细账(见表格
8)”,并设立标识牌。
3)对于存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物资(如燃油、炸药等有毒、易燃、易爆、易泄露品)的存放和发放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库房应远离生活区,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3)定期盘点,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4)年终进行全面清仓盘点,总卡、报管员共同填写年度“物资盘点表(见表格9)”,最后经物资部门负责人审批上报。
5)保管员对有时效要求的物资,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水泥每月检查一次),以防止物资的变质及变质物资及时处理。
6)仓库配备必要的衡器、量器,用于入库物资数量点验及出库数量确定。
7)配置防雨、防火、防爆、防虫装置。防火防爆设施依据仓库安全规范及业主要求设置。敞篷或露天堆放物资应上苫下垫,防止物资锈蚀、腐败、变质。
8)设置安全保卫人员,保证仓库全天有人值守。制定仓库安全制度,仓库设置通信设施,取得地方公安、消防的联系方法,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运输
1)为防止物资因搬运不当发生变形、变质、损坏,一般物资在搬运前,采购人员须会同搬运人员商定搬运方法,落实搬运措施,明
确责任和安全注意事项。
1)大型设备和构件运输前,须由项目技术人员确定运输方案报项目部审批后实施,方案包括运输时间、路线、配备器具、保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实施过程中,应明确指挥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责任,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装卸方法及存储场地。
2)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易泄漏等存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物资的搬运,按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办理搬运手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
第六章 物资出库
第一条 物资发放必须依据物资部填制的出库凭证(“耗料单”、“调拨单”)。出库凭证须明确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及使用部位。
第二条 领料单位依据“物资需用计划”到物资部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第三条 钢材、水泥及添加剂、爆破物品、其他主要材料出库,须依据月需求计划,或凭现场生产负责人签证的数量领取。
第四条 物资部与技术、计划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加强沟通,掌握现场物资需求及使用情况,对于贵重、非直接使用于工程和现场不易保管的物资,应控制发放数量。
第五条 金额较贵重、非一次性消耗物资(大型零部件、各类工器具、轮胎)应退旧领新。
第六条 小型设备、工器具、劳动保护品出库须登录个人领用台帐。
第七条 设备零部件、燃油、润滑油出库须明确消耗物资的设备名称及编号。
第八条 领料单位应为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领料。
第九条 分包商领料须出具与我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并向物资部提供领料人员委托书,明确领料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权限。分包商领用物资价格按合同执行。合同未明确物资价格,须在物资原价基础上加收5%管理费,也可由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费率。 第十条 发料时要检查领发料凭证是否准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发出物资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单据是否齐全。经复核无误后,将物资和凭证与领料人员当面点交签认,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物资应本着“先进先发”、“易损先发”、“先散后整”和“存新发旧”的原则出库。
第七章 现场管理
第一条 现场管理责任
1)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物资的使用管理及二级仓库的管理。
2)物资部对现场物资履行监管职能,与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物资的具体使用情况及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物资正确合理使用。
3)物资部对现场闲置或过多占用的物资有权进行调配。
4)物资部有权对现场超领、超耗、乱堆乱放、野蛮使用、场地不清、余料不退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条 建立现场检查制度
1)建立现场物资检查制度。物资部主要负责人每周巡查现场不少于3次,检查现场物资使用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
2)每周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现场物资不规范使用行为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整改后须进行复检。
3)不定期检查二级仓库,掌握二级仓库库存数量,监督指导二级仓库的管理,对二级仓库储备闲置、多余物资限期退回物资部仓库或调至其他部位。
第八章 物资核销
第一条 每月25日,各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制作“完成工程量清单(见表格12)”上报物资部。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实际消耗工程物资及库存填制“物资消耗统计表(见表格13)”上报物资部,并配合物资部进行库存盘点。 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将当月自购主体工程物资的采购证明复印件在25前整理送交物资部,并将采购材料的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资料送物资部存档。
第四条 物资部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施工单位上报投标单价分析表计算工程物资理论消耗量,并填制“物资核销报表(见表格14)”。 第五条 物资部根据施工单位领用物资、库存及物资理论消耗量计
算工程物资损耗(见表格15)。
第六条 对于项目部提供的主材,实际损耗量大于理论消耗量3%,项目部将对施工队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差,并处以采购价格10%的处罚。
第七条 理论单耗依据文件:投标文件;水电工程定额;公路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定额。
第九章 回收及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一条 现场拆除、回收的废旧物资,应及时组织整理挑选,按质量等级和使用价值分类堆放,并建立辅助台帐。
第二条 应按照修旧利废的原则,尽可能利用现场废旧物资。无法使用的物资,由物资部、技术部门鉴定报废,提出处理意见,由项目经理或物资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第三条 所有废旧物资的出售,应由物资管理部门、综合治理部门、现场管理3人以上同时处理。
第四条 收购废旧物资的商家要出具合法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由物资部归档保存。
第五条 收购商家以现金形式支付废旧物资处理款项,不得赊欠或自工程款、物资欠款中抵扣。
第六条 废旧物资处置所得款项上缴财务,财务部出具收款收据,物资部将废旧物资处置申请、审批和收购商资质文件及收款收据归档保存。
物资采购计划(表格1)
日期:
单位主管: 审核: 计划员:
领用需求计划(表格2)
日期: 领用单位: 单位主管: 申请人:
物资供应厂商调查表(表格3)
产品名称:
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表格4)
No.
现场检验委托单(表格5)
第二栏 由收样人填写 收样单位(公章)
不合格物资控制记录(表格6)
物资让步接收单(表格7)
物资保管明细帐(表格8)
计量单位: 物资名称: 库房货位号: 计划单价 : 物
物资盘点表 (表格9)
填报单位: 物资类别 :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
单位主管: 会计员: 计划员: 保管员:
耗料单(表格10)
日期: 需求单位:
领料人: 拨料员: 注:本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保管员留存,第二联会计凭证,第三联拨料员留存。
调拨单(表格11)
日期:
需求单位:
领料人: 拨料员: 注:本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保管员留存,第二联会计凭证,第三联财务扣款证明,第四联拨料员留存,第五联领料留存。
完成工程量清单(表格12)
申报单位:
审核: 制表: 注:本表格同合同部表格,工程量项目包括主体项目及总价承包项目
物资消耗统计表(表格13)
申报单位: 审核: 制表:
(月份/季度/年度)物资核销报表(表格14)
审核: 制表:
(月份/季度/年度)物资损耗报表(表格15)
申报单位:
审核: 制表:
(月份/季度/年度)物资计划(表格16)
审核: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