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接待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接待工作,公司所属驻外机构可参照本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接待相关规定、制度作废;
第四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拟定、解释。
第二章 接待事务分类
第五条 A类:贵宾接待,指公司重要客人、公司重要客户、集团来访客人、外宾及参观团或地方政府部门的接待;
第六条 B类:业务接待,指营销客户的接待;
第七条 C类:普通接待,指一般来访人员的接待。
第三章 接待场所管理
第八条 公司接待地点分为三类:行政中心办公楼贵宾接待室、各楼层洽谈室及会议室、展厅洽谈区。
第四章 接待职责分工
第九条 接待工作是公司重要的窗口工作,对于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充分展现企业文化,实现品牌营销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高度重视且应谨慎规范操行。
第十条 接待内容包括:迎客引入、询问让座、接待洽谈、参观
介绍及招待服务等。
分工如下:
(一)各接待场所:场所隶属部门保障提供良好接待环境及备品准备;
(二)警卫值班:提供安全保障及来客导入;
(三)接待部门:提供信息沟通保障及调度控制和来客记录,安排来客食宿;
(四)经办部门:负责接待洽谈、参观介绍并全程陪同直至来宾 离开;
(五)总经办主任对接待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第五章 接待方式
第十一条 贵宾接待:领导指定人员或由总经理办公室按指令要求迎接来客到指定接待场所入座,根据来访客人性质安排相应公司领导陪客接待,并准备好咖啡、冷饮、热茶、水果等备品待用,如须就餐由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陪同安排就餐。
第十二条 业务接待:相关部门主办人员迎接客户于接待室洽谈,由相应人员陪同并服务,以茶、饮料方式招待。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相关经办人陪同。如须安排宴席就餐,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指派相关人员陪同,原则上控制陪餐人员,以不超过来宾人数为准,一般不超过3 人,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接待:业务部门接待并服务,以普通茶水方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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