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日常工作指南
附件一:班主任常规工作指南
一、日常规工作
7:15――7:25 准时到班,检查出勤、学生仪表及组织晨读、晨会课 7:25——7:40 带队出操,组织检查本班升旗仪式、出操情况 8:00——11:30 了解宿舍情况、处理好班级问题后自行安排 13:20——13:30 进班级检查出勤情况,处理班级工作 15:20——16:05 组织好学生自修、体锻、班会及第二课堂活动
16:15——17:00 学生思想教育(会议、谈心等),小结当日工作、查看教学日志,值班记录并与有关教师联系,掌握了解情况。 18:20——20:30 辅导组值班(轮值)
20:30——21:30 深入宿舍,参与点名,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轮值) 其他:
1、每天了解班级上课、自修课、眼保健操等情况。
2、班主任应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十分钟进教室检查。如有缺课者应尽早查明原因,学生缺课一天而不明原因的,必须向所在专业科和学生处汇报并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 3、班主任要深入宿舍关心学生生活情况。每天了解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纪律情况,与宿管老师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学生若有困难,及时与宿舍生活老师联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4、安排好每天班级值日生、包干区值日生、搞好周卫生大扫除。
5、积极配合劳动课教师做好劳动周的组织、管理、教育工作。该周内班主任应每天到劳动现场检查劳动课情况,并参与劳动周的小结活动。
注:1、上午8点以后,如本班有事需处理或辅导组需要必须留校工作。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其中考试周、期末复习与考试二周,全天坐班。如有特殊情况,服从上级部门安排。
二、值班教师常规工作(全天坐班)
1、7:00到校 带领辅导组考核小组学生对所属班级进行常规检查(包括出勤、仪表、卫生、纪律)。
2、7:50—11:30 处理辅导组日常工作(检查辅导组班级学习情况、课间文明休息、眼保健操等)。
3、12:30—13:30 带领考核小组成员维持辅导组学生的文明休息、检查各班情况。 4、13:30—16:05 处理辅导组日常工作。(检查辅导组班级学习情况、课间文明休息等)。
5、18:30 带领辅导组考核小组学生对所属班级进行常规检查(包括出勤、仪表、卫生、纪律)。
6、18:30—20:30 全面负责辅导组的纪律维持工作、处理辅导组突发事件。 7、20:30—21:30 深入宿舍,参与点名,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
8、对辅导组全天工作做好全面细致的记录工作,及时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汇报其所在班级情况。
9、次日做好班级日常考核表并及时公布。 三、周常规工作:
1、每期三下午第三节负责上好班会课。 2、学生周记批阅
3、凡学校(含专业科、辅导组、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集会、参观、外出等应负责到场组织好)。
4、协助辅导组组织下午第二节课后的学生体育锻炼,并到场督促指导学生活动。(说明) 5、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负责学生一天内的病假事假的审批,一周内报专业科审批,遇学生半天无故缺席的,应落实了解情况,遇学生一天无故缺席的应马上家访或及时信访。 6、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转化工作 7、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份外工作。 8、督促学生做好学生星级达标评价工作。 四、月常规工作:
1、家访联系本班学生6~7人,每学期总量为50%以上。 2、了解本班任课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情况。 3、督促指导学生出好黑板报(每月出一期)。 4、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
5、向辅导组长汇报一次当月班级工作开展情况。
6、了解班级每月常规评比情况,针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7、组织学生做好学生星级达标评价。 五、学期常规工作:
1、学期初: ⑴缴费注册工作。 ⑵班级环境布置好 。
⑶确定班干部,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⑷编排学生座位。
⑸排好课间操及升旗集合队形。 ⑹制订班规,提出班级阶段奋斗目标。
⑺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并上缴年级组(在开学二周内)。 ⑺熟悉学生住宿情况。 2、期中常规工作:
⑴动员学生复习迎考,组织好文明考试。
⑵期中考试后分析班上学习状况及班集体建设状况,召开班级期中表彰会,表扬班级先进学生,明确下半学期班级工作的努力方向。 ⑶召开全班家长会。
⑷召开一次班级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班级工作的反映。 3、期末常规工作:
⑴搞好学生操行等第评定和写好评语,涉及学生档案的学生卡片、学生登记表、校内活页档案等均应由班主任本人按规定用钢笔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并将全班操行总表及全班学生评语、学生卡片等资料上缴辅导组。 ⑵完成班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⑵完成上交办主任工作日志、班会(主题班会)教案记录簿等常规工作记录。 ⑵写一篇班级学期工作总结,一学年写一篇德育论文或班主任经验总结交专业科。 ⑶动员复习迎考,组织文明考试。 ⑷建立假期班级联络网。 ⑸安排布置假期活动。
⑹对学生进行假期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 ⑺发放学生成绩册,下学期初收回。
⑻召开一次班级行为偏差学生座谈会,对假期提出具体要求。 ⑶召开全班家长会。 4、质量记录与资料汇集工作
⑶认真记录好班主任工作日志。
⑶精心准备和书写班会教案、班活动记录簿。 ⑶认真填写家访联系情况记录。 ⑶认真填写学生学籍档案。
⑶班主任对各项记载应认真、详细、清晰,随时分析班级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便于各级主管及时掌握各班学生的动态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⑶每学期按时写好班级工作总结。
涉及学生档案的学生卡片、学生登记表、校内活页档案等均应由班主任本人按规定用钢笔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 ⑶星级达标资料积累、分析评价。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处
2004年9月
附件二: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关于班主任职级认定的实施办法
一、我校于2001年起实施班主任职级制。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是加强班主任队伍管理和建设,提升班主任思想道德素质、师德水平、工作能力和更新教育理念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激励班主任奋发进取,做好班级德育工作,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职级制的导向、激励功能,在原《上海石化工业学校班主任职级制评聘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班主任职级设定为:首席班主任、一级班主任、二级班主任、三级班主任、实习班主任。
三、班主任各职级配额为首席班主任2名、一级班主任最高额为班主任总数的15%,二级班主任为班主任总数的50%左右。
四、班主任职级的认定条件 (一)实习班主任认定条件 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 (二)三级班主任的认定条件 1、有班主任工作一年经历; 2、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 (三)二级班主任认定条件
1、担任本校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或有班主任经历且教龄十年以上; 2、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
3、有较高质量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或论文发表。 (四)一级班主任的认定条件
1、担任本校班主任工作五年及以上或有班主任经历且教龄十五年以上; 2、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有担任困难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有较好效果; 3、人际关系融洽、师生关系良好,受到同行、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4、注重学习,有较高的理论素质,三年内发表过高质量的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 5、符合下列条件至少二条
(1)在个别化教育、学生转化工作方面成绩特别显著。 (2)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班风、学风进步明显。
(3)在两个“沟通”上有独到的见解和做法,效果明显。
(4)十分重视学生心理辅导,促进学生积极适应和主动发展方面成绩显著。 (5)职业指导工作有方,在促进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上成绩显著。 (6)主动参与学校德育课题研究工作,作用明显,成果显著。 (7)主题班会设计开展好效果显著,有推广价值。 (五)首席班主任的认定条件 (1)符合一级班主任的认定条件;
(2)在一级班主任中名列前茅,被班主任、教师、教学管理者所认可。 五、班主任职级申报认定的程序 (一)实习、三级班主任的认定程序
凡符合实习、三级班主任认定条件的,在校长聘任其担任班主任同时,由学生处以发文的形式认定其班主任职级。 (二)二级班主任的认定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教学科室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班主任职级认定申报表;
(2)担任班主任期间履职情况写实性报告;
(3)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报告或班主任工作方面论文。
2、各教育科室成立班主任职级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科职级评议小组),科职级评议小组由科领导和1~2名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责任性强的教师组成,科长任组长。 3、科职级评议小组负责对二级班主任职级的申报者进行评议,在学生处额定的配额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认定,报学生处。 (三)一级(首席)班主任的认定顺序
1、由本人向所在教学科室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一级(首席)班主任职级认定申报表; (2)近二年来担任班主任期间履职情况写实性报告; (3)理论学习报告;
(4)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公开发表的近三年来的论文; (5)能反映在某二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案例分析报告;
2、各教学科室的科职级评议小组同意及向学校推荐(由学生处受理)
3、学校成立校班主任职级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校职级评议小组),校职级评议小组
由主管教学校长、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各教学科主管学生工作副科长及2~3名班主任经验丰富责任性强,有一定评价能力的教师组成,主管教学副校长任校职级评议小组组长。 4、校职级评议小组负责对一级(首席)班主任职级申报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方式决定是否给予认定,超过评议小组人数半数以上同意认定的方可认定,但一级班主任名额限制在班主任总数的15%以内,首席班主任在2名以内。
5、校评议小组认定的一级(首席)班主任送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生处公布。 六、班主任职级制认定工作安排
1、 每年三月份受理班主任职级的申报
2、 每年四月份完成二级班主任认定工作,五月份完成一级、首席班主任认定工定。 3、 每年六月份公布已被认定的班主任职级。 七、班主任职级有效期
经认定的首席、一级、二级班主任的职级仅在认定后的第一第二两个学年内有效。 八、班主任职级津贴
在职级有效期内被聘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相应职级的津贴。 各级班主任职级津贴额度由校务会议确定。 附表:班主任职级认定表(样张)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处
2004年9月
附件三:班主任工作评价实施办法
一、评价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改进功能,依据学校多年来对班主任工作评价的经验及本校《班主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原有施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内容
班主任工作评价内容以班主任工作要素、过程、绩效为内容。过程是指实现班主任管理目标在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上所开展的作业活动过程。绩效是指作业活动后所取得的成绩效果,具体体现在学生道德认识的提高、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班级班风的好转、良好学风的形成、学习成绩的提高、纪律状况的进步等。 三、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对班主任工作评价内容和当前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要求,由学生处负责制定《班主任工作评价量表》(见附表一)。 四、评价原则要求
开展班主任工作评价,实行班主任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实事求是。评价者对被评价者要严格逐条对照指标体系中评价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定等计分。在逐条定等时既要注意横向比较,也要注意纵向比较。
评价实行定性描述和定量计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评价操作要求
1、 评价者对照《班主任工作评价量表》中各评价标准对被评价者进行定等计分。 2、 由班主任使用管理科室负责将各评价者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并依据评价总分由高到低
排序定等
3、 对列为优等者应作出定性描述评价并报学生处。 4、 学生处负责对初评为优等者进行复评。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表二
六、评价结果反馈
1、 月考核评价结果,当月由辅导组向班主任个别(或集体)通报。
2、 学期评价结果分别由专业科和学生处通过会议、谈话等形式向全体班主任反馈。 3、 学期评价结果可作为班主任晋级、评优考核奖金分配的依据。 七、建立评价档案
附表一: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班 主 任 工 作 评 价 量 表 2004年11月修
订
说明:1、该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设评价项目5项。评价标准18项。
2、前四项评价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依次为0.1、0.1、04、0.4。 3、第五项评价项目为加分项目。
4、对每一项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级差为0.2。
A=1.0 完全符合标准内涵 B=0.8 基本符合标准内涵 C=0.6 与标准内涵有差距 D=0.4 与标准内涵差距较大
5、对每一项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中得分=等级值*评价标准权重值
6、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综合评价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综合评等时参考条件:优: 95分以上 良: 90分以上 中: 75分以上 合格: 60分以上
限制条件:优等控制在班主任总数的 15%。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
处
2004年9月
附表二:班主任工作评价操作程序要求表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处
附表三:班主任常规工作月考核表
科 辅导组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以《班主任工作条例》和《班主任工作评价量表》而制定的月考核表。
2、辅导组每月按此表各项目要求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每月于25日交专业科,学期结束汇总交学生处。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处
附件四:班主任学生教育事务的若干规定
一、学生请假审批规定
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学籍管理实施规定,加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履行请假手续,为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自修、考试、军训、劳动和各种活动都必须实行考勤。因故不参
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未准假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对旷课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凡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
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辅导组长审批,三天以内由所在专业科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学生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领导批准。
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满后不能准时返校者,必须在二天内办理补假,补假没有批准,按无故旷课处理。
3、 因病不能上课,须持本校医务室证明(校外医疗单位病假证明经本校医务室转)办理请假
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4、 每学期开学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必须履行请假
手续。未经请假而逾期两周不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
5、 学生违纪处理必须停课者,半天内由辅导组批准,半天以上报专业科批准,一天以上经主
管校长批准。学生一旦停课,班主任必须及时与教务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作停课检查处理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 6、 缺勤时间计算:
(1)在规定的上课、自修、考试,各种活动和劳动时间内缺席一节课按一学时计算;缺席一天按七学时计算。
(2)迟到、早退在一刻钟以上,按旷课一学时计算;在一刻钟以下按迟到、早退计算,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
考勤由各班长负责,班长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每周周末将考勤交班主任汇总,并将考勤情况定期公布,学期结束由班主任汇总填入家长联系单及报专业科。
二、班会费管理规定
1、费用的收取:费用收取前必须以书面等形式说明收费用途通知家长。 2、费用的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人民币的保管,帐目管理由两名以上学生负责。 3、使用的权限:班委费的使用必须事先取得全班同学的同意后方可动用。
4、收据的保管:所有帐目使用清单必须由两名以上同学签名,原始发票和收据妥善保管好。
5、费用的公示:班委费使用情况必须定期在班级内张榜公布。
三、先进评比规定(详见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奖励条例)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奖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教育、激励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建立团结、文明、勤奋、进取的班级集体。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规定及学分考核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班级),按照综合考核(班级考核)的结果由高到低排列,名列前茅者(班级),学校分别授予个人、集体、单项等荣誉称号。奖励原则上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奖励。以大会形式进行表彰,每学年
进行一次。
第三条 鼓励先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设立奖学金,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并按学分考核等级比例发放,每学年分二次进行。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职前学生。
第二章 个人荣誉称号名称、评选比例和方法
第五条 个人荣誉称号名称
学校按照学分考核的成绩,评定校级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
按照学生在特定的活动中表现出色,成绩显著者,评定个人单项先进称号: “精神文明奖”、“劳动优秀奖”、“室长工作奖”、“军训优秀学员”、“优秀实习生”、“学习优秀奖”、“社会活动奖”、学校组织各类的竞赛奖等。
第六条 个人荣誉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平时积极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者服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正确理解和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维护集体荣誉,乐为集体工作;广泛团结学生,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所成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科学习成绩优良。
(4)身心素质:能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和军政训练,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者。 第七条 个人单项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奖:社会上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得到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或记功的学生。
2、劳动优秀奖:公益劳动中,有无私奉献的主人翁劳动态度,吃苦耐劳,完成任务好,劳动课成绩优秀的学生。
3、室长工作奖: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团结带领学生争创先进,做出显著成绩的室长、总室长。
4、军训优秀学员:在军训中,国防知识考试,宿舍内务整理、熟练掌握技能等成绩优秀的学生。
5、学习优秀奖:学习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距离三好学生还存在一定差距的学生以及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6、社会活动奖: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获得显著成绩的学生。
7、优秀实习生:热爱企业,认真顶岗训练,提升职业技能,掌握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素养良好,实习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八条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方法和比例
校级个人荣誉称号是按学分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取名列前茅者并按下列比例确定称号和人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指班委、学生会、团支委、)按照干部考核、学分考核、工作实绩评选;
1、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4%; 2、优秀团员不超过班级团员人数的4%;
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辅导组学生干部人数的3%; 优秀团干部不超过辅导组团干部人数的3%;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同上,由校团委评选。
4、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 5、各类单项先进视实际情况确定。
6、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第九条 区、市级个人荣誉称号者,在校级基础上产生且符合各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第三章 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与额度
第十条 校级集体荣誉称号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示范宿舍”以及集体单项先进。
第十一条 集体荣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级
1、班级集体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心国家社会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集体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并有突出的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和为集体作奉献的意识,形成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3、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学习、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4、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个人潜能得到发挥,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二)先进团支部
团支部工作出色:坚持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团员、学生出色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团支部考核名列前茅。
团员教育管理好:有计划地开展团组织生活,积极发展新团员。
支委模范作用好:严于律己,各司其责,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与社会活动中起核心作用。 (三)示范宿舍 环境优美、整洁卫生; 纪律严明、规范管理; 活动丰富、健康安全; 卫生、纪律指标达优。
第十二条 集体单项先进:在艺术类、体育类、学科竞赛类及德育系列活动、实习等成绩显著的班级。
第十三条 集体荣誉称号评选比例 1、先进班级不超过班级数的20%; 2、先进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数的20% 3、示范宿舍不超过宿舍楼寝室数的5%; 4、集体单项先进视实际情况而定;
5、区、市级集体荣誉称号按分配名额而定 (区、市级先进集体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评选条件和上级有关精神有冲突,以上级条件为准。)
第四章 各类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凡获校级荣誉称号者(个人、集体)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增发奖品;获区、市级荣誉称号者(个人、集体),分别由区教育局、市教委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或奖状。上述荣誉均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 在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中选派代表参加暑期“优秀学生夏令营”。
第五章 奖学金评定方法和额度
第十六条 奖学金评定,根据学生每学期修满学分的前提下,按考核成绩排列名次(以班级排序),并根据学生操行等情况最终确定获奖名额,由辅导组审核,各专业科审定,报学生处批准。
第十七条 奖学金评定的等级、比例: 1、一等奖学金:比例10%; 2、二等奖学金:比例15%; 3、三等奖学金:比例20%; 4、四等奖学金:比例25%
以上所有奖项金额视学校财力状况而拟订。
第十八条 凡享受校优惠待遇的特招生,并为学校争得荣誉,各门学科成绩可乘以1.25系数,再参照等级评定(以学期为准)。
第十九条 凡受校纪律处分或超过三分之一撤消处分者不能得奖。
第六章 荣誉称号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 凡获校级个人荣誉称号者,由班级推荐,辅导组讨论通过(劳动优秀奖、室长工作奖由总务处评定、优秀实习生由招毕办评定),各专业科审核,学生处复核,报校评选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一条 凡获校级集体荣誉称号,由班级申请,辅导组讨论通过(示范宿舍由总务处评定;优秀实习集体由招毕办评定),各专业科审核,学生处复核,报校评选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二条 凡获区、市级个人、集体荣誉称号,由辅导组推荐,各专业科讨论通过,学生处审核,校评选领导小组复核,报上级部门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荣誉称号评选时间为每学年3月中旬至4月初止。6月中、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评定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生处。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二○○四年九月一日起实行。
四、学生违纪处理(含重大突发事件)规定(详见上海石化工业学校纪律处分条例) 1、班主任必须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情的处理。对班级发生重大事件。(重大损坏、伤亡、盗窃、离校出走等严重违纪事件和传染病)除应积极处理外,班主任必须迅速按辅导组、专业科、学生处、校的顺序逐级上报。
2、学生发生违纪事件,班主任必须及时处理,最迟在三天内搞清基本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3、当学生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必须当面及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对于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必须重点落实帮教措施。
5、对于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必须督促其每月上交思想汇报。遇到班级重组时须向下一任班主任说明和移交相关资料。
6、负责学生行政处分撤消的相关工作。如:本人申请、召开班委会、班主任意见(含班主任教育过程)。
五、操行评语书写规定(详见学生操行考核细则)
1、 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要求为主要依据。
2、 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核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3、 采用写实性评语形式,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六、学生毕业鉴定规定
1、 毕业前夕,班主任召集本班学生指导学生认真进行个人鉴定,经班主任审阅后由学生
本人填写在毕业登记表上。
2、 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的表现(参考学生学籍档案或学习卡片上的各班主任的评语)、
就业实习期间的表现综合衡量全面进行鉴定,写实性的写好品德评语,并负责登录。 3、 就业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原班主任兼任,负责评语撰写,如对特殊原因不再兼任的,
由现任就业实习的班主任承担撰写登录任务。
4、 专业科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审核本科学生的学籍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合格后上交。 七、班级外出活动规定
严格规范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课外教育活动、社区公益志愿者活动、社团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除校内活动以外的活动,必须事先报专业科审核,主管领导部门批准。 八、教室值日生(大扫除)工作的规定
1、 教室值日生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2、 保持教室地面整洁、无垃圾。
3、 保持教室课桌椅横竖一条线,桌面无学习用品。 4、 每天值日生必须用拖把全面拖扫教室。 5、 黑板必须用湿抹布擦洗且清理粉笔槽。 6、 所有椅子必须放在课桌上。
7、 所有教室卫生工具必须整齐地安放在卫生角。 8、 负责本教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并保持清洁卫生。 9、 大扫除工作按照学生会检查要求执行。 九、教室电视机管理规定
1、 教室电视机属于学校财产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 教室电视机除教学需要之外只能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负责收看。
中午:12:15~13:15 下午:17:15~18:15
3、 周日晚上收看电视以收看上海新闻为主(东视新闻或上视新闻)其余时间只能收看一只电
视节目不得更改。
4、 教室纪律等要求参照学生晚自修规范。 十、学生自修(早、夜自修)规定
1、 学生自修作息时间一律以学校铃声为准。早自修时间(晨读或晨会)7:00~7:25,早自
修期间组织学生晨读(必须由学生在讲台上主持)和晨会。晚自修时间18:30~20:10。 2、 7:25下楼集中整队入场参加广播操。如不出操,学生的晨会、晨读时间延续到7:40。 3、 自修期间由值日班长管理班级,并就座于讲台记录班级情况。 4、 任何学生必须按照自己的原座位就坐不得随意改变座位。
5、 学生自修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必须离开教室前应征得值班教师的批准同意。 6、 辅导组考核小组成员认真检查辅导组班级的纪律、卫生、出席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7、 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经常保持对所属辅导组的检查工作,不从事其他工作。确保辅导组的
稳定工作。
十一、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操行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对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规定及学分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操行评定由操行评语与定量考核(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组成,评定力求科
学、合理、公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职前学生。
第二章 操行评语
第四条 学生操行评语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学生作出评价,并能
反映学生个性特征,评语规范化。
第五条 学生操行评语的基本内容
1、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学习政治理论,
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物。
3、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科成绩、实习成绩、体育成绩,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劳动观念、参加公益劳动、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习惯。
5、反映学生个性特征。
第六条 学生操行评语的写法,参照第五条规定的基本内容真实反映。
第三章 定量考核
第七条 定量考核主要内容及权值
1.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1)政治思想 10%
(2)道德行为 50%
(3)宿舍考核或综合考核 25%
(4)劳动卫生 10%
(5)个性特征 5%
2.学习成绩(另立)
第八条 综合素质考核标准
1. 政治思想考核标准(10分)
要求上进,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政治理
论,自觉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活动。
(1)上进心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活动,敢于批评、抵制不良倾向;(10分)
(2)上进心较强,关心国家大事,能积极参加政治活动,能批评、抵制不良倾向;(8分)
(3)有上进心,能关心国家大事,能参加政治活动,尚能批评、抵制不良倾向; (6分)
(4)上进心不强,不关心国家大事,不经常参加政治活动,偶有批评、抵制不良倾向; (4分)
2. 道德行为主要包括文明礼仪、集体活动、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等方面的考核标准。(50
分)
(1)文明礼仪考核标准(20分);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用语、诚实守信、仪表整洁、着装得体。
(A) 待人接物讲究文明,言行一致,仪表端庄;(20分)
(B) 待人接物能讲文明言行基本一致,仪表端庄(16分)
(C) 待人接物尚能讲文明,言行能一致,仪表端庄;(12分)
(D) 待人接物欠文明,言行有差距,仪表不洁;(8分)
(2)集体活动考核标准(10分):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会等组织各类集体活动。
(A) 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成绩显著;(10分)
(B) 集体观念较强,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成绩较好;(8分)
(C) 有集体观念,能参加集体活动,成绩一般;(6分)
(D) 集体观念淡薄,不能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偶有损害集体荣誉言行;(2分)
(3)遵纪守法考核标准(10分):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管理制度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
(A) 法制、纪律观念强,行为规范,服从管理;(10分)
(B) 法制、纪律观念较强,行为良好,能够服从管理;(8分)
(C) 有法制、纪律观念,行为偏差,尚能服从管理;(6分)
(D) 法制、纪律观念淡薄,行为不端,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分
别得4、3、2、0分;
(4)爱护公物考核标准(10分):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用设施,珍惜教学设备。节约水电,爱护校园环境绿化。
(A) 自觉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敢于制止损坏公物的行为;(10分)
(B) 能爱护公物,注意节约,能制止损坏公物的行为;(8分)
(C) 尚能爱护公物,注意节约,尚能制止损坏公物的行为。(6分)
(D) 不注意节约,偶有轻微损坏公物的行为;(2分)
3. 宿舍考核标准或综合考核标准(25分)
(1)宿舍考核(住宿生):积极参与宿舍管理,有整体观念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
力达到《宿舍管理制度》所提的要求。一般以宿舍老师提供的扣分单为依据,扣完为止。
(2)综合考核(走读生):指对作息时间和与门卫出入制度的态度与行为、群体活动体
现的作用等进行综合考核。一般以校园文明岗扣分单或警卫人员等提供信息为依据,扣完为止。
4. 劳动卫生考核标准(10分):
自觉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认真值日,负责作好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 公益劳动成绩优秀,卫生工作自觉,个人卫生习惯良好(10分)
(2) 公益劳动成绩良好,卫生工作认真,个人卫生习惯较好;(8分)
(3) 公益劳动成绩合格,卫生工作尚可,个人卫生习惯尚可(6分)
(4) 公益劳动成绩差,卫生工作不主动,不注意个人卫生(2分)
5. 个性特征考核标准(5分):
热情大方,活泼开朗,胸怀坦荡,意志坚强,自尊、自爱、自信、自律,辨别是非,自我调控、自我教育能力强。
(1) 自我监督、自我规范自觉性高;(5分)
(2) 自我监督、自我规范自觉性较高;(4分)
(3) 自我监督、自我规范有自觉性;(3分)
(4) 自我监督、自我规范缺乏自觉性;(1分)
第四章 评定方法
第九条 学生操行评定有班主任负责,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主任意见(须征求宿舍、任课等方面教师的意见)等民主评定的办法。具体操作有班级考评小组(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进行,辅导组、各专业科加强评定过程中的指导和管理。
1、学生自评 (占综合素质考核总分的10%)
2、小组互评 (占综合素质考核总分的10%)
3、班主任意见 (占综合素质考核总分的20%)
4、学习成绩 60%
(1)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学习态度(目的正确,方法科学,习惯良好)和学习效果(学业技能掌握程度、获得成绩)。
(2)计算方法:
A不实行学分制的按学期总评成绩乘以60%。
B实行学分制的按下表参考分。
第十条 操行等级按操行考核(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之和)分换算为优(90-100分)、良(76-89分)、及格(60-75分)和不及格(0-59分)。
第十一条 操行评定时间:自评、互评和班主任意见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内进行,整个评定学期结束完成,次学期开学第一周上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操行评定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按结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处。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处
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