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心小学师德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新华中心小学师德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适应新时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规定和县教科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迅速掀起师德风暴行动的通知》(临教科发[2012]195号)文件精神对教师进行考核。
一、爱国守法(15分)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随意停课1次的扣5分。驱赶学生、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扣2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扣5—10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扣5分(特指学校重大活动安排、上课安排) 。
三、关爱学生(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平对待
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对学生不一视同仁的扣2分;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师生关系紧张的扣8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例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不合格。由于歧视学生导致学生辍学定为不合格。
四、教书育人(20分)
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党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不家访,不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的扣3分;
对学困生家长态度差的扣2分;
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扣5分;
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3分。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扣3分;
自由主义严重,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与同事争吵打斗,污辱他人人格的扣5分;
与同学科、年级组教师缺乏沟通、合作的扣3分。在各类测评或评选先进时不客观公正,拉帮结派搞小动作视情节扣5-15分,在各类考试中营私舞弊造成一定影响的师德考核直接定位不合格。
五、为人师表(2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注重身教。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无故坐着上课等不规范行为1次扣1分;
酒后上课1次扣2分;
语言粗俗,不讲文明礼貌、酗酒、随地吐痰、扔杂物扣2分;
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视情节扣5分;
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得体(如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重彩浓抹) 的扣3分;
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扣3分; 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扣5分,并按相关计生条例处理。 乱收费、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商品的扣2分;
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扣5分;以学生调座位、当班干部、评先进、升学等各种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吃、拿、卡、要”等,经调查属实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
为不合格。
六、终身学习(10分)
积极参加学历达标、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等各类培训,学年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加强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记载详细。
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培训、考试任务的减10分。 违反以下情况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一是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致伤或由于教师处理不当导致家长群体上访、状告司法赔偿的;二是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三是玩忽职守,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四是行为不检点打架闹事造成不良影响或参与黄、毒、赌的;五是在职但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半月(15天)以上的;六是不服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七是捏造、歪曲事实无理缠访、闹访的或经上级组织终结性答复仍无理缠访闹访的;八是利用网络传播谣言或捕风捉影、捏造事实攻击、诽谤组织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九是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经查证属实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评优树模、评聘职称。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下一聘期职称聘任,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其他情形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