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产权登记黑龙江省业务办理申请模版
关于申请办理***占有产权
登记的报告
哈尔滨市资委产权处:
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现将***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企业历史沿革(不限于以下模板)
***前身为***单位,于***年***月成立,隶属于***。
根据***文件(***文号),于***年划入***。
二、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为**集团总公司***级子公司,注
册资金***万元,组织形式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96个大类填写,同时从事多种行业的企业按照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从大到小依次填写,一级以下企业只填写前五个)。 截至***年底,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三、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
(一) 办理产权登记的类型
1、重新登记类型。未办。
2、日常产权登记类型。占有产权登记(新增企业)。
(二) 相关经济行为说明
***系经***文件(***文号)批准设立的单位,于***(时
间)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验资报告号***)。本企业根据***批准文件(或的股东会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验资报告号)。
(注:1、总体要求是,重点说明此次产权登记直接相
关经济行为的发生时间、批准单位、经济行为的主要内容,之前的经济行为可简单说明;同一产权登记事项涉及多种经济行为的,需要分别进行描述。2、相关经济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进行评估、验资、进场交易等的,需逐项列明,并说明理由。)
四、出资人情况
截止到2012年***月***日,出资人实缴注册资本额和
出资比例如下:
(注:国家出资人是指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授权投资的部
门、机构;国有出资人是指国家出资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绝
对控股出资人是指国家出资人、国有出资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出资人是指国家出资人、国有出资人、国有绝对控股出资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其他出资人是指以上四类出资人以外的企业、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特申请重新办理企业占有产权登记,相关合规性资料齐全,请予审核。
****公司
二〇一三年**月**日
注:红色字体部分为可选项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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