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这人间烟火
在厨房做饭,听见儿子大声的喊我“妈!妈!我的鞋小了。” 我拿着铲子走出来,看见儿子拿着鞋给脚上比划着。 从40的号码,到41、42,看来,该换43的了。 儿子在长,那双小脚丫长成大脚丫了。 不知不觉中,儿子大了。大到我无法再抱动他。大到他搂着我的肩像哄孩子一样的唤我:“老妈!” 怎么忽然之间,儿子就大了?这还是那个习惯性啃指甲的孩子么?小时候,他总爱把指尖伸到嘴里啃,起初我没在意,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的每个指尖都冒着血筋,我才觉出了事态的严重。在采取了一系列的教育、惩戒之后,仍不见效,我带他去看了医生。我问医生:“他这是坏习惯呢?还是有什么心理障碍?” 回来的路上,我拉着他的小手说:“不要再啃指甲了,你看你的指尖光秃秃的多难看。” 没想到他回答的斩钉截铁:“我有心理障碍!” 我惊得哑然失笑。 那么小那么小的小人儿,已经懂得听话听音,给自己找理由了,不知为什么,儿子的措辞让我有种无法言说的轻松和释然。 儿子长大了,看着他的粗胳膊长腿,有时候我会说:“来,掰个腕!”儿子笑笑说:“让你俩手吧!”多么熟悉,这是我曾对他说过的话呀! 如今,耍赖的人要换做我了。多么自然的颠覆,多么心甘情愿的颠覆。 儿子长大了,自觉不自觉地流露着一种正义和责任感。“我是学生会干部,怎能那样?” 有一种悸动,有一种欣喜,作为母亲我体会着,领略着。 想起他小时候和小朋友比赛: “我是黑猫警长!”小朋友说。 “我是超人!”儿子说。 “我有机器猫!” “我有变形金刚!” “我有黑头发!” “我……”我儿子用手摸着自己的秃瓢,才剃的光头,“那……那你有疤吗?”我儿子急中生智,用小手摸着自己脑门上的疤痕,反问。 我在一旁听着,简直笑喷了。 他有过的疼痛全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丰富的快乐,只记得美好。我有疤,漂亮的疤。疤,堂而皇之地亮出来,疤成了炫耀的花朵。因为有疤,才不会理屈词穷,因为有疤,只因为有疤……有疤多好! 我感动,那么小小的形体里,居然装有那么多的机智巧妙和美好,太好玩了。 因着我的儿子,我快乐着,而且,这快乐会经常地出其不意地进溅出来,惊得我欢天喜地,乐不可支。 有时候,我想,土天多么厚爱我,赐我一份可遇不可求的爱情,赐给我孩子,让我拥有他们,陪他们生活、成长。 什么是福?在柴米油盐的杂尘俗世里过日子,有小小的欣喜,有小小的气恼,有俗世的忧愁和搅扰…… 《宝莲灯》里的三圣母,为寻求一份人间的烟火,为追寻一份尘世的情爱,那是经过怎样天崩地裂的倾情,怎样剜心剔骨的煎熬?然而不悔,无怨。只要有家,只要生一个人间的小娇娃。 《天仙配》里的七仙女,思凡下界,无非想拥有一份人间的炯火,无非想拥有一份人间烟火里实实在在的情和爱。 世上的人们往往觉得,天上的女子下凡是因为痴情于男人,其实,女子所爱的岂不也是人间的繁华和淳朴?是大地上的姹紫嫣红、气象万千?是世间一日三餐的温情与娴火的气息?…… 为了享有人间的烟火,宁可有飞蛾扑火的毁灭。 人间,人间缭绕的是烟火,天庭上飘舞的是云霓。 我是谁?我是三圣母舍身弃命也要奔赴的人问烟火里的女子。 我是谁?我是七仙女抛弃天庭锦绣、誓死要为而终不能为的俗世里的女子。 藉此,我难道不该感谢上苍吗?我,这样一个庸常的女子,能够在这人间的烟火里极尽庸常。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庸常的女子。我小时候,她白天去生产队上班,田畔休息时也会抽空纳鞋底,回家来抓锅做饭,上有老下有小,鸡鸭猪狗鹅,琐琐碎碎,家务活多得眨不开眼睛。而母亲,以胸无大志为大志,从没想过什么超然度外,什么放下,另类或不食人间烟火。她永远那么兴致勃勃、永远有用不完的力气。 我如母亲,在生活的深渊里沉溺,自足又自乐。 我也随母亲,爱这人间的烟火,爱着尘世的繁杂和琐碎,我甚至幻想过:我要生一大堆的孩子,白天照看他们吃喝拉撒,晚上哄他们入眠,围着锅台和孩子,俗里俗气地过日子,俗里俗气的一辈子。 烟火里的时光,总在你的无知无觉中,变幻着变化,制造你的失落和惊喜。今天√L子的鞋竟然又小了。不得不承认,儿子长大了,大到他的出人有女生跟着。此刻,那女生正弯腰为他系鞋带儿。我心涩涩的。 他小时候,每天,都是我为他穿袜子,穿鞋,也像这个女生这样弯腰给他系鞋带儿。我还给他洗脚,那双小脚丫,白白胖胖,总是汗涔涔。经常地,他的小脚丫会放在我的胸膛,放在我的脖颈上,有时他故意把小脚试探地放在我的唇边,一下又一下。他坏坏地笑。于是,我猛的一口含住他的小脚丫,夸张地咬咬咬……笑声惊飞了窗外的鸟儿。 儿子脚小的时光多么好! 我有一个毛病,医不好的痼疾,就是累了倦了困了,后背就要疼痛。那时,只要我趴在床上不动不言语了,不一会儿,儿子就扶着床头慢慢慢慢爬到我的背上去,“我给你踩踩背。”他扶着墙,一双小脚前后左右地踩踏。 天知道,我儿子是最好的中医按摩师。因为,不一会儿,我后背的疼痛就会明显的缓解。 多么怀恋,儿子脚小的时光。 如今,他长大了,他的那双大脚板,简直有踏破天涯无阻挡的气势,他不会再围着我转了,更不可能给我踩背了(我这把老骨头怕是要给踩碎的)。 曾经,我是父母放飞的风筝,我的羽翼闪动着他们期冀的光。 如今,儿子的羽翼日渐丰满,更远的远方是他的展望。 不久的将来,儿子就要鹏程,我这里恐怕就要成为他的故乡了。 我的故乡呢? 我的故乡在石桥的那一端。我的故乡是清晨姐姐梳头时扬起的蝴蝶结,是中午时分哥哥扛回家的一袋面粉,是黄昏时嫂子在灶台里点燃的一把柴薪……炊烟袅袅。 多么爱,家的俗事和烟尘。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将会如我的父辈,垂垂老去,可是,仍然,恋不够这阡陌红尘。 我爱,这人间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