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承包合作框架协议
10-17
能源环境工程合作框架协议
建设单位: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孔湾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孔湾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
二、日处理量及用途:按现有规模,日处理猪粪污水600立方米,可产沼气1200立方米,发电量1800度/日,发电所耗费用必须低于国家农业用电标准的30%。
三、建设内容
四、安装工程,其中
1、土建工程部分,乙方只提供施工图,甲方负责施工。
2、安装工程由乙方总承包;
3、乙方负责该工程的菌种调试;
五、承包形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说明:土建部分的施工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安装及调试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土建、安装工程按相关规范验收合格。
七、其它
1、本工艺技术产权由乙方独家经营,任何单位不得转用;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当地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湖北襄大(实业)集团 乙方: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0898-68665191 ([1**********])
二○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