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消灭
刑罚的消灭制度
一、刑罚消灭制度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是指针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因法定事由而归于消灭。刑罚消灭以成立犯罪为前提,无犯罪即无刑罚,无刑罚即刑罚消灭。
刑罚权是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以惩罚犯罪人的权力。它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四个方面。刑罚消灭,是指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的消灭,制刑权,作为立法权的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能消灭的。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导致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假释考验期满,犯罪人死亡,超过时效期限,赦免。
二、时效
时效,是指经过一定的期限,对犯罪不得追诉或者对所判刑罚不得执行的一项制度。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为5年;
(2)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
追诉时效的起算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如果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应当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追诉时效的延长
所谓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制度。
(1)案件已经立案或受理而逃避侦查与审判的。
《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已经提出控告的。
《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前提:该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认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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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仍需要追诉的。
2.追诉时效的中断
所谓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过了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的制度。
在前罪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只要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例】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溯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溯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单)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D。《刑法》规定,在追诉期间内又犯罪的,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间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起算。本题中,行为人在甲罪的追诉期间内,又犯乙罪,甲罪的追诉期间从犯乙罪之日起重新起算,即从2002年3月5日起算,还剩10年。答案选D。
三、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赦免,是国家对于犯罪分子宣告免予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法律制度。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两种。
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
特赦,是指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我国只有特赦。
(二)我国的特赦
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自1959年至1975年,我国先后实行了7次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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