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课程论文
政府应急管理的方法与我国的改善措施
摘要:政府应急管理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问题中提出的。突发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相当严重,且随着人类的生存繁衍,社会的迅速发展,其爆发频率也不断上升。突发事件的造成因素包括不可抗的自然原因、复杂的社会原因以及决策失误与社会控制机制不健全等。就我国来讲,目前我国社会矛盾尖锐,为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种子,政府在进行政策改革时随意性大,忽略了政策间的协调配合,相当于为突发事件的滋生浇注灌溉。所以,我国迫切地需要加强政府应急管理,掌握适当的方法与技巧,为国民财富买一份保险,为国民安全投一份保障。 关键词:应急管理、预防体系、保障体系、迅速处理、善后工作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保障、应对和善后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重叠的,但他们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段内容的一部分。
有效应对各类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本文中,我将分流程地介绍政府应急管理的方法以及我国在其中一些方面应做出的改善。
(1)积极构建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体系
①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
突发事件的发生很多时候是由于民众缺乏防范意识或疏忽大意造成的。在突发事件高发的当下,其突然性、严重性很容易引起民众的恐慌甚至不理性行为,致使突发事件的损失扩大。我国民众的防范意识并不高,很多人认为,突发事件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在自我重视突发事件的前提下,需要注重提高民众的忧患意识。培养民众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的基本途径有两条,分别为警示和宣传教育。
警示有发布警报和设立警示牌两种方法。警报是由相关部门针对特殊情况而向特殊人群发出的警示信息。作用是使民众注意某种突发事件,而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大多数人没有关注到的是,在其发生的九年前,包括李四光在内的许多科学家就对唐山区域视为地震敏感地带,地震发生前的几个月,马希融、耿庆国等地质工作者更是向地震局下达了多次唐山一代的紧急预报,但均没有得到地震局的重视,地震警报没有下达群众。可以设想,如果当时地震局及时向唐山民众发布警报,损失就可大为削减。
设立警示牌则能有效引起民众的注意,使民众自觉按警示牌的要求行事,有效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警示牌更多地运用在火灾、交通事故的预防中。
前一阵的南方连续大雨造成众多车主被困车中后,网络上流传出了安全锤的正确使用方法;雅安地震之后,网络上又流传出了地震自救正确方法。由此可见,我国民众的安全自救知识欠缺,政府对民众的宣传教育明显不够。政府之所以还需要对民众进行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是因为民众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容易出现两种错误心理,一是漠视忽视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二是夸大突发事件的可能和后果,过度恐慌,临危先乱。所以,政府要对民众
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如在媒体上分别可以正面强化和负面强化的方式播放突发事件案例及其解决措施。
②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
预警是对将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指示。突发事件预警系统通过对预警对象的范围、预警指示、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活现实的危机因素,评估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眼中程度并决定是否发出危机警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突发性和破坏性,达到防患未然的目的。
③编制突发事件的具体预案
为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方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应急预案应由各方代表协同编制。具体应包括市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运输、技术专家、新闻媒体、法律顾问等。分别详细制定每个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在事前预测、应急处理、事后处置等方面,均作出详细说明。
④日常组织必要的演习和训练
1989年8月的美国旧金山大地震,由于六个星期前进行了一次上千人的地震救灾反应演习,使得救灾和医疗抢先非常及时,大大地减少了损失。我国虽有62个部门 27个省制定了预案演练的工作计划,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预案演练,但其频率和效果远不及西方国家。在我的记忆中,自己从小学到大学,从未经历过任何安全演练。政府在开展演练时,要突出重点,并且注重演练的实效性,增强组织民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反应能力,处理能力。
(2)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体系
①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资源保障
人力资源是抵御灾害、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危机的重要力量。除了由政府建立的一支快速反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志愿者为基础的非政府组织救援队伍俨然成为了我国现代应急管理中的后起之秀。政府需要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组织,使其协调有序,发挥积极作用,协同专业队伍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但在我国,前往灾区的志愿者大都为自发志愿者,他们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行动不能得到有效组织,效率不高;志愿者们也没有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安全得不到保证;有的志愿者盲目去灾区,反而给当地政府带来麻烦和负担。例如,在玉树地震后,大量无序志愿者奔赴玉树灾区,使狭小的结古镇堵车50公里,经过3天的清理才恢复交通秩序;还有少量“志愿者”以志愿服务之名行非法行为之实。因此,我认为,我国目前应急救援中应慎用志愿者。一方面,要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科普宣教,提高居民的应急救援能力,鼓励自救互救和邻里相助;另一方面,对跨区参与应急救援的志愿者要实行管制和资格认可制度,实现我国志愿者有序参与应急救援。
②处理突发事件的财力物力保障
很多地方官员不愿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应急物资的储备中,只是片面追求政绩,“宁可轰轰烈烈救灾,不愿默默无闻防灾”,“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把灾情发生后的“亲临现场坐镇指挥”视作最佳的处置方案。近年发生在几个城市的暴雪中除雪车难见踪影的情况,都证明应急物资的储备不甚充足。实际工作中经常因为救援工具储备不足、设备较差,使救援显得力不从心。所以,各地政府部门要按照本地实际备足救援物资,培训救援人员,开展应急演练,避免“雨后打伞”。
我国政府应切实保障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供应,让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措施能够顺利开展,不会因为硬件因素而遭到阻碍。
(3)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理
1.一般原则
①以人为本:将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②及时性: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争分夺秒;
③信息公开:让民众知道事件的真相;
④整体性:从全局和大局出发;
2.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
①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与协调机制;
②处变不惊,迅速地识别突发事件;
③隔离突发事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
④循环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理突发事件;
对应急策略的研究和选择不仅停留在对事件的主观剖析上,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领域,也有多种方法和模型来提供理论支持和引导,如基于范例推理的突发事件应急群决策、粗糙集在范例推理应急决策中的应用、基于马尔科夫模型的备选方案推荐模式和过程等。这些方法的运用可以使突发事件应急策略的选择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性举措
①构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系统;
②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优势;
③发挥军队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④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疫情的出现;
⑤信息公开,抵制谣言,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突发事件发生后,民众往往表现出茫然不安或恐慌。社会上某些公民出于各种原因,会散播谣言,混淆民众试听,其煽动性很有可能使局面失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这就需要政府发出信息来稳定人心。目前,我国缺乏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常设管理机构,因此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经常出现因部门分割,职权交叉而相互推诿不发布信息,或者按自己的意志随意发布信息的情况。为了保障民众获取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权威性,我国应常设有一定级别的政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关,权威社会组织对危机信息的研究预测和公告都应由此机构发出。当然,信息公开得越多,就越有可能触及到政府相关人员的利益,如在工程质量问题上的责任追究,地方政府公开部分信息会使其领导人被责管理不善。如何让突发事件的信息完全透明化,官本位的思想不除,就不可能实现完全的透明。
如今,信息的传播途径主要为网络,集合了人们对事件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网络舆情应运而生。在经济和社会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如何正确把握和积极引导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成为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一项难题。网络舆情的发布者大多是新闻媒体,参与者是广大民众,突发事件发生时,人们往往第一时间上网查取事件的有关动向和数据,网络舆情对民众的引导地位远高于不能与民众直接沟通的政府,而大多网络舆情既不是主流报纸义正言辞的报道,也不是中央电视台严肃调查取证的焦点访谈,而是网民所发的帖子,博客或者邮件。那么政府如何在事件的网络舆情中扮演主导者,主动积极引导事件向真实、正面的方向发展?
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反馈中心,及时对民众急于了解的事实动向进行信息公开,对不真实的网络信息勒令删除;加强网络媒体监控落实问责机制;定期对网络舆情产生分析报告;开放更多直接渠道,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领导人与网友在线交流等活动。
当然,这些只是理论上的解决措施,也许就算政府进在信息公开上进行实务探究,也很有可能因为相关人员的不负责任,以及操作可行性的限度,致使操作效果大打折扣。我认为,
在公开与不公开的合理性问题上,一定是坚持公开,在保证信息公开的方法上,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予以保障。
(4)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①突发事件受害者的安抚
突发事件的事后安抚工作主要是指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人们进行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更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②突发事件责任人的问责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每每不期而至,令人猝不及防,其应急处置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人力、物资、医疗卫生、交通通信、治安维护、基本生活保障等多方面的配置与协调,需要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所以在以往的应急处置中,一般都无暇将责任追究提上议事日程,在有的情况下,如果有人在公共事件刚刚发生或局面万分危难之时提出责任追究的问题,就会被认为是在给应急处置“添乱”,甚至是别有用心的“捣乱”。而到公共事件平息之后再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就丧失了搜集相关证据和进行责任认定的最佳时机,如果最后做出的责任追究决定姗姗来迟,又难免给人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感觉,其应有的惩戒效果也随之打了折扣。
有鉴于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需要依法完善和强化行政问责机制。具体而言,在公共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就应当及时介入,将责任追究作为应急处置过程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比如重庆市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依法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需要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监察部门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就启动问责机制,应急结束后,监察部门依据《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政府职能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进行监察检查,根据各项奖惩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另外,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强化问责机制,还需要严格甄别贡献与过失,做到有功当奖,有过必惩,防止一些部门或个人做表面文章,用某些应急行为掩盖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将坏事变成“好事”,将哀歌变成颂歌。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逐步增多的趋势。强化应急处置中的行政问责机制,是加强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必然要求。
③突发事件后的恢复与重建
重建工作往往规模浩大,程序繁琐,时间漫长,需要极大的人力物力援助。在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外援与捐赠的帮助下,政府财政依然面临巨大考验,极易由突发公共事件引起财政收支恶化。
鉴于此,我国政府可以建立财政危机管理机制。目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自身的危机意识及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分散风险的空间有限,社会成员总体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这决定了我国未来应对公共风险的压力在增大。所以,可以提议政府建立综合性财政危机管理网络,财政法律制度为制定非常时期的财政法案提供法律支持,机构框架为财政应对各种危机提供智力支持的操作流程,风险预警为评估各种突发事件对财政经济的影响提供标准,并依据不同的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情况发布指示。或者也可以建立应急预算,其内容包括公共危机状态下的公共收支安排,可能的突发性支出和应急的收入来源。
另外,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辅助作用问题上,我认为,我国非政府组织目前应急管理能力有限,不应进行大规模的推广,但究其专业优势、渗入社会的能力、灵活性、动员更多社会成员的能力以及较低的运营成本等优点,我国政府应该先着手培养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妥善地平衡各利益链条的情况下,再在应急管理中大力引入非政府组织,发挥二者协调的巨大优势。
结语:我们相信,通过对我国法律、支付和实践层面的反思和总结,有助于增强我国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政府是危机应对的主要力量,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增强应急制度创新,有助于政府增强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从而降低危机管理的成本,实现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我国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政府自身的国内和国际形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党力量支撑。加强我国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从理论上思考,并从实践中完善。
参考文献:
[1]司亚平.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研究[D],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
[2]金舒.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与技巧[D],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1年
[3]沈慧璋.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序贯群决策与支持系统[D],科学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