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8号文件(关于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工作的通知)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文件
冶金地质鲁资„2012‟48号
关于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管理,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实现企业经营成果,防止经营风险。根据总局《关于做好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现对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单位抓紧落实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回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实行应收账款回收专人负责制。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全力以赴,将本单位全部施工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新形势,确定新目标,制定决算、回款对策表,明确时间、责任人;重大回款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有效完成应收账款清欠目标。
二、适当调整回款考核机制,提高回款积极性。按应收账款帐龄与回款难易程度,分别制定回款考核奖惩制度,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分明。局将结合回款工作任务目标(应收账款年末比年初降低5%、应收账款周转率达到国资委确定的行业标准值)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对在回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特殊奖励。
三、针对性制定长期应收款回款对策,加强考核与落实。加强超期应收款责任落实,遵循“谁欠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责任制,加强人事管理,对承担清欠责任的个人不得晋升与调动,以提高重视程度。
四、加强对合同的评审与合同执行签证管理,规避收款风险。健全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对于没有资金保障的项目,坚决舍弃。同时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实行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机制,定期提供合同执行过程中付款、结算情况,完善各项收款与签证手续,确保按合同约定如期回款。
五、加强回款工作动态管理,完善回款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应每季度第一个月份15日前将上一季度应收账款对策落实与考核情况报局资产财务部,并附报本单位应收账款情况表(见附件),遇到重大回款问题要即时通报,以便及时调整回款对策。
六、完善应收账款挂账手续。应收账款挂账应有对方单位书面确认证据(签证、结算单、决算单等),并进行定期现场对账、
函证。各单位尽早动手,落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应收账款对账与函证,要求应收款项必须具备对方书面确认凭据或对账说明,做到账账相符、账龄清晰。
七、加强对尚未完成结算工程项目的尾款结算与催收工作,维护我方正当权益。加强台账登记管理,按项目逐笔登记,明确结算工作责任,纳入经营回款考核体系。
附件:应收账款情况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应收账款 回款 通知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资产财务部 2012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