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线路维修凭啥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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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聊城6月3日讯(记者 窦晴) 近日,市民牛女士向本报反映,他们所住单元的西半边地下室线路全都烧坏了,本以为找物业修理一下便可,没想到因为分摊费用引出一桩糟心事儿。
牛女士说,一星期以前,听说楼道里的住户反映地下室线路烧坏了,大家都用不了电,于是就请物业过来修。因为牛女士家中地下室本就没用,也从未使用过地下室中的电,心想没自己家什么事,并没参与修电路的协商。没想过了几天,物业竟通知牛女士,因为维修电路请了工人师傅和更换线路,因此需要缴纳分摊费用,总共5户地下室线路烧坏,每户分摊30元。牛女士说:“小区公共区域维修的费用,物业费中难道没有包括 吗?我们地下室根本没电,我们也从没用过地下室的电,怎么也要分摊这个钱?”
记者随后致电牛女士所在的西苑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一位赵姓负责人表示:“公用区域的线路烧坏了,这一单元都得分摊这个费用,不是只有一家。”对于“5户分摊费用”,该负责人模糊表示,谁家电路坏了谁就修,所以让这5户一起分摊。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陈海强律师,陈海强解释:“物业费中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但如果涉及材料费用,比如电线材料,材料费用需要业主分摊。”若有业主质疑所用花费,物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费用的收据。陈律师也表示,针对牛女士这种情况,她的主张也是合情合理的。“业主没有使用过地下室的电力,拒绝分摊这个维修费用是合理的,可以提出来,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