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溆浦县农业局
2011年9月1日
根据溆安委发[2011]9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9-10月份在全局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体部署,突出农业生产安全和全局用电安全、住房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为创建“平安单位”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1、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点加强对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农业三品认证企业和基地的监管、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抽检及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相关责任及协作配合单位:农业执法大队,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验检测站。
2、机关领域。重点加强对机关办公设施、电器电路、消防及人员出行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相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农业三场领域。重点加强对生产设施、职工住房、电气线路、消防及人员出行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相关责任单位:场站股,县园艺场、县农科所、县良种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9月上旬,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阶段。9月中旬-9月下旬,在全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集中开展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和农业三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站室单位及农业场所也要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专人主抓,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全局特别是农业场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3、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要把排查整治与当前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形成联动机制,增强工作效能;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台帐管理、督查督办制度,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形成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