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材料
顶 板 事 故 预 防 措 施
1.采掘工作面在采掘施工前均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正确确定工作面支护方式,有效控制顶板,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因为没有端头支架,存在个别综采工作面未使用端头支架。 支护采用单体柱木梁套棚加抬棚混合支护。预防端头冒顶措施:①加强端头支护,距工作面10m范围内保证一梁四柱,10—20m范围内一梁三柱,抬棚沿工作面架设,排头架要抬住小棚。严格按规程回柱放顶打好戗柱。②进、回风巷铺顶网,控制顶板。③当顶板压力增大时,要增加单体柱,增加支护强度,再加大木梁厚度,保证顶板支护效果。④加强端头支护管理,要保证单体柱的支护效果,确保支护单体柱不漏液,失效支柱及时更换。⑤加强端头压力观察, 发现压力增大或周期老顶来压,及时加强支护,确保支护效果。
3.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工作面顶板变化情况,特别是安检员要重点检查工作面的顶板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台并采取措施或下令停工撤人。
4.加强金属支护、支架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检修、试压,日常监控及时检查更换失效的梁柱,保证每根都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提高优良品率。
6.坚持矿压观测与顶板监控、分析,掌握顶板活动规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各采煤队在开采上分层时,要研究并掌握初次来压步距与周期来压规律,密切注意初次来压与周期来压预兆,提前采取得力措施,防止工作面大面积冒顶,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8.回采工作面的初次开采,过老窑、空巷、局部破碎带、断层、冲刷带、陷落柱,过煤柱、冒顶区或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9.回采工作面必须及时拉架、回柱。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冒落时,要停止生产,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0.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准空顶作业,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
11.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压力较大、巷道开口、贯通、开帮挑顶、架设抬棚等零星工程时,要制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2.仓房回采时,开切眼压力大,底鼓、片帮、顶板下沉严重,维护困难时,首先考虑加大煤柱尺寸,增强承压能力;在仓房回采过程中压力大,随采随冒时,要将采仓的尺寸缩小,控制住顶板后,再按作业规程作业;严禁人员进入仓内空顶下作业。
13.维修井巷支护时,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刷大或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里边工作。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临近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不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拆除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倾斜巷道维修时,必须停止行车。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
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并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坡度较大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4.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5.修复旧巷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井下空气成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要求时,方准进行修复工作。
16.顶板管理工作由技术科具体负责。
17.上、下安全出口,两端头及两顺槽超前支护的管理方法:
(1)分层工作面进风巷,使用好端头支架。
(2)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
18.严禁空顶作业的管理方法:
(1)在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中必须明确如何维护顶板,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2)锚喷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必须打超前锚杆控制顶板。
(3)炮掘架棚巷必须使用前探梁进行超前支护,放炮前要有防崩倒装置。
(4)在开口或贯通前,架棚巷道要先在主巷架设抬棚,抬棚必须有三保险。锚网支护巷道应当补打锚杆锚索维护顶板。
(5)要加强对空顶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追究其事故责任。
19.选用锚杆支护的管理办法:
(1)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鉴定,符合设计要求。
(2)锚杆的安装应符合操作标准。
(3)锚杆锚固力除按规定定期检查外,还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达不到要求者,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制定相应措施。
(4)巷道掘进过程中,要先打超前锚杆或其它临时支护进行维护,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5)巷道如遇顶板破碎或地质构造区,可缩小锚杆排间距,并可使用挂网,喷浆联合支护,同时要加大检查力度。
(6)对锚杆支护巷要定期检查支护效果,经常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制定补充措施。
(7)对锚杆支护的排间距、锚杆角度、锚固力、预紧力、联网质量要经常进行检查,严禁为图省事,偷工减料而违章作业。
(8)对锚喷巷道的喷体厚度和强度、顶板离层情况加强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20锚杆锚网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每20m必须进行一次可锚性试验,采用φ20*2000mm的高强螺纹钢锚杆,用一支350mm长的快速锚固剂,锚杆锚固力达到85KN即为可锚,小于85KN即为不可锚,必须采用架棚支护或棚索网支护。
(2)定期进行井下锚杆锚固力拉拔试验,每次不少于3根,如果发现锚杆实际锚固力与设计值相差较大,必须对锚固参数进行调整和修改。
(3)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须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检,抽检指标为顶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100KN,帮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70KN。发现不合格锚杆,应在其周围200mm的范围内补打合格锚杆。
(4)掘进时形成的巷帮超宽或片帮超宽时,应及时处理,可采用加长钢筋托梁和补打锚杆的方法进行补强。
(5)巷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程度,调整支护参数或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如采用锚索加固或缩小排距。
(6)掘进过程中,每隔30-50m在顶板安装1个离层指示仪,观察围岩移动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时,立即停止掘进,撤出人员,并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同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7)顶板铺网时,要求拉直拉紧,网间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用双股18#铁丝按不大于300mm的间隔连接牢固。
(8)张拉锚索时,每次使用要两人协作,张拉油缸时应与钢绞线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加压后,工具锚卡住钢绞线方能松手,并用8#铁丝将千斤顶绑上顶网上。操作人员要避开张拉缸轴线方向,以保证安全。
(9)张拉时,发现不合格锚索,必须在其附近300mm的范围内补打合格锚索。
21. 锚杆锚网支护的其它技术和方法按《煤矿锚杆支护及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冒顶时的处理措施
1.当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有关领导。
2.发生冒顶事故后,班长应立即点清人数,发现有人被埋、压、堵时,要尽快探明冒顶区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位置,积极组织抢救。
3.发生冒顶事故后,要对冒顶区电缆、设备及有可能发生瓦斯超限的区域进行停电。
4.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压、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派专人检查该处的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浓度。
5.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周围的支护,消除进出口的堵塞物,尽快接近堵人部位进行抢救,必要时可以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6.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岩块,但尽量避免破坏冒顶岩石的堆积状态,清理矸石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受伤遇险人员。
7.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时,必须及时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分析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第4位,运输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0%~30%。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探讨在新的用工体制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煤矿机运事故频发的原因剖析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掘一线电瓶车司机不稳定,农协工、农换工多,文化基础差,工作无长期打算,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极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如:1991年“1.2”运输事故。当事人黄某原本不是绞车工,但听从班长李某指派临时操作调度绞车,而李某又违章蹬钩随车下放,途中由于黄某操作不当造成车速过快,矿车也因此而跳轨,李某被甩出,头部破裂当场死亡。
(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或供电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5)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特别是用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并岗之后,职工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下工作,有的岗位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做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的确很难。因业务培训难以组织或组织的成效不大,从而使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6)安全制度不严,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罚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2 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各级领导及一切生产部门,要把安全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现在矿井的生产环节实行了岗位承包的形式,承包者的目的是谋求最大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的投入,设备带病运行,违章冒险蛮干,安全生产自然毫无保障。因此,煤矿采用承包机制后,安全工作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加大
安全监察力度,全面协调各条战线上的各道生产环节,真抓实干,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和目标管理,时时事事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
(2)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运用典型的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一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展室,定期对职工进行开放,用生动的案例形象教育职工。二是用典型说教的方式,教育职工认清“三违”的危害,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定期请典型事故的家属做报告,以引起职工思想上的共鸣。另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理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4)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5)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6)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