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的三次公开信
致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的三次公开信
王院长:您好!
2009年5月至今,在长达16个月的时间里,因一起涉法投诉,我厂向贵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了50次,该案延宕推拖、转而不办。更有甚者,举报中心回复问题,竟然昨是今非前后不一,诚信令人生疑。依此个案而言,所谓的举报中心,给人的感觉是:毫不作为的摆设。若非亲历,人云我定不信。但愿个案非一般,莫损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神圣形象。
现将第51次举报材料附后呈您,期盼院长关注、支持。
特此请求!顺致敬礼。
申诉人: 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
二0一0年九月九日
泣求法官不要再推了,好不好?
——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发送的第51次举报材料:
第49、50次举报,今天收到回复:“您在举报信息中所提到的对具体案件裁判或执行结果不服的问题,本网站无权受理。请参看本网站《相关法律法规》栏目中的诉讼类或信访类法规,依法行使您的上诉、申诉或者涉诉信访的权利。”
复非所报。阅毕此复,百感交集!心中悲苦至极难以言表!!„„
旧事重提,赘言废语太沒意思!可来言去语又不提不行!简言之:我们举报的问题,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两案审理中多名法官违法违纪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性问题。
2009年5月开始举报,此后依复提交具体线索,贵中心受理、立案、转办。数十次回复:该案已转交山东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可直接与其联糸。如此这般折腾了一年多,省高院至今一言未复。前次举报回复又要求提供线索,我们随即照办。本次回复(前述)„„本网站无权受理。贵中心到底怎么了?何故如此呢?
不是无权受理,而是已经受理、立案,一年多了根本沒办!我国的足球踢的太差了,可法官们办案踢球还真有点意思,踢功比国脚強多了!
因为错裁、妄判而不服!此何所致?举报的是“所致”, 即、法官违法违纪问题。
本案申请再审被违规驳回。申诉半年无复言!请问法官怎么办?
断电、断案、断送了鲁蜜特!司法技术鉴定确认损失2720多万元(实际损失远大于此)。
企业停电、停产,至今八年多了,上百名职工全员下岗后痛失复岗之可能。
依法维权索赔,是求取生存的一条不归之路。马拉讼,确实应该快一点! 常言道:换位思考、理解万岁,法官感同身受,请不要再推了、好不好?拜托了!„„
我们要求依法办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如此不会难为法官们啊。
再次请求最高法院:依规责成山东高院,从快从严查处两案违法违纪法官并更裁指令提审本案。
特此举报!
鲁蜜特20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