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培训与教育制度
04-16
急诊科培训与教育制度
一、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输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轮转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无独立处置病人权及急诊处方权,处方与检查申请单均应由带教医师审阅签名。
四、各级急诊医师、护士有指导下级医师、护士和实习、进修人员的职责。严防由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独自进行急诊处理和操作。
五、科室定期或随机对急诊医师或护士进行岗位技术考察。并定期组织急诊医学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
六、科室每年度制定急诊医师和护士进修计划,新分配医师由急诊科上级医师负责“一对一”传带。
七、医师、护士应努力学习本学科相关知识和进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准和应急能力。实行科室业务学习制度,每月举行一次全科业务学习讲座,定期由科主任组织急诊医师进行业务学习,包括疑难病历和死亡病例讨论、专业知识学习等。
八、急诊工作人员应注重自身的敬业素质培养,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提高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做到“以人为本”,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
九、专人负责“急诊医学”等的教学工作安排,开展集体备课、试讲课、指导性听课、实习带教的检查,科内小讲课等教学活动,完
成教学任务,防止教学事故。
十、开展急诊医学学科发展,开创研究方向,包括危重病医学、急性中毒、创伤外科等方面的临床和基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