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销售业绩考核方案
酒店销售体系及业绩考核暂行方案
为提高酒店营收,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加强酒店销售力量,事业部对销售体系进行如下建设:
一、对销售部专职销售人员的工资考核和提成办法
二、对酒店开展全员营销的相关指标分解和考核、激励政策
一.营销部工资考核和提成办法
为激励营销队伍努力为酒店争取最高的经营收入,根据酒店现实情况制定如下营销部的工资考核和提成办法:
一、 营销范围:
1. 餐饮销售范围:
会议销售
旅游团队销
零散客人销售
企事业(挂帐)单位销售
2. 客房销售范围:
会议销售
旅游团队销售
零散客人销售
企事业(挂帐)单位销售
附则:
凡外包场所及客房电话费、服务费、代办费不计考核业绩。
订餐通知单必须事先经餐饮部负责人确认。
订房通知单必须事先经房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 基本工资待遇
1. 销售经理:
经理岗位工资:试用期3个月。
1) 第一个月个人标准业绩不做要求,享受新人岗位工资 2500 元。
2) 第二个月个人标准业绩达到 20000 元,享受新人岗位工资 2500 元,不足指标部分按相应百分比扣岗位工资,直至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如在20000元——40000元间部分客房(会议)提成2%,餐饮1%,超出40000按客房(会议)提成5%,餐饮3%计提。
3) 第三个月始个业标准业绩要求达到在 40000 元,享受新人岗位工资 2500 元,不足指标部分按相应百分比扣岗位工资,直至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超出部分按客房(会议)提成5%,餐饮3%计提。
4) 自第二个月至第三个月时始,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标准业绩的80%,则不能通过试用,予以辞退或转岗处理。
5) 此外,销售经理每月必须完成以下任务,每月拜访客户20位,提供拜访报告;每月签订协议5份(挂账、优惠、会员),不足每一份扣5元,超出每一份加20元。
津贴:见习期内
第二个月享受 100 元交通费+ 100 元通讯费。
2. 销售总监:
总监岗位工资:试用期3个月。
1) 第一个月个人标准业绩达到 30000 元,享受销售总监岗位工资 5000 元,不足指标部分按相应百分比扣岗位工资,直至劳动部门
规定的最低工资。如超出30000元,超出部分客房(会议)提成2%,餐饮1%计提。
2) 第二个月个人标准业绩达要求达到 50000 元,不足指标部分按相应百分比扣岗位工资,直至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如超出50000元,超出部分客房(会议)提成2%,餐饮1%计提。
3) 第三个月始,个人标准业绩要求达到80000元,不足指标部分按相应百分比扣岗位工资,直至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
4) 当月个人标准业绩(A)在80000<A≤120000元部分,按客房(会议)提成5%,餐饮2.5%计提。如在120000元以上部分,客房(会议)提成6%,餐饮3%计提。
5) 自第二个月至第三个月时始,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标准业绩80%,则不能通过试用,予以辞退或转岗处理。
津贴:转正之日起
每月享受200 元交通费+ 200 元通讯费
3. 销售总监:
销售总监工资:岗位工资总额:5000元(基本工资4500+绩效工资500)
每月享受 200 元交通费+ 200 元通讯费
绩效工资考核详见考核细则
三、业绩确认方法及奖金发放规定:
1、目前凡在各店签单消费的客户、月度消费超2次或月度消费额度达1000元及以上的客户均算为酒店老客户,均有酒店安排指定人员负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