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大行动"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施“三大行动”
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社会有效覆盖,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现就实施管理服务、跟踪培养、回引创业“三大行动”,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农民工群体是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是发展党员的重要来源。我市常年有百万人外出务工,其中流动党员1.5万余名。近些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外出务工群体党建工作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特别是回引农村外出优秀人才工作,开辟了基层干部活水源头,助推了新农村建设,凝聚了党心民心。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发展党员面临人才短缺、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一部份外出务工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党的组织和工作未实现对农民工群体的有效覆盖而导致对党执政基础的影响不可低估,回引农村优秀人才工作还处在负重前行阶段。这就迫切要求各级党组织从加强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 - 1 -
夯实党的组织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外出务工群体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外出务工群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个战略定位”,按照“外出人员聚集到哪里,党建工作就拓展到哪里;农村优秀人才流向哪里,党组织就跟踪培养到哪里;优秀外出人员来自哪里,党组织就引导他们回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创新形式载体、创新方法手段、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管理服务、跟踪培养、回引创业“三大行动”,着力解决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城市难覆盖、农村难延伸的问题,努力开辟一条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举措
(一)实施管理服务行动,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
1.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着力构建一体化管理网络,采取村级党组织建信息卡、乡镇党委建服务站、县(区)委组织部建管理服务中心等形式,形成县(区)抓宏观,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抓落实的“三级联动”管理格局。加大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每年从代管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用于流动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经常性服务活动,基层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和驻外服务站,要广泛开展能力素质培训,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搞好维权服务,增强外出务工本领、服务驻地- 2 -
实效,展示良好形象。
2.健全完善组织体系。规范驻外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升驻京、驻深、驻蓉等服务站管理水平,新建一批驻外服务站(点)。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灵活组织设臵模式,符合建立党支部的做到应建尽建,条件成熟的可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党委,负责该区域外出务工党员的培养、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工作指导,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帮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搞好业务培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建好组织、运转有序、发挥作用。
3.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实行报告登记制,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并如实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基层党组织要建好台账档案,全面掌握党员外出基本情况。实行定期汇报制,外出党员每季度至少要与村党组织联系一次,村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与每名流动党员结成对子,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学习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实行双向互动管理制,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通过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保障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教育管理。实行民主评议制,年底,由联系人写出评价意见,外出党员自己汇报,党员大会进行认真评议。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实施跟踪培养行动,确保外出人员“离乡不离党”
1.建立初审筛选机制。认真调查摸底,乡镇、村党组织要采取电话联系、登门拜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 3 -
激发外出务工人员入党意识,了解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入党意愿,并将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搞好内外联审,乡镇、村党组织要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流动党员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协调,掌握有入党意愿的外出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确定培养对象,注重将懂技术、有资金、会经营、善管理,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先进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
2.建立教育培养机制。坚持动态教育培养,做到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到哪里,教育培训就跟进到哪里。落实培养主体,流入地有党组织的,委托其教育培养;流入地未建党组织的,则由流动党员党组织或流出地党组织进行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或返乡,及时移交相关材料,保持培养的连续性。实行结对培养,村党组织书记结对培养有一技之长的积极分子,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培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乡镇党委书记结对培养老板型人才。注重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增强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端正入党动机。
3.建立质量保证机制。坚持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创新考察方式,采取直接到发展对象务工地全面考察,或委托流动党员党组织、当地党组织考察,或以函调形式请流动党员党组织、当地党组织、用工单位开具现实表现材料等形式进行全- 4 -
面考察,同时要征求两地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意见,严把考察关。创新谈话方式,既可以派专人到流入地进行谈话,又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视频谈话”,严把组织谈话关。实行两地公示,在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在流出地和务工地进行公示,接受两地党员群众监督, 防止“带病入党”。
4.建立跟踪培育机制。落实后续培养责任,及时将发展的外出务工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方便参加组织活动,同时培养人要对其再教育、再培养。坚持预备期跟进考察,建立健全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务工单位的“双边互动”机制,定期沟通、了解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外出务工的预备党员每两月至少要向所属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同时,实行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入党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风清气正。
(三)实施回引创业行动,确保优秀人才“致富不忘乡”
1.强化亲情感召。坚持将服务外出优秀人才及家庭的“七个一”关爱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感召力。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发邀请信、举办招商会和乡情恳谈会等形式,激发外出优秀人才回乡创业意愿。真切关爱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健全跟踪联系制度,对创业实力较 - 5 -
强、有回乡创业意向的优秀人才确定专人联系,动员和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参与家乡建设。
2.强化政策吸引。在工业园区(集中区)、农业产业化园区及重点小城镇,规划建设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基地。优化创业环境,认真落实在工商注册、税费缴纳、信贷投入、财政支持、土地流转等方面优惠政策,开辟回乡创业“绿色通道”。推行项目秘书制度,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大创业培训指导,探索建立回乡创业培训专项基金,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培训体系,建立专家服务团和创业中介服务组织,积极提供创业咨询和有关信息服务,提高创业能力,化解创业风险。
3.强化项目驱动。按照市委工作取向和发展定位,精心筛选一批有市场、前景好、能赚钱的发展项目,特别要着眼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编制储备一批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在回引优秀人才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将这些项目汇编成《创业指南》,通过召开项目推荐会、寄送项目推荐信等多种方式,向外出优秀人才推荐,供他们选择。
4.强化激励保障。提高返乡创业人才政治地位,注重将政治素质好、参政议事能力强、有突出贡献的回乡创业优秀人才,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坚持面向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优秀人才“定向公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深化“三向培养”,注重把回乡创业优秀人- 6 -
才发展成党员,把回乡创业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把回乡创业村干部培养成村级组织带头人。建立表彰奖励机制,评选表彰一批“回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回乡创业优秀人才。
三、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作为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推进基层党建科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上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要特别注重挖掘、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宣传外出务工优秀人员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民工群体,支持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服务外出务工优秀人才回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逗硬考核。将加强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内容,作为考量评价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指标。开展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定期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逗硬问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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