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会宁县鑫明电力公司
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名称:35KV大庄子至芨芨台输电线路工程 编制单位:会宁县鑫明电力公司酒泉分公司
批 准: 年 月 日 审 核: 年 月 日 编 制: 年 月 日
目录
一、 一般规定和引用文件 ................................................................................. 3 二、工程概况 ....................................................................................................... 3 三、环境方针、目标 ........................................................................................... 3 四、本工程基础工程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 ................................................... 4 五、环境保护措施和一般规定 ........................................................................... 5 六、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 ............................................................................... 7 1.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1〉 ................................................................. 7 2.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2〉 .................................................................... 8
一、 一般规定和引用文件
1.1适用范围
35KV大庄子至芨芨台输电线路工程。 1.2一般规定
1.2.1基础施工的所有操作必须符合《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般规定和要求。 1.3引用文件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环境管理体系新版标准》(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 35KV大庄子至芨芨台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图
二、工程概况
1.1.1工程概况 详见设计说明。 1.1.2工程规模
(1)地质概况:线路经过的地层稳定,未发现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地基稳定性较好;地表水排泄条件良好,地下水位深度大于10米,对线路塔基影响不大,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2)地形:丘陵0%、山地:0%、高山大岭 0%、平原荒漠30%、沙地河床70%。 (3)土石划分:土10%;砾石及松石50%;沙石40%。
(4)设计气象条件:设计冰厚10mm、20mm,设计基本风速30m/s。 (5)污区:本工程按I、II级污区设计。
(6)林木砍伐情况:全线林木部分地段分布在线路末段,主要植被为沙地自然生长的红柳、荆刺等沙生植物,属于国家重点公益林区,林区长度约0.6公里。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原则要求不破坏地表植物,铁塔基础也刚好不在现有植被表面,临时道路部分需经过有植被地带,已做好相关审批手续。
三、环境方针、目标
环境方针: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环境。 环境目标:
1、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a、施工、生活用水合理组织排放,防止有害气体、废油污染环境。b、
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不发生相关方重大环境污染的投诉
3、减少本工程的植被破坏面积(a、本工程有一部分塔基通过林区,需对线路通道及塔基周围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林木进行砍伐。砍伐树木时应尽量减少砍伐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b、工程竣工后,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四、本工程基础工程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
1、环境因素可分为重要环境因素(E2)、一般环境因素(E1)二级。
2、控制计划:a、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b、培训与教育;c、制定应急预案;d、加强现场监督检查;e、保持现有措施。
3、“监测记录栏”内容填写不够,可增加附页。
五、环境保护措施和一般规定
1、施工弃土应远离塔位堆放或按设计要求的地方堆放,不允许就地倾倒,施工结束后,应平整场地,让地表水能散水外流,施工结束应尽量恢复地表植被。
2、位于陡坡(山坡坡度大于15º)的清场土和基坑开挖,严禁就地向塔位下方弃土,以防止弃土冲毁塔位下坡方向自然地形和地貌及植被而危及塔基安全。应按设计要求指定的弃土堆放位置放置 3、灌注桩基础均在河道或泄洪区内,主要污染物为施工用红土,性质在施工过程中不受改变,若不经洪水冲刷,则有可能板结,长期放置于露天,则可能成为沙尘来源,若以过洪水冲刷,则自然沉积至地表沙砾以下,环境污染变轻。
3、各塔位在基础施工后的多余余土处理具体为:
灌注桩基础因处洪水河道内,多余土就地散平或拉至就近需要防洪的堤坝地带备用,板式基础则用作铁塔基础保护墩。
2)对于砂土或碎充填物为砂土的碎石土,其边坡容许坡度值按自然休止角确定或按施工图纸规定的角度。
3)各塔位在架线完毕后,各塔腿基础表面根据需要在做成龟背形或单向斜面,以利于自然排水,龟背和单斜面坡体为0.10~0.15
4、塔基的保坎应置于基岩或坚硬土层上,保坎顶部内侧至基础中心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基础的高度。 5、凡能开挖成型的基坑,均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的方式开挖,尽量减少开挖量。 6、砂、石、水泥及工器具等基础施工的材料和工器具堆放应整齐有序,砂、石、水泥的堆放处应垫彩条布,以满足施工为原则,尽量少占耕地。
7、工程竣工后,在堆砌弃土的上面撒满草种,绿化被破坏的面积。
8、树木砍伐:
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本线路通过集中林区时尽量按跨越考虑。受铁塔使用条件的限制对无法进行跨越的林木按砍伐处理,林木砍伐按以下原则执行:
(1)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的灌木林原则上不砍伐
(2)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大于12m的树木可不砍伐 (3)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与树木的净空距离大于12m的树木可不砍伐。
11、施工驻地应合理安排、统一管理,安排人员定期打扫卫生,随时保持环境清洁。
六、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
1.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1〉
2.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