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04-23
一、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例中级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医务科),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师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即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
4、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