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吾路社区民主议事会制度
那吾路社区民主议事会制度
为近一步促进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社区级民主议事制度。
一、 议事原则
社区重大问题和涉及社区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二、 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社区班子负责人办公会议和社区“两委”班子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社区民代表会议做出决定或决议。
三、 党员议事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社区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议事会内容为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 制订本社区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组织的任期目
标;
3、 社区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 本社区重大项目制定,重大财务支出;
6、 社区民自治章程和社区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社区庄规划、道路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 党组织、社区委会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情况;
9、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 党员议事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对事关本社区全局的大事,要召集全体党员议事;
1、对无关全局的事,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分散议事;
2、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党员,党组织要分头深入家庭,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走访议事;
3、对外出从业的党员,在回社区时要向他们通报重要事情,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党组织会议,在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议事决策。
党员议事要求:
1、每一名党员都要以光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议事,积极主动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党员议事前党支部要做好安排,每次都有议事重点;
3、党员议事要和党员大会区别开来。党员所议主要是大事,不能事事都议,不能代替社区委会的工作。
四、 社区级民主议事范围、内容
以下事项必须经社区“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社区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
(1)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社区庄建设规划;
(2)社区级财务预算安排及决算情况;
(3)社区集体经济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资方案;
(4)社区级5万元以上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和承包情况;
(5)社区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等处置方案;
(6)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的补偿、分配的使用方案;
(7)宅基地安排、使用方案;
(8)社区级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方案;
(9)社区民自治章程、社区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10)社区民代表会议认为应由社区民代表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五、 会议召集
(1)社区级“两委”班子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
负责召集。
(2)社区民代表会议由社区民委员会召集。
(3)社区党组织、社区委会提议或1/3以上社区民代表、1/10以上社区民提议,应当召开社区民代表大会。
(4)社区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六、 会议记录
以上各类会议必须有记录,几率让和会议主持人都要在记录簿上签名,记录簿要妥善保存,次年归档。
社区民代表会议作出的重大决议,由社区民委员会及时向群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