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1号)关于第二周期医师定考业务水平和人文医学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昆医管„2015‟31号
昆明市医院管理局关于第二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和人文医学测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卫计委),五个开发(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昆明市第二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本周期的考核工作已进入考试测评阶段。为有序开展本周期业务水平和人文医学测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我市医师定期考核任务,现将昆明市第二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和人文医学测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及分工
(一)一般程序
全市市、县级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其业务水平考试和人文医学测试,由昆明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日期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和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二)简易程序
参加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其人文医学测试由市级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和县区定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级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和各县区根据本机构、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于2015年6月1日-20日分期分批组织完成考核机构内和辖区内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人文医学测评工作,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县区、各考核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确定。
各考核机构组织人文医学测试的考生《准考证》、试卷、答题卡由昆明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请各考核机构、各县区在确定的考试前一天,在确保安全、保密底前提下,安排专人凭《考核工作方案》到到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领取。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昆明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各机构、各县区医师定期考核考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昆明市第二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考核医师的业务水平和人文医学测试考务工作;负责指导市级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完成本机构内按“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人文医学测试工作;负责印制和发放全市参考医师的《准考证》、试卷、答题卡,负责回收并上报各考核机构的考试试卷及答题卡。
(二)各县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一般
程序”考核医师业务水平和人文医学测试的考试通知和《准考证》发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按“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人文医学测试工作;
(三)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要集中抽调专人负责人文医学测试的考务管理工作,落实考试测评的各项保密措施,考试时间要安排合理,考场设置要确保安全有序。各定期考核机构、各县区在人文医学考试测评结束后24小时内,将答题卡和回收的考试卷如数交回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和集中销毁。
联系人:王 政 刘镔萱 艾少
联系电话:0871-63535955、0871-63516716
昆明市医院管理局 2015年5月27日
昆明市医院管理局 201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