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
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活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开支
的控制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职工(不包括派遣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到
其常驻地以外(市区以外)的地方出差而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
助等费用。
第三条 职工差旅费遵循“勤俭节约”原则。公司要严格控制出
差,对必须安排出差的,要本着节约原则适当安排出差人次和行程,
做到出差前有计划、出差后见效果。
第二章 出差管理
第四条 职工出差,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并向综合办说明出差理
由及出差时间,如出差时间延长,需及时告知综合办。
第五条 出差职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向公
司财务借款不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需借款超过5000元的,需经董
事长批准。
第六条 职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销差
旅费,并结清出差借款。特殊情况需说明迟报理由再由总经理签署意
见后给予报销。
第七条 职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原则,如出发地至
到达地不通火车、汽车或轮船,可包车、租车或乘坐出租车。职工出
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职工乘
坐火车,从当日20:00至次日7:00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及以上或
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使用同席卧铺。公司领导层出差可
使用公司配备车辆。
第八条 外出参观、学习、培训、考察,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不
统一安排食宿时,可按正常出差补助。
第三章 差旅费管理
第九条 职工出差须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车船费以车船票为报
销凭证,如票据丢失,或包车、租车、打的等无票情况,报销前需说
明理由,并经总经理审核,否则不予报销。经批准乘坐飞机出差的职
工,在报销时应凭票如实填写所乘航班折扣后的实际票价。
第十条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近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
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根据“限额控制、据实报销”的原则,
严格按出差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
标准的费用,由职工本人自理。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据实
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按出
差的日历天数计发,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按80元/人次·天的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的计发按
职工出差出发之日起到返回之日止实际天数确定。如出发之日出发的
时间晚于12:00或返回之日到达的时间早于17:00,则当天的伙食补
助费为50元/人次·天。
(二)市内交通费
各类人员的市内交通费一律按大中城市30元/人日、小城市及以
下15元/人日的标准执行(带车出差除外)。
第十三条 职工出差,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
火车按50元/夜发放出差补贴。乘坐汽车、轮船视同火车。
第十四条 职工出差,住亲戚朋友家及类似情况,按住宿标准的
50%发放,如单人或双人(异性)出差住宿标准可上浮20%。
第十五条 参观、学习、考察,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食
宿,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住宿费、伙
食补助费。
第四章 其他具体规定
第十六条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按照出差办理。其行李等托
运费,在100公斤范围内据实报销(其中,生活急需物品,每人可在
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其超支部分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条 职工参加公司外部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其住宿费、
会务费(或资料费等类似费用)原则上应分别取得发票,并凭“会议
通知单”经批准参会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据实报销。
第十八条 职工出差期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请示直管领导,
可办理业务招待,所发生的招待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第十九条 职工出差,如属于为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办理
事情或解决问题,差旅费参照上述标准由相应的分公司(办事处)、
项目部承担:出差职工回公司报销差旅费后,相应的分公司(办事处)、
项目部再将差旅费交至公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往文件与本制度相
抵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附:《职工差旅费标准》
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职工差旅费标准
第5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