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制度
党组政治、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局党组“一班人”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政治、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组织形式
1、党组书记为党组政治、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指定其它党组成员主持;
2、组成人员:党组成员,必要时可扩大到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3、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负责学习人员的召集、学习材料的准备,学习情况的收集等工作;
4、党组会议秘书负责做好党组会议有关内容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指示、重要会议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3、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以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4、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学习国家、自治区、地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总局、自治区局的有关文件的决定、重要会议精神;
6、学习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业务知识。
三、学习方法
1、学习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指导实践为主。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在学习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基本方针,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以集体讨论为主。要按照自学计划列出学习篇目,做好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有期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内容。集体学习要准备好发言提纲,以相互讨论交流为主,领会学习内容的精神实质,提高学习质量。
4、封闭集中学习时,要坚持把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日常学习为主。党组成员每年要抽出一定的时间集中封闭学习,做到确定学习篇目,研究学习议题,解决实际问题。
5、在日常学习中,党组成员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的形势需要和工作需要,制定新的学习计划,并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以达到灵活机动,学用结合的效果。
四、学习时间
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每月保持一次以上,每年安排一次半个月封闭学习。
五、学习要求
1、学习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效果。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抓好落实。需要调整由党组书记与副书记确定。
2、加强对学习的督促和检查。党组书记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中心学习组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适时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
3、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党组秘书要认真做好每次学习人员的到课、时间、地点、内容和讨论发言的情况登记。缺勤人员由党组书记指定专人进行补课。
4、党组定期将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与领导干部奖惩挂钩。
5、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中心组成员要注意从繁忙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积极参与集体的学习教育和研讨活动,养成勤奋好学和认真思考的良好学习风气,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为保障党组织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现依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我局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标责任
1、局党组、党支部要坚持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行政负责人实施党内监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局党组、党支部根据党建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党建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重任书》,局党组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员之间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责任内容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政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
2、坚持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组织程序开好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党组织按时召开会议,重大问题提交党组讨论研究决定,组织积极开展“评先树优”活动。
4、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党员登记造册,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党费收缴无差错。
5、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青、妇的工作,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指导力度大,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三、目标计划
1、党组、党支部要制定好年度、半年、季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责任人。
2、支部要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制定完善支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党员教育、学习、生活等目标管理规划,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奖惩
1、党建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依据《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定。
2、按照党组织程序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及时进行公示和表彰,对未落实目标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罚。
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一、思想政治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组织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作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面临的新问题。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法,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治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5、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6、发动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来做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7、党支部的学习每星期保持一次以上,每次参学率不低于90%。
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上党课。
1、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第季度支给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两次党课。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而且还要参加党小组的生活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党小组请假。
3、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考勤、考核和有关会议的记录,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会议的学习和教育。
4、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对党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内民主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工作,要结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实际开展教育,解决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党员的政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党性观念强,模范带头作用好。
党费缴纳管理制度
1、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必须按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组长应及时将党费登记入帐,每半年上交地直机关工委。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3、按照中央组织部组文件精神规定执行。每月固定的工作收总额为基数,按0.5%交纳党费,多交不限;
4、按时交纳党费,不得少交。
3、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6、新入党的党员应从批准入党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
7、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8、党费应当按时上交,不得擅自挪用公,一经发现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根据支部的党员分布情况,确定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和对象,党支部把联系群众的具体内容分解到每个党员。
二、党支部根据全局中心工作确定党员责任区和联系内容。做到在责任区内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职工、家属、子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力争做文明市民,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调解民事纠纷。
三、党支部要了解党员联系群众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党员排忧解难。党员要积极开展谈心和帮教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先锋模范行动积极完成本身承担的各项任务和责任目标,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服务。
四、党员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和帮教情况,支部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结合年终党建管理目标考核进行一次经验交流。
五、支部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条件之一。对联系群众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及进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