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针对已发生的或潜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不合格,制定、实施纠正/预防措施,保证管理体系正常运作,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绩效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活动、过程、产品、服务、设施、人员和场所出现的不合格和潜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3 术语
3.1 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2 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 职责
4.1 企业管理科负责对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及外审中提出不符合项及口头问题项,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纠正活动,填写《纠正/预防活动实施表》,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评审措施有效性。
4.2 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及记录的控制管理,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3 质检计量科负责产品、质量管理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的调查、处置、及纠正和预防活动的监督管理。
4.4 各车间、科室负责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存在和潜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5 管理程序
5.1 管理流程图
5.2 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的依据
a) 通过数据分析,对生产、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见《XX厂数据分析管理制度》。
b) 通过管理评审、内部审核及其他评审确认的不合格。
c) 对《不合格品报告单》报告的不合格品所确认的不合格原因,见《XX厂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d) 顾客意见和顾客满意度调查反映的不合格原因。见《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
e) 通过对自行采购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监视和测量,发现的不合格。见《XX厂
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办法》。
f) 体系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
5.3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5.3.1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b) 重复发生的不合格;
c) 管理评审、外审及内审提出的不合格;
d) 顾客、相关方的重大投诉或联系投诉;
e) 政府或主管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
f) 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等。
5.3.2 采取预防措施的时机
由各单位对上述收集的信息根据需要进行分析,识别本单位范围内潜在的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并将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分别按职责分工上报企业管理科、安全环保科。
5.4 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原因分析
对收集到的上述不符合信息,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找到并确定主要原因。
5.5 确定并实施所需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5.1 对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适宜性及是否可能带来新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由安全环保科组织评审。
a) 各单位的纠正或预防措施由本单位制定,重大措施报主管科室审批,必要时,由主管科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经确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b)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出现的不合格按《厂内体系检查管理制度》执行;
c) 当发生顾客或相关方投诉,影响到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时,由企业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按职责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d)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中提出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由企业管理科、安全环保科按职责分别负责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其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并负责进行督办。
5.5.2 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的一般要求
5.5.2.1 采取纠正措施应符合以下方面的要求:
a) 对不合格(包括相关方抱怨)进行描述;
b) 分析不合格的原因;
c) 为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需采取的措施;
d) 实施必要的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f) 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
5.5.2.2 采取预防措施应符合以下方面的要求:
a) 对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进行分析;
b) 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需采取的措施;
c) 实施必要的措施;
d)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效果;
e) 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
5.5.2.3 所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必须与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必须权衡风险、利益和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纠正或预防措施是适宜和有效的。
5.5.3 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完成、实施情况,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报企业管理科备案。
5.6 纠正或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
5.6.1 内审、外审及管理评审的纠正或预防措施由企业管理科进行跟踪验证。
5.6.2 其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由问题提出单位组织进行。
5.6.3 纠正或预防措施完成后,由跟踪验证单位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在《纠正/预防活动实施表》上记录验证结果。
5.6.4 纠正或预防措施如果涉及到体系文件的变更,应及时更新文件以保证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其修改执行《文件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
5.6.5 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不明显时,其相关信息输入下一循环,继续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为止。
5.6.6 重大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由主管厂领导审批,其实施效果由主管科室负责评价,其结果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5.7 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记录管理
5.7.1 企业管理科负责全厂纠正或预防措施记录的统一汇总。
5.7.2 各单位负责内部纠正或预防措施记录的收集、整理,并按照《记录管理制度》对记录实施管理。
6 支持性文件
6.1 《XX厂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2 《数据分析管理制度》
6.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4 《厂内体系检查管理制度》
6.5 《XX厂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制度》
6.6 《文件管理制度》
6.7 《记录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6.1 《纠正/预防活动实施表》
6.2 《内审不符合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