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补充协议
中信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申请办理甲方信用卡并办理中信信用卡新快现业务事宜特签订如下合约:
名词定义:
新快现: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小额消费贷款服务,持卡人可通过信用卡取现(转账)获得贷款,之后持卡人需向银行等额分期还款的服务。
新快现业务申请
· 1、新快现业务仅限信用状况良好的主卡持卡人办理,不受理附属卡持卡人办理本业务。
· 2、甲方有权依据对乙方资信状况的综合评定结果决定是否核准乙方的新快现申请。
· 3、甲方与乙方最终通过电话确认新快现金额、分期期数等,如与乙方提交的《新快现业务申请书(团金宝业务)》不一致,则以双方电话确认内容为准。
· 4、乙方新快现申请一经甲方审核通过,则乙方不可撤销该申请,不可对分期期数进行更改,且不可对新快现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再次申请分期。
· 5、甲方保留受理及最终核准新快现申请、调整新快现金额及新快现期数的最终权利。
划款条件
乙方新快现业务申请获得核准,则甲方将在与乙方电话确认后,将新快现款项划入《新快现业务申请书(团金宝业务)》中乙方指定的转账账户内(具体到账日期及转账账户以电话确认结果为准)。
贷款用途限制
1、新快现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和甲方的以下规定和要求:
(1)新快现资金不应以任何形式进入证券市场,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2)新快现资金不应用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
(3)新快现资金不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真实的新快现款项消费凭证原件,以证明乙方对新快现资金的使用未违反上述规定。否则,甲方将执行本协议中“停用及销户”条款第1款的规定,乙方并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额度结构调整
乙方成功申请新快现业务后,申请分期的金额将作为分期未还本金冻结乙方信用卡等额额度,冻结额度会随乙方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乙方归还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记账日及积分
1、甲方将新快现金额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当天为乙方第一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用的记账日,乙方每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用将会在还款期内按首期记账日的每月同一日逐期入账,遇到自然月天数不同的情况,则在本月最后一日入账。
2、乙方办理新快现业务,新快现款项不计算任何积分。
利息及费用
· 1、各分期期数的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6期, 月手续费率 0.82%
12期,月手续费率 0.77%
24期,月手续费率 0.76%
36期,月手续费率 0.76%
信用卡的其他费用收取标准详见《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注:上述新快现业务手续费率均为基准费率。甲方有权针对新快现业务手续费率实施差异化定价,具体费率可根据乙方的用卡情况上下浮动。新快现业务的手续费率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 2、乙方每期应还本金等于新快现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位。
· 3、每月分期手续费等于新快现总额乘以月分期手续费率,精确到分位。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 4、乙方新快现业务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用计入每月信用卡账单的“本期应还总额”,乙方在信用卡免息还款期内按照“本期应还总额”全额还款可以享受免息待遇,如果选择偿还最低还款额或逾期还款,甲方将依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计收相应利息、费用。
提前还款
· 1、乙方按月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视为乙方溢缴款项,不提前清偿新快现业务所欠款项。
· 2、若乙方需要提前清偿新快现业务所欠款项,需致电甲方客服热线进行申请,经甲方核准后方可提前还款。
· 3、若乙方提出提前清偿新快现业务所欠款项或在成功办理新快现业务后提出取消或撤回的,乙方需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向其信用卡账户内一次性存入尚未偿还的本金及未缴纳的剩余期数的全部手续费用,甲方将一次性予以扣收,且前期己扣收的手续费用不予退还。
· 4、若乙方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存入上述足额款项的,则甲方视同乙方放弃提前清偿申请,甲方仍然按照与乙方原新快现业务方案按期扣收乙方应付款项。
停用及销户
· 1、甲方有权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或风险控管因素停止乙方的新快现业务。在此情况下,甲方无须事先通知或催告,乙方未付分期余额将全部转为到期应付款项,乙方应一次性偿还所有乙方信用卡账户之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未偿付分期余额和未偿付分期手续费及可能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等。且前期已经扣收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乙方或甲方取消、催收、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或有关通知已经发出);
(2) 乙方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3) 乙方违反了《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新快现业务申请书(团金宝业务)》或本协议中
的任何规定;
(4) 乙方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身故;
(5) 甲方认为任何可能导致乙方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新快现业务申请书(团金宝业务)》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 2、乙方若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信用卡账户,应按提前还款条款清偿应还款项,再提出注销需求。
· 3、乙方的信用卡若至有效期到期后获得卡片续期,则新快现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账户。
· 4、乙方一旦签署本协议,则在卡片有效期内(含新续卡片)乙方均受本《补充协议》约束,乙方所办理的各种新快现业务均受本《补充协议》条款约束,如乙方日后需办理新快现业务,无需另行书面约定。
特别申明:
甲方保留受理及最终核准新快现申请、调整新快现金额及新快现期数的权利,同时保留修改新快现业务条款、费率表及其他费用标准,以及终止新快现业务的权利。乙方同意甲方通过甲方信用卡中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等方式将此等修改或终止新快现业务事宜告知乙方,相关修改后条款即为生效,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未尽事项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最终解释权归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
乙方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
目前可以选择的分期数,分别有1期、3期、6期、12期、24期、36期,
一般对应每期手续费费率分别为:1.50%,0.78%,0.78%,0.77%,0.76%,0.76%
总的手续费率分别是1.50%,2.34%,4.68%,9.24%,18.24%,27.36%
根据客户的个人综合情况不同,手续费率会有浮动,最终手续费率请以申请办理时提示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