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作者:卫生局 发布时间:2008-04-07
E中西医诊所设置标准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中、西医二级科目各一个
人员:
每个二级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至少由1名护士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增加1个二级科目建筑面积须至少增加10平方米
每室独立,每科室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设备:
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桌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纱布罐 方盘 药品柜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开展静脉输液及注射青霉素类药物还应具有抢救条件:
设备:氧气瓶(袋)、电动吸引器、人工呼吸机(呼吸球囊)、气管插管、心电图机等
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升压药、强心药、利尿药、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降压药、镇静药、止痛药、止血药、抗过敏药、激素、解毒药、止喘药、水电解制酸碱平衡药、抗菌素类药物及其他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造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不少于5万元。
G中医诊所设置标准
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一个中以二级科目。
人员:
至少由一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增加一个二级科目建筑面积须至少增加10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每科室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设备:
基本设备
诊查床 诊查桌 诊查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纱布罐 方盘 药品柜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不少于5万元。
H口腔诊所设置标准
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和正畸科的部分诊治
人员:
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房屋: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每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至少设有候诊室、治疗室、技工室、洗刷消毒室,各室独立。
设备:
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 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医师坐椅 1个
病例书写桌 1张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手机消毒器 1台
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具有齐全的抢救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 升压药 强心药 利尿药 脱水药 抗心律失常药 血管扩张药 降压药 镇静药 止痛药 止血药 抗过敏药 激素 解毒药 止喘药 水电解制酸碱平衡药 抗菌素类药物及其他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注册资金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不少于5万元。
I、卫生所(室)、医务室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至少有1名护士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
设备:
基本设备:诊查床 诊察桌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纱布罐 方盘 药品柜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开展静脉输液及注射青霉素类药物还应具有抢救条件:
设备:氧气瓶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气管插管 心电图机
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 升压药 强心剂 利尿剂 脱水药 抗心律失常药 血管扩张药 降压药 镇静药 止痛药 止血药 抗过敏药 激素 解毒药 止喘药 水电解制酸碱平衡药 抗菌素类药物及其他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不少于5万元。